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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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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俊荣,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本期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3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俊荣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2020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3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考虑审计范围、旅游行业特性,以及日常业务咨询等综合进行定价,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2、2020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预计100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2019年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该审计机构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按照证监会及国资委要求的其他内容执行工作,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和专项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进行了跟踪和大力配合。在审计工作结束后,普华按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0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查阅了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特别是其在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上作了重点审查,结合其对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审计工作,认为该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续聘的决定,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公司2020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0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控股股东

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

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获得预计总额度25亿元以内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

其中:首旅集团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1.交易标的:25亿元财务资助总额度

2.交易内容:公司按需求分批提出

3.交易日期:2020年

4.交易地点:北京

5.交易金额:25亿元

6.定价基准: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生效时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本议案至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财务资助额度为止。

7.交易目的:用于公司部分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保障。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资助方: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类别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宋宇。主要经营业务: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首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4月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277004G。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2.受助方:本公司。

3.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首旅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首旅集团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四、本公司预计从该项交易中获得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五、关联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情况说明

1.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问题。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事项。

六、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关联交易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19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7,785万元。

●预计2020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1,00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一、2019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2019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785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912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873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 8,648万元减少863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1,236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373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由于2019年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实际数小于预计额度,导致关联借款利息比预计减少1,936万元。

2、公司2019年承租关联企业经营用房产的租赁费较预计数增加958万元,主要系公司承租关联企业经营用房产新增关联租户所致。

3、2019年公司收取关联酒店管理费收入较预计数减少258万元。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873万元,比预计增加373万元。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二、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1,00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5,912万元,预计2020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9,200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对关联方酒店进行受托管理,2019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690万元;预计2020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746万元。

(2)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2019年发生租赁费用3,106万元;预计2020年发生租赁费2,901万元。

(3)截止2019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15,000万元;2019年公司发生关联借款利息64万元,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借款利息3,500万元。

(4)公司承租关联方部分土地,2019年度支付土地租赁费42万元,预计2020年度支付土地租赁费为42万元。

(5)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经营用房产,2019年收取租赁费收入10万元;预计2020年收取租赁费收入11万元。

2、本公司的母公司首旅集团信息详见五、关联方介绍。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相互之间提供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洗衣、维修、商品等服务,2019年度实际发生1,873万元,预计2020年发生1,800万元,关联方会员系统业务量保持稳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0.46%,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0.55%,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司上市时因资产剥离等历史因素造成的,二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相互提供酒店管理、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维修、商品、资金拆借等日常经营行为。

在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第一种关联交易将会继续存在。第二种关联交易是纯粹的经营行为,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有的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五、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首旅集团

注册资本:442,523.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宇

经营范围为: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时,公司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1,608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1,608万元。

●2020年度预计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梁建章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1,608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1,608万元。

2019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9,745万元增加1,863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1,863万元。

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比2019年度预计数增加主要系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增加所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企业通过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同时公司支付关联方销售佣金的业务。2019年度关联方企业通过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增加,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二、2020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000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度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1,608万元,预计2020年度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19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0.30%,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1.28%,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携程上海等关联方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相互提供服务的上下游企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是纯粹的经营行为,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五、主要关联方介绍

1、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简称:携程上海

股本:26017.369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范敏

2、去哪儿网(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简称:去哪儿网

注册资本: 1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晗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梁建章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红女士、张润钢先生、孙坚先生、卢长才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将自动续延一年,协议的其他主要条款无实质性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4月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277004G。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一)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113,270.32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6.6352%;

(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2.5%;

(三)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2.5%;

(四)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2.5%;

(五)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1,729.67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8648%。

财务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

注册资本:2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经与财务公司友好协商,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类型与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 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免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表外业务或中间业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财务公司与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限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4.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综合金融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这些业务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10名董事中4名关联董事周红女士、张润钢先生、孙坚先生、卢长才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集团”)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以及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净资产无重要影响。

一、概述

公司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净资产无重要影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报表列示项目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2、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和本公司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

2、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

3、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表1: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于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月1日,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报表项目。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与原金融工具准则下计提的减值准备无重大差异。

表2: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表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单位:元

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原金融工具准则下按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综上,执行上述修订的准则,相关调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合计金额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合规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净资产无重要影响;相关调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合计无影响。公司在决策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由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对11、12和14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第13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62房间

4、联系人:李欣、牛佳

5、联系电话:010-66014466-3846;010-66014466-3841

6、传真:010-66063036

7、电子邮件地址: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

8、邮编:100031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12时在民族饭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公司三名监事东海全、石磊、吕晓萍全体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东海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均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阅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特殊状况及公司主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明确了剩余未分配股利的用途,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借款额度申请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净资产无重要影响;相关调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合计无影响。公司在决策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

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和对外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议案》。

以上1、5、6、7、8、9、10、11、13、14、15、16、17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1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2019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网络交流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方式:网络交流互动

●网络平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5:30一17:00

●征询问题时间:投资者可在 2020 年4 月21日至4月30日将需要咨询的问题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0 年4月21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分红预案,公司决定于2020 年5月8日15:30一17:0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召开“首旅酒店2019年度业绩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网络交流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分红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网络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0 年5月8日(星期五)15:30-17:00

2、网络登陆地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向荣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0 年5月8日下午15:3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

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 2020 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发送邮件到以下两个地址: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咨询本次交流会事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 牛佳

咨询电话:010-66014466转3846 010-66014466转3841。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0-01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减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00万元到-54,2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00万元到-54,20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100万元到

-53,8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已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623.7万元。

2、201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每股收益为0.0756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及相关防控措施的实施,对本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致使收入和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

公司正积极做好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工作,所属酒店90%以上恢复了开业经营,其中如家复工开业店出租率达到了65%。经营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出“安心住”等适应市场的产品,充分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全力加大恢复经营力度,把疫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疫情发展情况,持续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上接1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