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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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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3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10,600,155.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1,795,272.60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16,964,906.8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9,179,527.26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72,615,745.34元;加上2019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605,831,444.84元,减去2019年度现金分红76,800,00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701,647,190.18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8,473,000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3,694,60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已经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保护,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3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巫扬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朱希栋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付忠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调研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审计委员会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020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能力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经过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的事前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股东一一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无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审议程序: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例会决议》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3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占一定比重,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但公司本次拟选择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2、资金规模: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

3、交易对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新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4、授权期限:一年。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简析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议案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 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并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九、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3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663,2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8,083,573.26元(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0,475.7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5,116,426.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31012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由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3月28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使用35,664.77万元。

2019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3.83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7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收益1,112.3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7.41万元,手续费支出0.0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9,840.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期末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28,700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还可以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公司确保不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风险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瑞尔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3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一一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3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点智能”)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一点智能注册资本将从1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本次对一点智能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投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663,2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8,083,573.26元 (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0,475.7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5,116,426.74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31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资金的使用和存管情况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历次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含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RGND74

3、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2#楼3层东侧、3#楼5层、办公楼5层

5、法定代表人:王兵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06月06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零售;橡胶零件制造;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塑料零件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一点智能100%股权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点智能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点智能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一点智能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布局公司生产能力,增加公司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卫浴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拟在本次增资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点智能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