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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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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2幢

注册资本:1,821,933,041元

法人代表:陈士良。

经营范围: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对二甲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桐昆股份(母公司)总资产2,651,830.53万元,资产负债率42.81%。2019年1至12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37,221.24万元,利润总额97,582.77万元,净利润83,068.57万元。

2、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恒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对二甲苯的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纤特种、改性、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的原料产品和涤纶丝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盛公司总资产218,160.89万元,资产负债率65.72%。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412.39万元,利润总额14,847.89万元,净利润11,375.27万元。

3、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南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202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恒通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通公司总资产223,400.43万元,资产负债率48.04%。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180.96万元,利润总额31,147.45万元,净利润26,742.01万元。

4、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388号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对二甲苯(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副产混苯二甲酸、粗对本二甲酸、苯甲酸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管理服务;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和涤纶丝的生产、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石化总资产1,034,563.64万元,资产负债率37.74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1,344.63万元,利润总额188,893.2万元,净利润14,2957.07万元。。

5、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玉庆

住所:长兴县李家巷镇

注册资本:40,000万美元

恒腾公司为本公司在浙江长兴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纸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腾公司总资产712,430.89万元,资产负债率40.33%。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107.52万元,利润总额60,303.54万元,净利润 45,546.30 万元。

6、恒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西萨摩亚

注册资本:475万美元

恒隆国际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隆国际公司总资产 10,168.05 万元,资产负债率0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1,365.89 万元,净利润1,365.89万元。

7、鹏裕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香港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鹏裕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盛公司出资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鹏裕贸易总资产20,336.10万元,资产负债率 89.86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37.77 万元,利润总额 75.27万元,净利润 52.07万元。

8、桐乡市恒基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圣军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桐工业经济园区稻乐路299号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恒基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纤维(化纤丝、复合丝、变形丝、有色丝),化纤包装薄膜袋、纺织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基公司总资产 8,636.31 万元,资产负债率 18.46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20.44 万元,利润总额 743.28万元,净利润 643.19 万元。

9、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和涤纶丝的研发、生产、批发,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外资比例小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优公司总资产372,555.4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92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0,160.97万元,利润总额3,505.50 万元,净利润 3,150.53万元。

10、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住所:洲泉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恒超化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功能化、超细旦、高仿真化学纤维的生产、销售;差别化纤维的研发;化纤丝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超公司总资产 42,588.59万元,资产负债率 18.20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9 万元,利润总额-214.77万元,净利润-214.77 万元。

11、桐乡市中洲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南

住所:桐乡市洲泉镇综合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6,784.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洲化纤公司总资产16,395.33 万元,资产负债率 16.17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546.16 万元,利润总额 828.44万元,净利润 777.14万元。

12、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嘉通能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副产混苯二甲酸、粗对苯二甲酸、苯甲酸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危险化学品)、合纤丝和涤纶丝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贸易;余热发电;高低压蒸汽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通能源总资产41,205.07万元,资产负债率0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124.46万元,净利润-124.46万元。

13、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富强

住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南通佳兴为嘉通能源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供电、售电服务;生产销售蒸汽、热水;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活动;收费的热力供应服务;电力、热力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污泥处置;电力企业废气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通佳兴总资产0万元,资产负债率0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4、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亚芬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1406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恒翔公司为恒腾化纤和鹏裕贸易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研发;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润滑油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翔公司总资产 18,905.06万元,资产负债率0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利润总额-57.99万元,净利润 -57.99万元。

15、广西恒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学根

住所: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行政信息中心口岸联检大厦6楼602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广西恒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益彪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恒鹏总资产 0万元,净资产0万元。

2019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利润总额0 万元,净利润 0万元。

三、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及其信用条件,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在此额度内,各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贷款或提供债务担保。涉及银行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恒盛公司、恒通公司、嘉兴石化、恒腾公司、恒隆国际、恒基公司、中洲化纤、嘉通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鹏裕贸易、恒优化纤、南通佳兴、恒翔公司、广西恒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906,163.07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7.50%;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孙)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过了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辅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8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上述两议案分项审议过程中,公司6名关联董事陈士良、许金祥、沈培兴、陈士南、陈蕾、钟玉庆均对相应分项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4名独立董事在事前审核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的了解核实,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过了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东)55号桐乡市商会大厦1单元2301室-1

4、经营范围:控股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科技开发;收购兼并企业;贵金属、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铝制品、铝合金箔材、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纸、纸板及其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良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2、注册资本:2,843.4686万元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东)55号桐乡市商会大厦1单元2301室-2

4、经营范围:控股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

5、关联关系: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12.19%的股份。

(三)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光明路199号

4、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技术开发,企业收购、兼并的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通讯器材、机电设备、商品混凝土、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服装、皮革制品、床上用品、珠宝首饰、箱包、文具、体育用品、健身器材、化妆品、卫生用品、家用电器、灯具、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良先生同时担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桐乡市佑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聚贤路288号5幢

4、经营范围:缠绕膜、薄膜袋、集装袋、整理废料袋的生产销售;EPS包装材料、木托、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佑润公司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蕾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洲泉镇临杭经济区德胜路199号

4、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EPS包装材料、高速瓦楞纸板、纸箱包装材料、木托、化纤纸管、缠绕膜、薄膜袋、集装袋、整理废料袋、液态二氧化钛和乙二醇锑催化剂的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

(六)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蕾

2、注册资本:1,8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濮院镇工业园区永安路328号

4、经营范围:变桨距风力发电机组、纺织化纤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逆变电源、风力发电机智能控制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上海拓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鹰风电公司94%的股份,上海拓鑫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七)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徐学根

2、注册资本:5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濮院镇工业园区永安路328号2号厂房

4、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色母粒的开发、生产销售;色纤维的销售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原料(除棉花的收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珠力公司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八)浙江佑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屠奇民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华路86号1幢265室

4、经营范围:高精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的收购)、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佑丰新材料公司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九)桐乡市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屠奇民

2、注册资本:7,0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屠甸镇同丰路168号2幢

4、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铝合金箔材的生产和销售;工业设计;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的收购)、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除砂石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铝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佑泰新材料系浙江佑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佑丰新材料公司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十)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晓晖

2、注册资本:4,000万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同福东路88号

4、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第3类、第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无船承运业务;无车承运业务;保险兼业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服务;货运站(场)经营;车辆租赁;装卸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煤炭(无储存)、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机油、液压油、润滑油、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佑通物流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十一)嘉兴市众安危险品航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海梅

2、注册资本:1,000万

3、公司地址:嘉兴市新丰镇正东工业园区(浙江嘉兴嘉化物流有限公司内)

4、经营范围: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散装化学品船运输(凭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带存储经营;硫酸(毒)、氢氧化钠;不带存储经营(票据贸易):甲苯(毒)、乙醇、异丙醇、甲醇、二甲苯、硫磺(爆)、乌洛托品(爆)、双氧水(爆)、二氯氯化苄、硝酸(爆)、盐酸(毒)、硫酸羟胺、乙醇胺。(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众安航运系佑通物流的全资子公司,佑通物流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十二)浙江御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蕾

2、注册资本:4,000万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青镇路1号

4、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现场制售;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住宿服务;酒店预订;酒店管理;棋牌、茶馆服务;停车场服务;健康信息咨询(非医疗类);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房产中介;受委托从事房屋租赁服务;预包装食品和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零售;婚庆服务;庆典礼仪服务;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洗衣服务;休闲健身服务;工艺品(除文物);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鲜花;票务服务;旅游用品销售;车辆租赁;打字复印(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御成酒店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十三)嘉兴市佑腾纺织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金宇

2、注册资本:5,500万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环南路十八里桥口1幢1单元

4、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的收购)、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嘉兴佑腾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十四)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2、注册资本:6,100万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3幢

4、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先进功能纤维的研发、知识产权运营、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恒创公司系桐昆股份及公司子公司恒隆化工共同参股的公司

(十五)嘉兴港安通公共管廊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晓君

2、注册资本:1,453.6433万

3、公司地址:嘉兴市乍浦镇沪杭路351号东大楼五楼西面第一间

4、经营范围:公共管廊建设、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嘉兴港安通系嘉兴石化参股公司。

(十六)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2、注册资本:3,880,000万元

3、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5201室(自贸试验区内)

4、经营范围:公共管廊建设、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浙江石化系桐昆股份子公司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

(十七)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与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签订《辅料采购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华鹰风电公司采购过滤组件、过滤袋、机加工产品等机械配件,交易双方以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公司与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签订《辅料采购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珠力高分子公司采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母粒等,交易双方以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公司与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签订《道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佑通物流采购运输服务。协议双方以运输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辅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因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如下公告:

一、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议案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2020年产能及近期原料价格估算,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进出口业务总量将达到15亿美元,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20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6.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进行平仓操作的仅按建仓金额单边计算该笔业务操作金额),占公司2019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不到30%,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开展此项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明确财务管理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采购供应部及各子公司负责方案申请与执行,审计部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供应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部门及采购供应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就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规避原料及聚酯纤维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

3、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 月21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桐昆股份总部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9、10、11、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陈士良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0年5月7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 桐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7878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联系人:周 军 宋海荣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现金分红

暨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13:00-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

● 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一、说明会类型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等事项,并于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并与投资者就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经营业绩、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度现金分红暨投资者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13:00-15:00

(二)说明会会议地点:本公司总部会议室(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桐昆股份总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会议预约

2020年4月24日为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暨投资者说明会参会预约日,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暨投资者说明会的投资者,可在当日工作时间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预约,即将后附的投资者说明会预约表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 军、宋海荣

联系电话:0573-88187878、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暨投资者说明会预约表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出具的《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2号)核准,桐昆股份于2018年11月19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328.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7,67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3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28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桐昆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下转1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