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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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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16 公司简称:淳中科技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何仕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8.39%,主要是由于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署及项目实施等负面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7.35%,除因受经济大环境导致的营业收入下降因素外,本报告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773万元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随着全国范围内的复工复产,经济社会运行将逐渐恢复,外部经济环境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只是阶段性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年初既定目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分析

2、 利润表指标变动分析

3、 现金流量表变动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仕达

日期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内容是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季报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季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