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8版)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3、科目名称:存货

账面余额:162,910.68万元

账面价值:145,852.62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正常存货按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呆滞的存货按废料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期计提金额:1,386.56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19.89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5,133.32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386.5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22.30万元,相应既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22.30万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详细查阅和了解有关资料后,就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说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1-12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相关的以下20个议案:

(1)《关于2020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9)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2020年度公司业务预计情况,拟确定新开展销售业务的回购担保总额合计为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开展业务的具体额度,并根据公司关于回购业务的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具体的业务,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总额度内具体决议公司可为符合金融机构授信条件的用户提供回购担保,具体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责任承诺、租赁设备取回、回购金额标准、回购设备清单、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条款、回购义务等。

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18、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为满足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以开据备用信用证、保函等形式为其在境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4日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营旧路两侧、工业园路南

法定代表人:官炳政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食品工业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服务、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289,011,257.26元,负债4,520,797,623.06元,资产负债率为85.48%;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32,163,576.81元,净利润5,244,453.03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38,592,402.69元,负债4,299,058,365.94元,资产负债率为85.00%;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4,058,952.75元,净利润-28,442,669.43元。

(二)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抚顺市东洲区齐隆东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云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异戊二烯、双环戊二烯、间戊二烯、抽余碳五、粗碳六、异戊橡胶、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产品及其原料和衍生产品、助剂(包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品、中间品及衍生品等)的开发、生产、销售,蒸汽转供(经营);2-丁烯、氨(别名:液氨)、乙醇[无水]、乙苯(别名:乙基苯)、正丁醇、正庚烷、正已烷、正戊烷、正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乙腈、氨溶液[含氨〉10%](别名:氨水)、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苯胺、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丙烯、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醇、糠醛、1,2-二甲苯、苯、苯乙烯、2-甲基-1-丙醇、2-甲基丁烷、1-戊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乙胺、环戊烷、石脑油、粗苯、甲苯、硫酸、盐酸、2-丁酮(别名:甲基乙基酮)、2-丙烯腈[稳定的]、环氧乙烷、溶剂油[闭杯闪点≤60℃]、碳九、碳四、碳八、碳十、苯酚、液化气及天然气【只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不包括:城镇燃气(民用液化气体燃料和车载燃料使用的)】、 页岩油、石油树脂、聚丙烯、石蜡、液蜡、乙烯焦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销售。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8,538,352.93元,负债342,073,794.48元,资产负债率为54.42%;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83,442,522.38元,净利润40,053,208.51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40,961,339.28元,负债348,976,747.23元,资产负债率为54.00%;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2,344,036.83元,净利润5,143,949.45元。

(三)软控欧洲研发和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斯洛伐克卡杜布尼萨市

法定代表人:Karol Vanko

注册资本:10,000欧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自然和技术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设备的项目和设计工程;单种类金属产品的生产;使用简易方法进行金属加工;用于经济领域的设备生产;仓储;电脑服务;电脑数据处理相关的业务;信息试验、测定、分析和检查;管理服务;商务、管理和经济咨询业务等。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2,234,321.10元,负债78,980,308.99元,资产负债率为109.34%;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141,280.60 元,净利润2,797.94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057,197.95元,负债88,593,460.08元,资产负债率为112.00%;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6,857.2元,净利润-2,763,722.64元。

(四)软控(美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法定代表人:于明进

注册资本:10美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自动化与信息化系统、网络及监控工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循环利用相关装备、材料、产品、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咨询和培训、项目的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1,409,662.86元,负债95,880,320.75元,资产负债率为86.06%;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310,656.07 元,净利润-2,989,325.12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0,596,406.65元,负债105,158,362.89元,资产负债率为87.00%;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743,549.39元,净利润-2,070,955.09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同意为子公司使用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及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开展回购担保销售业务,有利于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1,542.3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9%。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1,542.3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9%;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告中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为银行授信和产品销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90,949.2万元(其中欧元汇率按1欧元=7.7373元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48%;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40,949.2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9.61%;公司为产品销售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7%。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总裁官炳政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鲁丽娜女士,财务总监张垚先生及独立董事张静女士,保荐代表人高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0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9、《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1、《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2、《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3、《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4、《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5、《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6、《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7、《关于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8、《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9、《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30、《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31、《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2、《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3、《关于修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12至议案32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至议案9,议案12至议案3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号码: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修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董事何宁先生、官炳政先生、鲁丽娜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27,360,900股。过户价格为2.13元/股。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的背景

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列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此次疫情给国内外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在此次突发情况下,虽然公司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但是公司预计突发疫情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仍将对短期经营产生影响,尤其是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推进,出口项目订单占比超50%,由此今年以来受物流及交付延期(尤其出口项目)影响明显。面对上述客观不可抗因素,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采取各类应对措施,将本次突发疫情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并且在特殊时期更需要鼓励团队士气、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发展目标继续努力;同时更要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因此,公司计划调整并修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业绩考核指标。

三、《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的内容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第四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及业绩考核”之“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调整前: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以及36个月后依据2019年-2021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具体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营业收入”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因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数。

调整后: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以及36个月后依据2019年-2021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具体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营业收入”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因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数。

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也将同步进行修订。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其它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是在突发疫情影响下根据经济形势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修订不会导致锁定期及授予价格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能够更好地留住并激发公司各层级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积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其他相关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采取的措施,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留住并激发公司管理层及各层级优秀员工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事项审核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订,有利于留住并激发公司管理层及各层级优秀员工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