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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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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82 公司简称:新钢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新钢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矿石加工、炼焦、烧结、球团、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及延伸加工于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钢铁生产核心技术,整体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装备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品种规格齐全,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公司是国内中厚板、冷热卷板、线棒材、金属制品等优质钢材的骨干生产企业,是我国南方重要的优质建材、板材、金属制品精品生产基地。公司同时开展与钢铁相关的物流运输、钢铁贸易、工程建设、钢铁精深加工等钢铁服务业务,聚焦钢铁产业服务,提升公司钢铁产业链价值,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以高质量中厚板、热轧卷板、冷轧卷板、线棒材、钢绞线等为主要产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造船、石油化工、能源交通、汽车、家电、电力等行业领域。产品行销全国各地,远销亚洲、欧洲、南北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于北京奥运“鸟巢”、上海世博“中国馆”、港珠澳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和辽宁红沿河、福建福清、广东阳江核电站等国家重点工程。

公司秉承“打造绿色精品基地、成为基业长青,共享繁荣钢铁强企”的企业愿景,践行“敬畏产品、尊重客户”理念,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打造比较优势,满足客户市场需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加快创新转型,实现从传统的钢铁生产企业,向为客户提供优质钢材产品与钢铁技术服务的综合供应商发展。

(2)行业情况说明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9年,全球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贸易环境恶化,全球工业生产和贸易量增速下滑,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主要发达经济体增速持续下行,新兴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2019年根据IMF《世界经济展望》2020年1月预计,2019 年全球经济增长2.9%,低于2019年年初预计的3.5%。2019年底全球又叠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预计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

世界钢铁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粗钢产量达到18.70亿吨,同比增长3.4%。产钢量前3名国家分别为中国、印度和日本。其中中国粗钢产量为9.96亿吨,同比增长8.3%,占全球粗钢产量的份额由2018 年的51.3%上升至53.3%。

2019年受铁矿石受巴西淡水河谷溃坝、澳大利亚飓风等事件影响,铁矿价格短期大幅上涨,总体维持相对高位;焦炭因环保政策趋严,供应量受到限制,年中价格低位反弹,造成钢铁企业原燃料成本上涨明显;同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进一步弱化的背景下,部分钢厂扩产冲动明显,国内粗钢产量再创历史新高,是钢材价格总体呈窄幅波动下行走势的主要原因。在成品价格走低和原料价格回升的挤压下,钢厂利润空间明显收窄。 在钢铁行业整体性业绩下滑压力的背景下,公司优化生产组织、强化降本增效、抢抓市场机遇、实现较好的经营业绩,体现了公司在应对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展现出管理基础稳、发展韧劲足、产品结构优的优势,说明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实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受铁矿石价格上涨因素影响,成本大幅攀升;钢材价格又波动较大,供销“两头”价格挤压,公司业绩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但公司通过科技研发、管理提升、加强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措施,公司经营仍保持较好水平。报告期,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一)生产保持高位运行

报告期,公司按照“增铁、保钢、促材”的生产工作思路,着力抓好主生产线关键工序设备技术改造,不断强化系统检修及计划检修,建立铁、钢、轧三大工序新平衡,推动炼钢、炼铁产能进一步释放,力保各产线满负荷生产,产量创历史新高,产能利用率继续保持高位。报告期,公司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有效释放轧材产能,线棒材产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中厚板产量突破240万吨,达到近年来较好水平。持续加大生产工艺技术投入,做大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比例,热轧取向硅钢、冷轧薄规格板分别增长20%、22%。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与中科院金属所合作,启动“高品质稀土钢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并被列为省重大科技专项。成功完成30多个新产品的开发,进一步扩大接单范围,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科技治难作用,开展新标螺纹钢降低合金成本、供江铃汽车用钢等系列技术攻关,取得了较好的攻关成效。2019年11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可获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

(二)供销两头协同发力

报告期,钢铁供销市场波动幅度明显加大,钢企利润空间被大幅挤压。公司强化研判,顺势而为,抢抓市场机遇。在原燃料采购上,积极开拓供应渠道,推进全流程、“一站式”信息化采购平台建设,增加线上竞价的原燃料采购品种,提升原燃料品种线上采购比例,千方百计降低原燃料采购成本。在设备材料采购上,大力开展公开招标采购、提质降本攻关等工作,全力做好“升改”工程项目和生产检修物资保供工作,较好地保证了正常生产及项目建设需要。

在产品销售上,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打造比较优势,不断提高供应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销售渠道和营销资源布局,提高战略用户、终端用户和重点工程用户的直销比例,公司战略用户销量比例达到40.70%。在起伏震荡的钢材市场竞争中,公司货款回笼率保持100%,有效地降低了资金风险,维护了公司利益。2019年公司荣获“优秀钢铁企业品牌”称号,新钢企业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积极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和钢铝关税,在行业出口量连续下降的情况下,公司钢材出口量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改革创新持续深化

2019年,公司开展“出题、领题、解题”攻关劳动竞赛,确立了31个攻关课题,由公司管理层分别牵头组织攻关,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攻关效果。报告期公司统筹内部资源,优化管理流程,对公司培训、物流、贸易等业务进行整合优化。启动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职工职业素养的“双提升”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基层改革管理新模式。按照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要求,借力第三方认证机构,推动完善公司设备管理、风险管理运行工作机制。

(四)非钢产业稳步发展

报告期,公司聚焦钢铁钢铁主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支持非钢产业协调发展。在钢材延伸加工板块上,优特钢带项目6月全面投产;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电工钢项目11月底投产,成为“升改”工程首个建成投产项目。在贸易物流板块上,重点以新钢物流中心为公司物流资源管理集成平台,实行“物流+贸易”运营模式,通过对钢材、水泥、煤炭等货物采取多向配载等措施,做大物流运输业务;以新钢国贸公司为主体,开展铁矿石、钢材等产品贸易,扎实推进物流贸易发展。在金融投资板块上,公司充分发挥全资子公司新钢商业保理公司在应收账款商业保理的业务专长,加强业务协同联动,创新采购业务方式,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在工程建设板块上,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钢建设公司、自动化部、第一设备检修厂等工程建设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打出了新钢工程建设的品牌形象。

(五)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报告期,公司落实项目规范化管理要求,节约工程建设费用,扎实推进项目招标管理,完成焦炉升级改造项目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等767项招标采购。全年公司以“升改”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项目113个,其中续建35个、新开工78个,完成72个。报告期,公司围绕设备自动化、生产模型化、网络安全化的需求,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新钢。报告期,公司优化调整现有信息化建设及管理职能设置,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界面,强化分工合作。2019年公司覆盖全公司的智能门禁管理系统、一站式信息化采购平台、卷板线质量管控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等16个信息化建设项目上线运行投用,越来越多的传统工序和岗位有了全新的管控手段,管理效率明显提升。

(六)节能环保持续改进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强化节能环保项目建设,先后完成厚板线1#加热炉改造、水泵高效节能改造、中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等14个节能环保项目。公司炼钢一次除尘风机永磁涡流柔性传动装置节能改造项目,获中国最佳节能技术和实践清单“双十佳”项目。强化节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全力消除无组织排放。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提升煤气高效自发电比例,降低火电采购比例,2019年公司自发电比例提高至52%,吨钢外购电量下降20kwh。在产品端,公司聚焦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积极落实“超低排放标准”等政策要求,持续推进传统生产制造系统的高效升级,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和运用,为社会提供“更环保”的钢铁产品。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编制了公司财务报表。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意见。详见 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4户,具体包括本公司和本公司之以下子公司:

说明: (1)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持有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铰线有限公司50%股权。根据新华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及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铰线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铰线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新华公司委派3名,沙钢公司委派2名;另外新华公司委派管理层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铰线有限公司的生产和销售由新华公司负责管理并执行新华公司的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综上,公司实际控制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铰线有限公司,因此,将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铰线有限公司纳入本集团报表合并范围。(2)本公司之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新余新钢拓新物流链有限公司50%股权。新余新钢拓新物流链有限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新物流委派2名,蒙新物流委派1名,因此将新余新钢拓新物流链有限公司纳入本集团报表合并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8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4月08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新钢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及资金的良好运作,同意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夏文勇先生在银行流动资金授信规模内办理信贷业务,授权公司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规模共计人民币294.9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对部分淘汰、技改拆除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此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6,327.29万元,账面净值6,543.03万元,预计收回残值534.83万元,确认报废损失6,008.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执业胜任能力,独立、公正的工作原则及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对冲公司采购的原燃料与销售的钢铁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管理和防范市场风险,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以期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组织机构,适应组织扁平化趋势,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能力,同意整合公司现有综合部、财务部等部门职能成立审计部。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突出公司卷板生产特点,同意整合热轧厂和冷轧厂上下工序优势资源,将原“热轧厂”与“冷轧厂”合并设立“卷板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郜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廖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新钢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新钢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全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原则进行,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且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严格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部分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原监事杨小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李文华先生、谢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形成《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的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9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9年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二、公司2019年分季度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钢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0]006116号)确认,2019年度新钢股份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7,477,562.32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利润分配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0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年度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回报、钢铁行业的产业周期特点、公司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以及后续超低排放标准下的环保升级支出较大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出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约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该方案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01,826,4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8 元/股。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募集资金1,75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0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99,9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7]00076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0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一致。表中手续费支出和利息收入含以前年度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新钢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5052021290000187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59,610,340.69 元和偿还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759,610,340.69元,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情况

2019年4月23日,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2019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购买理财产品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年度新钢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收回本息,收益符合预期,募集资金理财余额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本金和相应利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为1,492.8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第3台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的募投资金60,000.00万元,调整转为投入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该核查报告认为,新钢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新钢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新钢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的调整数包括发行费用。2、上表中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指的是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和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的金额,该项目尚存在因结算周期原因未实际支付的款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18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一、公司上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1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业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的投资理财均按期收回本息,收益均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余额40,000万元。

二、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最高额度拟不超过50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金融债、优质公司债券以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将自身实际需求,甄选优质商业银行等实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产品,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 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公司将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优先选择购买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0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注: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细分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附件1。

二、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燃材料和动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业务。

注: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细分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附件2。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法定代表人:夏文勇;注册资本:370,478.09万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钢铁产品经营销售等业务。新钢集团持有公司55.57%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

2.新钢(海南洋浦)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2号金兰小区A209房;法定代表人:王荣林;注册资本:5,03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矿产品、工矿备品、备件、橡胶及其制品的销售,黑色金属加工、配送、装卸、仓储服务,废旧金属、金属材料回收与销售,农业开发,科技开发,对酒店业的投资,投资咨询。

3.新余市新钢京新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魁星路哈佛园8幢107房;法定代表人:庄央兵;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铁合金、铁矿石、生铁、钢材、煤炭、焦炭销售。

4.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良山镇;法定代表人:陈三芽;注册资本:20,33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材,钢坯,钢锭,五金加工,金属加工等。

5.新余新钢辅发管理服务中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新钢广场南侧;法定代表人:李水明;注册资本:820万元;经营范围:网络传输、网络开发和安装、社区服务。

6.新余洋坊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法定代表人:向学庆,注册资本:21,951万元,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信息服务;停车场服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投资(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除外);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制作、发布广告。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92.77%。

7.新余新良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法定代表人:唐飞来,注册资本:16,727.84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钢坯、钢锭、化工产品;预热器生产、销售;五金、金属、服装加工、防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新钢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余新良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

8.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竹镇;法定代表人:张刚;注册资本:2,100万元;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选炼、销售;冶金溶剂开采、选炼、销售;装配式建筑设计、制作、安装、销售;工矿配件、钢材、废钢加工。

9.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袁河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王海涛;注册资本:22,151.369万元。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的开发、研究和销售,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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