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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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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制药”)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他达拉非片的《药品注册批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批件》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他达拉非片

英文名/拉丁名:Tadalafil Tablets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受理号:CYHS1800070国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166

申请人: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他达拉非是一种选择性、可逆性的磷酸二酯酶5(PDE5)抑制剂,适应症为勃起功能障碍(ED),另外还有前列腺增生和肺动脉高压两个可增加的适应症。

他达拉非为美国礼来原研药物,2004年作为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D)的药物在美国上市,商品名为“CIALIS”(希爱力),并于2005年在国内获批上市。此后,礼来公司又向FDA申请了关于治疗肺动脉高压(PAH)和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BPH)的两项适应症,并获得批准。

他达拉非与同类机理作用药物的主要区别为:疗效持续时间长达36小时,远长于同类机理作用药物3-4小时的疗效持续时间,降低了患者在服药时间方面的顾虑,且不受高脂饮食和酒精摄入的影响。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年他达拉非在中国城市公立医院销售额为1.19亿元,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销售额为6.08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华邦制药获得他达拉非片药品注册批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管线,拓展了公司产品治疗领域,对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均有积极意义。随着该产品市场占有率的逐步增加,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药品获得批件后公司将尽快启动生产和销售,期间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公司将依据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获得的《药品注册批件》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2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邦健康”)于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就公司拟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以下简称“宽仁医院”)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披露,为便于投资者更详细了解该事项的情况,现将有关信息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被资助对象:重庆北部宽仁医院

2、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该金额仅为财务资助金额上限,具体财务资助金额根据宽仁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3、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年内,具体借款期限以宽仁医院与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参照公司资金成本确定(加权平均利率),按季执行浮动利率。

6、本息偿还方式:宽仁医院应在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宽仁医院也可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7、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宽仁医院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8、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之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情况介绍

(一)宽仁医院的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北部宽仁医院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3、法定代表人:罗克

4、开办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5、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输血科。

6、开办进度:宽仁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功能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截止目前,宽仁医院已完成Ⅰ期建设,并于2020年4月初营业。

7、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宽仁医院的唯一出资人,同时,华邦健康与宽仁医院之间还存在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管理服务、物资采购及供应等联系,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向宽仁医院出租房屋并获取租金收益;

(2)设备租赁: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宽仁医院出租医疗设备并获取租赁收益;

(3)管理服务: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宽仁医院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

(4)物资采购及供应:华邦健康全资子公司重庆华邦维艾医药有限公司向宽仁医院提供物资采购及供应等服务。

8、主要财务状况:宽仁医院于2020年2月14日获得重庆市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宽仁医院于2020年4月初营业,自宽仁医院筹建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代其支付的筹建期间的建设管理费、人员工资及日常费用等款项共计8,752.24万元。即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账面其他应收宽仁医院8,752.24万元。

(二)宽仁医院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合理性分析

1、宽仁医院的设立背景

宽仁医院系由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植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医管”)申请,经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4日批准(渝卫复[2016]372号)设置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

宽仁医院为一家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活动的三级综合医院,举办者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植恩医管(公司持股比例为30%),出资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植恩医管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签订了《联合建设重庆北部宽仁医院协议》,约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同意宽仁医院使用“重医附二院”、“宽仁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名称,并为宽仁医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宽仁医院适用的会计制度

宽仁医院执行的会计制度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非营利性组织具备的特征为: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宽仁医院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宽仁医院《章程》规定,宽仁医院设有理事会,理事会拥有3名成员,且为最高决策机构,对下列事项享有决定权:(1)制定、修改章程;(2)业务活动计划;(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5)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6)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7)罢免、增补理事;(8)内部机构的设置;(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除《章程》的修改、宽仁医院的分立、合并或终止事项需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外,其他决策需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

目前,宽仁医院理事会成员分别为黄山(理事长,系举办人植恩医管委派)、罗克(院长,法定代表人,系华邦健康委派)和叶菁(职工代表)。

4、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投资方可控制被投资方的三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同时,根据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置规定,宽仁医院的理事会由举办人、出资人及职工代表构成,公司并未对其拥有控制权。公司目前与宽仁医院发生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交易价,并未享有可变回报,同时亦无能力影响可变回报金额。

综上所述,根据会计准则之规定,合并的基础是控制,控制的判断虽不拘泥于被投资单位的法律形式,但公司从被投资单位决策机构的设置及人员安排、决策内容及表决权比例、公司的获利方式等方面分析,公司并未达到“控制”条件,故并未将宽仁医院纳入合并范围,并未并表。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宽仁医院设有理事会,公司已向其委派一名理事,参与其运营管理决策。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宽仁医院开展经营业务的评估,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始终坚持将医药、医疗大健康业务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宽仁医院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公司探索新型医疗技术提供了新的载体。

2、宽仁医院目前尚处于开业初期,日常运营支出较大,鉴于其现金流尚不充裕,仅靠1000万元的开办资金难以维持其正常运营,因此,公司本次向宽仁医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该金额仅为财务资助金额上限,具体财务资助金额根据宽仁医院实际需求确定)的有息借款,目的在于保障宽仁医院在开业初期阶段能够稳步运营,助力其运营步入正轨并实现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向宽仁医院提供财务资助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重庆北部宽仁医院目前处于开业初期,尚缺乏足够的运营资金,本次公司向宽仁医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有息借款,目的在于保障宽仁医院在开业之初能够稳步运营,助力其实现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2020年初至今,除本次拟向宽仁医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借款外,公司未向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邦健康”)于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对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就公司拟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以下简称“宽仁医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披露,为便于投资者更详细了解该事项的情况,现将有关信息补充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宽仁医院基于日常运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该金额仅为担保额度上限,具体担保额度根据宽仁医院实际需求确定),华邦健康对此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相关担保事项以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之规定,本次公司为宽仁医院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还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北部宽仁医院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3、法定代表人:罗克

4、开办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5、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输血科。

6、开办进度:宽仁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功能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截止目前,宽仁医院已完成Ⅰ期建设,并于2020年4月初营业。

7、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宽仁医院的出资人,同时,华邦健康与宽仁医院之间还存在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管理服务及医药耗材供应等联系,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向宽仁医院出租房屋并获取租金收益;

(2)设备租赁: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宽仁医院出租医疗设备并获取租赁收益;

(3)管理服务: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宽仁医院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

(4)医药耗材供应:华邦健康全资子公司重庆华邦维艾医药有限公司向宽仁医院提供物资采购及供应等服务。

7、主要财务状况:宽仁医院于2020年2月14日获得重庆市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宽仁医院于2020年4月初营业,自宽仁医院筹建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代其支付的筹建期间的建设管理费、人员工资及日常费用等款项共计8,752.24万元,即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账面其他应收宽仁医院8,752.24万元。

(二)宽仁医院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合理性分析

1、宽仁医院的设立背景

宽仁医院系由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植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医管”)申请,经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4日批准(渝卫复[2016]372号)设置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

宽仁医院为一家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活动的三级综合医院,举办者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植恩医管(公司持股比例为30%),出资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宽仁传承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植恩医管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签订了《联合建设重庆北部宽仁医院协议》,约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同意宽仁医院使用“重医附二院”、“宽仁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名称,并为宽仁医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宽仁医院适用的会计制度

宽仁医院执行的会计制度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非营利性组织具备的特征为: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宽仁医院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宽仁医院《章程》规定,宽仁医院设有理事会,理事会拥有3名成员,且为最高决策机构,对下列事项享有决定权:(1)制定、修改章程;(2)业务活动计划;(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5)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6)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7)罢免、增补理事;(8)内部机构的设置;(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除《章程》的修改、宽仁医院的分立、合并或终止事项需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外,其他决策需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

目前,宽仁医院理事会成员分别为黄山(理事长,系举办人植恩医管委派)、罗克(院长,法定代表人,系华邦健康委派)和叶菁(职工代表)。

4、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投资方可控制被投资方的三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同时,根据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置规定,宽仁医院的理事会由举办人、出资人及职工代表构成,公司并未对其拥有控制权。公司目前与宽仁医院发生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交易价,并未享有可变回报,同时亦无能力影响可变回报金额。

综上所述,根据会计准则之规定,合并的基础是控制,控制的判断虽不拘泥于被投资单位的法律形式,但公司从被投资单位决策机构的设置及人员安排、决策内容及表决权比例、公司的获利方式等方面分析,公司并未达到“控制”条件,故并未将宽仁医院纳入合并范围,并未并表。

三、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邦健康计划为宽仁医院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等以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始终坚持将医药、医疗大健康业务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宽仁医院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公司探索新型医疗技术提供了新的载体。

2、宽仁医院目前尚处于开业初期,日常运营支出较大,鉴于其现金流尚不充裕,仅靠1000万元的开办资金难以维持其正常运营,因此,宽仁医院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该金额仅为担保额度上限,具体担保额度根据宽仁医院实际需求确定),并由公司对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的在于保障宽仁医院在开业初期阶段能够稳步运营,助力其运营步入正轨并实现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3、本次公司为宽仁医院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在开展公司医疗业务的基础之上,保障宽仁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4、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同意为宽仁医院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重庆北部宽仁医院目前处于开业初期,缺乏足够的运营资金,基于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此举目的在于保障宽仁医院在开业之初能够获取足够的运营资金,保障其稳步运营,以实现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57.34亿元(含本次担保),占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61.39%,其中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发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85版)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0-02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证监会2015年9月18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5]2138号《关于核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27,493,01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1,179,999,989.2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24,931,429.42元后,净募集资金共1,155,068,559.78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0月16日到位,业经瑞华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30005号验资报告。

2、2017年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07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6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6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3,489,622.65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6,510,377.35元。所有发行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购。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23日到位,业经瑞华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101001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5年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2、2017年募集资金情况

宝之云IDC四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77,128,202.00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706,673,949.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36,350,022.24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上海古北支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15年募集资金情况

2、2017年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0月22日,公司、浙商证券与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问题。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浙商证券与招商银行上海古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问题。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年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的情况,不存在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0-02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武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软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日前,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印发的《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宝武字〔2020〕149号),中国宝武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原则同意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方案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尚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0-023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一、关于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退出激励计划,公司对他们持有的总计130,000股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A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随之减少。

二、关于将民主管理、劳动管理及工会组织纳入章程

根据《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对职工民主管理相关条款要求,拟将民主管理、劳动管理及工会组织纳入章程。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第九章 劳动管理、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及所含“第一节劳动管理、工会组织”“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节民主管理”“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原“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改为“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后续各章、各条的编号依次调整。

三、关于公司治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综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内引用的条款号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其他治理文件的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如下: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本次关于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的修改已由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他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45、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宝信B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1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本公司A股股票为沪股通标的股票,相关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

1、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2、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现场或书面回复公司(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包括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受托人还应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

3、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16:00。

4、注意事项: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未进行登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还应携带上述所需登记材料。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20378893、20378890 传 真:021-20378895

邮箱:investor@baosight.com

联 系 人:彭彦杰、邵向东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A股数: 委托人A股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B股数 委托人B股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接86版)

1、 根据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将于2020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修订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20-02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发出,于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三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人民币164,023,084.37元,2019年期末未分配的利润(合并)人民币999,626,452.2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926,557.67元。

根据上述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8,743,38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2,248,700股为基数(即1,096,494,68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894,840.49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总裁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国内会计师,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273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22《关于公司2020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维航、魏璟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21号《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23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18《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20-02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存在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的情形。

2.人员信息

致同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一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近2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目前担任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字会计师:白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增,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一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白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18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7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2019年度)相比,本期审计费用增加18万元。

(四)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不存在交易所认定需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对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请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编号:临2020-02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