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3、为有效利用公司及下属公司闲置票据,公司计划于2020年在兴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公司计划以票据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票据池成员企业需要以入池票据资产进行质押,有融资需求的成员企业可以利用票据池额度开立票据,同时公司对使用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质押金额、开立票据金额及提供担保的金额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准。

同时,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一)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二)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全资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玮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光明路2号

经营范围:大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软膏剂、乳膏剂、酊剂(外用)、原料药、药用辅料、精神药品、小容量注射剂生产销售(以上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技术咨询,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农产品采购和销售。

(二)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富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海口市秀英区海力路8号

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材料及其制剂、中成药、中药材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三)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69号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含青霉素类、激素类、抗肿瘤类)、粉针剂(含青霉素类、激素类)、小溶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为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的生产、医药中间体生产及销售。

(四)北京美康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欣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C区(西杉创意园四区)5号楼二层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3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8月07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5月09日);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杂货、机械设备、化妆品;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技术推广;基因检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五)河南通用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与汉风路交叉口东南角办公楼一层101室、106室、二层209室

经营范围:批发:药品(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租赁;医药、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业运输(冷藏保鲜设备);药品配送服务;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搬运装卸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的维修及租赁;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母婴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学试剂、化工原料(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配件。

(六)中国医药黑龙江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6号

经营范围: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麻精药品(含冷藏冷冻)、医疗用毒性药品制剂(A型肉毒毒素)(有效期至2020年06月01日);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20年03月09日);食品生产经营。医疗、医药咨询(不含诊疗、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消毒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脑及耗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劳保用品、数码产品、环保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七)新疆天方恒德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箭

注册资本:2,400万元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86号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医疗门诊(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化妆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皮棉,棉短绒,农膜,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消毒制品的销售;计算机及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技术信息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金融类信息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制作、设计和发布,场地租赁,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货物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八)沈阳铸盈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4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第二类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消杀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玻璃制品、化工产品、化工原料、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技术咨询;市场推广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农产品收购;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

(九)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欣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石家庄市高新区闽江道326号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器械的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聚酯纤维夹板);救护车、计生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保健用品、活性炭、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日用百货、玻璃制品、化学试剂、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制药设备、空调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空气净化器的销售;医疗器械维修;消毒用品、杀虫用品(灭鼠剂、化学危险品除外)、食品、实验室仪器、教学模具、体育用品的销售;二氧化氯、异辛烷、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环氧乙烷、环氧乙烷和氧化丙烯混合物【含环氧乙烷≤3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硝化甘油乙醇溶液【含硝化甘油≤10%】、多聚甲醛、甲醛溶液的批发(无储存)(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5月15日);物流服务,货运服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前置许可项目除外);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

(十)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宏新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加工中药饮片(仅限分公司经营);专业承包(仅限境外);销售化工产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谷物、豆类、薯类、饲料、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器设备、农畜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租赁仪器及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及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种植中药材;收购农畜产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维修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3日);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3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1月18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经营项目登记为“生产化工产品”;需要先行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属于经营类的,经营项目登记为“销售化工产品”。也可根据企业申请登记为“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销售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一)中国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3号11层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经营范围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销售食品;销售Ⅴ类放射源,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租赁医疗器械;维修医疗器械;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办公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二)北京美康百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新

注册资本:5,365.38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4号楼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批发药品;销售医疗器械III类;技术推广;租赁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疗器械I类、Ⅱ类;计算机系统服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批发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三)湖北通用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三道街16号兴昌产业园A区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及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ⅡⅢ类医疗器械、消杀产品、卫生用品、日化用品批零兼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批零兼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须审批经营的项目);医药信息咨询(不含诊疗);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化妆品、电子设备及耗材、仪器设备及耗材批零兼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咨询、安装、检测、维修;物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融资咨询);供应链项目的设备研发;招投标代理;医药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十四)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箭

注册资本:6,100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5号(8号馆)四层北侧物业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二、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械,科研试剂,化妆品,消毒剂;货物进出口;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业务,开展第三方医疗器械现代物流业务;药品信息咨询。

(十五)美康(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红棉道8号东昌大厦7楼

股本:800万美元

董事:王宏新、梅媚、宋磊

(十六)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箭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149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疫苗的批发(截止2019年11月23日);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眼科手术器械;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腹部外科手术器械,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妇产科用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声超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软件,介入器材;截止2020年03月23日);玻璃仪器的销售;洗涤化妆品的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用品销售;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批发。

(十七)新疆天健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禹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冬融街898号

经营范围: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品及器材;食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皮棉,棉短绒,农膜,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房屋租赁;医疗器械租赁服务,仓储服务;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代收代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

(十八)河南省爱森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马宏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新乡市南环路与和兴街交叉口南200米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医疗器械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日杂产品、消杀用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国内广告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

三、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法人口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一年

(三)担保总额:42.18亿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控股公司将根据各自资金需求及业务实际实施进度与相关各方签订有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对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业务需要,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可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可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提供担保时,将按有关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8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70%。

2020年度公司预计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18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8.31%。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12,05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赵斌,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19年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兼任瑞斯康达(603803) 、天宜上佳(688033) 独立董事。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9年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12月6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改聘立信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基于立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其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目前合并单位数量及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

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14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45万元,含税总额为189万元。较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含税金额230万元减少41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调查、评议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立信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了2019年年度相关各项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据此,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14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45万元,含税总额为189万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31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分别于 2019年4月30日、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内容

1、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3、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4、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三)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财会〔2019〕9号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财会〔2019〕9号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四)新收入准则变更内容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五)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 [2019] 1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变动如下:

(1)将原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将原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综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由于本期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由于本期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4、按照修订新收入准则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同时,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年初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32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美康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 月22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1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2019年4月11日-12日 9:00-11:00,13:00-16:0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1)

(五)联系电话:010-67164267

(六)传 真:010-67152359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