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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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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 被担保人名称: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勘院”)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需要对外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同意在2020年度及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为其全资子公司中船勘院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担保。现将年度的预计贷款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一、年度预计贷款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预计贷款担保,主要是中船九院为中船勘院提供贷款担保。预计年度总共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的贷款担保具体情况

三、预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康,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宁路303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担境外和境内国际国内招标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国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勘察,设计、监理,室内装饰、非标准设备设计、环境评价,承包上述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及代购代销,起重机械制造(限分支),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销售,技术劳务输出,船舶装饰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船九院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注册资本13,6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宪勇,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150号6楼,经营范围:承包境内外工程地质、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的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加工、产销、维修普通机械(限分支);工程总承包(乙级),物业管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上凭相关资质方可从事经营)。

四、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公司如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贷款担保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书面《保证合同》。

2、贷款内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贷款等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贷款。

3、贷款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

4、担保方式:普通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止或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止。

五、贷款及贷款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争取相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贷款及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贷款及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年度贷款及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争取相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0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框架预案》中,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贷款及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贷款及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年度贷款及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船勘院现实情况,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推进其生产经营工作。鉴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0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框架预案》中所涉及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以上被担保人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

2、本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3、当公司以上范围内的担保总额控制在预计的2,000.00万元之内时,可滚动使用,单笔担保额度不另行限制。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中船九院实际已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中船九院对其下属子公司徐州隆嘉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已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8,307.1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78,307.19万元。无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中船科技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中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894,2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8元,共计募集资金1,641,743,589.0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506,841.0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236,748.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独立财务费用7,0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3,236,748.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BJA604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46,993,686.38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09,159.16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497,012.33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包括委贷贷款利息收益,下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39,317.8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67,490,698.7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548,476.9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4,294,526.3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常熟中船梅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梅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孙公司常熟梅李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2月30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中船九院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16日为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自筹资金793,138,992.3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船九院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450,0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构建公司设计研发中心大楼,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中船九

院设计研发业务发展的需求,为组建大师工作室、博士工作站和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室提供良好的环境,科研生产场所将有所增加,不直接形成效益。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将发挥中船九院在非标设备设计、舱室装潢等方面技术优势,通过对XXXX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为XXXX 实船建造积累设计理论知识,综合考虑舱室环境影响因素,运用系统化、专业化方法开展研究,提供技术储备和人才集聚,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用于补充中船九院流动资金,为中船九院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改善债务结构,减少财

务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