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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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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3,306,086.5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对君正物流的并购重组工作,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增加了化工物流板块业务。

1)能源化工板块

① 业务范围

能源化工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业务范围涵盖发电、石灰石开采、生石灰烧制、电石生产、离子膜烧碱制备、乙炔法聚氯乙烯制备、硅铁冶炼等环节,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硅铁、水泥熟料等。公司作为内蒙古地区氯碱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聚氯乙烯产品产能80万吨,烧碱产品产能55万吨,硅铁产品产能30万吨。

② 经营模式

能源化工板块依托完整的“煤-电-氯碱化工”和“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通过推行科学高效专业化管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装备大型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2)化工物流板块

① 业务范围

化工物流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品物流运输行业,业务范围涵盖能源化工品船运、集装罐以及储罐码头等业务。

② 经营模式

能源化工品船运业务:主要从事液体能源化工产品的船舶运输,主要运输产品为甲醇、对二甲苯、乙二醇、植物油、基础油等近百种液体化工产品。采取航次租船(程租)、期租、包运租船(COA)、经营池(POOL)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其中,包船租运和航次租船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

集装罐业务:集装罐业务分为集装罐物流业务和集装罐租赁业务。集装罐物流业务利用集装罐为客户提供化工品全球范围内的“门到门”一站式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化工企业,网点遍布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全球化运营。集装罐租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罐箱租赁和技术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度身定制适装各类化学品的特种罐设计、改造、清洗、维保等技术方案,并利用全球网络提供应急技术响应服务。

储罐码头业务:储罐码头业务为客户提供液体化工品内外贸易进出口中转,存储,码头、铁路和汽车装卸等服务,凭借高标准的仓储码头设施和规范管理,协同船运与集装罐业务,在物流关键枢纽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

(2)行业情况说明

1)氯碱化工行业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等方面。中国为聚氯乙烯消费大国,聚氯乙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据中国氯碱网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国内聚氯乙烯总产能达到2,518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19万吨),产量达到2,011万吨,其中乙炔法聚氯乙烯产能占81%,是国内氯碱行业的主流生产工艺。近几年,西北地区氯碱产业发展迅速,在我国氯碱工业整体布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西北地区氯碱产业依托资源能源优势建设大型化、一体化配套项目,成为我国乙炔法聚氯乙烯的主产区。截至2019年底,西北地区的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六省共有PVC生产企业27家,装置能力达到了1,259万吨/年,单个企业装置规模约为47万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烧碱属于基础化工原料,其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化纤、造纸等众多行业。截至2019年底,国内烧碱总产能共计4,380万吨,较2018年新增165.5万吨,退出44万吨,净增加121.5万吨,离子膜烧碱产能所占比例达到99.7%。从各省产能分布来看,山东地区依旧为烧碱产能最大的省份,其烧碱产能为1,162.5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26.5%。此外,内蒙古、江苏及新疆三个省份的烧碱产能也均超过350万吨。(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硅铁是有色金属冶炼和黑色金属冶炼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在金属冶炼时作为脱氧剂,硅铁行业的下游主要是钢铁行业与金属镁行业。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的陆续发布,提高了铁合金行业的准入门槛,抑制了行业内的不良竞争,技术及设备落后、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差的铁合金企业将逐步退出竞争,有利于铁合金行业优势企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2019年我国硅铁总产能为900万吨,实际产量为560万吨左右,产能主要集中在内蒙古、青海、宁夏等地。(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2)化工物流行业

化工物流行业系石化工业的配套行业,也是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细分领域之一。一方面,随着化学品船舶运力的增长、市场竞争的加剧,物流船运业务压力有所增加,但另一方面,在石化产品消费需求增长的带动下,石化行业运行总体上保持良好态势,为化工物流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全球化工行业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亚洲地区化工产业发展迅速,产能快速增长,同时化工生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实现超大规模化、装置集中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从而带动化工品物流需求的不断上升,促进了亚洲地区化工物流行业的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19年11月,君正物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致使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上升;

2、第三季度由于执行秋季设备检修计划,导致修理费增加、生产及销售量减少,致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

3、四季度公司将汇兑损益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到经常性损益项目;

4、公司收回的货款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较高。在日常经营中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安排承兑汇票贴现的额度,致使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均衡。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能源化工板块

报告期,公司在乌海和鄂尔多斯的两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基地持续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未发生重大设备、安全、环保事故,生产经营平稳有序,部分产品年产量创历史新高。主要产品销售顺畅、回款良好,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基本实现产销平衡。

报告期,公司生产聚氯乙烯81.81万吨,完成年度计划99.55%;生产烧碱55.6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99.63%;生产硅铁34.61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5.08%;生产水泥熟料142.0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3.43%。

(2)化工物流板块

报告期,为保证君正物流运营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多项措施保障了化工物流板块业务的平稳过渡,顺利完成了君正物流的工商变更登记、历史债务重组、员工身份置换等工作,君正物流各职能部室和业务部门与公司相应部门和员工实现了业务交流、学习与业务对接,并组织了多项企业文化交流与融合方面的活动,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员工队伍、业务的稳定和企业的有序发展,在此期间君正物流未发生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

报告期,大宗化工品和精细化工品市场均平稳发展且同比有所复苏,公司化学品船运业务和集装罐物流运输业务均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2019年,公司完成了欧洲船舶运营公司北海船务的收购,成功打入欧洲化学品船运市场;集装罐业务同样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业务网点遍布全球各大洲的主要国家和城市,有利于集装罐物流业务的平衡和盈利能力提升,同时特种集装罐的旺盛需求,也支撑了化工物流板块业绩的提升。

(3)报告期,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安全管理

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通过进行标准化内部审核、外部审核以及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性督察和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合规;通过推进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实施工艺、设备设施以及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的本质安全化项目,从根本上提升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能力。同时,公司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安全生产评优选先机制、优秀班组评选机制,推进企业落实领导干部班组帮扶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了基层基础安全管理工作。

2)完善公司业务流程和授权体系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对君正物流的并购重组工作,公司运营的规模及涉及的业务范围实现了较大程度的跨越。

报告期,公司结合ERP系统升级后新的信息系统环境,继续推动公司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授权体系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同时,通过开展企业业务指南编制项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查找、分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3)SAP ERP系统的完善与运用提升

为了保证ERP系统的紧耦合特性以及优化业财一体化平台,报告期,公司通过实施SAP ERP二期项目,解决ERP端深化应用问题,开发SAP端报表及多层经营分析报表,实现运费结算、电煤管控系统以及各业务模块的优化,快速提升了公司业务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预防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学习型组织建设

报告期,公司继续完善君正大学“两院三中心一学校”的培训体系,管理学院和技术学院各专业班按照培训方案继续推进,以培养公司关键人才,提升员工专业技能素质;企业培训中心重点进行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的培训,提高了岗位员工的胜任能力;督查及资源建设中心加大对各类培训主体的培训督查力度,提升了员工自主学习意识;君正职业培训学校是岗位员工各工种理论知识培训的补充基地,有助于员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运营中心从中后台支撑培训业务发展,做好制度、资源、平台、考核,建立完善“两院三中心一学校”与之相匹配的课程体系、师资体系、培训监督机制、培训运作体系,实现全员素质提升的目标。

5)企业文化建设

报告期,公司以“树标杆、立榜样”为主题,宣传先进人物,树立荣誉标杆,推进行为文化落地;继续通过各类宣传渠道,促进文化宣贯,拓展宣传内容,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员工关注问题解答;继续加强企业文化主题活动的组织,发挥企业文化凝心聚力作用,提升员工的归属感。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十一(五)41。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7户,具体包括:

董事长:黄辉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勇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谢晓燕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0-039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4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41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0-042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0-043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公告》(临2020-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4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46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47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3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应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0-039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4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41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46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33,796,766.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3,306,086.5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目前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在公司目前没有大额资本性开支的情况下,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使用。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针对公司分红比例较高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高的情形,我们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了解,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艳灵,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蓉,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较2018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5万元。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并经对其从业资质进行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60.8695万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9,999.999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10.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89.66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足额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9,677.1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4.72万元(含利息收入)。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33,534.6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034.6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2,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达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稳步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72,000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进行增资。2016年2月23日,公司与鄂尔多斯君正、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2017年公司对部分余额较小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处理,对应的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专户(15050172663700000012),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的约定。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25号)。

截至2019年2月20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9-008号)。

(2)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35号)。

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9-012号)。

(3)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11号)。

(4)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3,000万元(含6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16号)。

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16-027号)。

报告期,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9,831.9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142,443.79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君正集团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君正集团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君正集团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187亿元(含187亿元,含等值外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6.26亿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

●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具体担保情况

为满足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担保需求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87亿元(含187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表所述“其他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签订相关合同。

(二)本次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高载能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843,801.739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商业贸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81,673.22万元,净资产为1,396,856.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73,883.02万元,负债总额为484,816.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77%;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18,958.67万元,净利润为84,834.39万元。

2、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鑫武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电石渣烘干及销售;进出口贸易。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71,537.19万元,净资产为950,550.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04,771.13万元,负债总额为220,986.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86%;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52,941.54万元,净利润为122,383.66万元。

3、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海生

注册资本:422,000万元

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硅酸盐水泥熟料制造、销售;电石渣烘干及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水销售;污水处理劳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3,495.65万元,净资产为793,876.3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9,991.50万元,负债总额为449,61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16%;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524,965.19万元,净利润为121,515.88万元。

4、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5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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