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六层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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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匡振兴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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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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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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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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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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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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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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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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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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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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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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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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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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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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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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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业绩承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补偿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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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超额业绩奖励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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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保障业绩补偿实现的具体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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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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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海淀科技等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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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海淀科技等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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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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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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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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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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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海淀科技、海淀国资中心、北京翠微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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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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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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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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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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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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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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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方案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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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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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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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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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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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华 逄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