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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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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2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4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4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10亿元,同比下降1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7.25万元,同比增加10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20.08万元,同比下降了-188.87%。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征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已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4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查询结果,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113.77,明显高于证监会行业市盈率中医药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40.46。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10亿元,同比下降1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20.08万元,同比下降了-188.87%。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人源抗狂犬病毒单抗注射液(200IU/瓶,500IU/瓶)仅取得III期临床试验报告,后续还将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新药注册要求整理资料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评、现场核查、审批并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后,该产品方可生产上市,尚存在发补、退审、无法获批等风险。该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药物从注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后续审评、审批等有关工作及未来市场销售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