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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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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
公 告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5号)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5,810,64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4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倪根元先生、李维先生、庞泉方女士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公司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倪根元先生、李维先生、庞泉方女士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公司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情况

(一)修订原因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的相关内容,此外根据公司最新股价情况更新了目前员工持股计划预期持股比例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二)主要修订内容

1、修订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00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30,400万元,拟通过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30,400万元,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或其母公司拟为金融机构融资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为员工自筹资金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出资的部分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00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30,400万元,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30,400万元。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相关规定,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或其母公司拟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追保补仓责任,并为员工自筹资金和预期收益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出资的部分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

2、修订前:

以2020年3月20日的股票收盘价4.80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东方盛虹股份数量上限为12,666.67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1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通过二级市场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东方盛虹股票的购买,公司将及时公告。最终公司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修订后:

以2020年4月20日的股票收盘价5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东方盛虹股份数量上限为12,160.0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02%。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通过二级市场购买(集合竞价、大宗交易、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东方盛虹股票的购买,公司将及时公告。最终公司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3、修订前: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经董事会认可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以及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对象应当在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总人数不超过17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00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30,400万元,拟通过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30,400万元,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

修订后: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经董事会认可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以及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对象应当在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总人数不超过17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00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30,400万元,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30,400万元。

三、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我们同意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7日召开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0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3日、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4、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