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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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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9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63,526,570.97元,截止2019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1,378,271,091.90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8,824,741.22元,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为675,184,846.29元,提取盈余公积67,518,484.63元,本期对外分配316,719,380.16元,截至2019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771,722.72元。

中航资本为控股型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主要来源于各子公司分红。鉴于上述情况,提议公司上半年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待所属子公司在2020年上半年将2019年利润分配给母公司后,2020年中期再行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拟不低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另,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998,998,300.21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61%。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不低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2.6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按照国内监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执行有力,控制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听取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听取公司职工监事、计划财务部部长李天舒先生所作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三、听取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听取公司职工监事、计划财务部部长李天舒先生所作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资本”)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资本”)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63,526,570.97元,截止2019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1,378,271,091.90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8,824,741.22元,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为675,184,846.29元,提取盈余公积67,518,484.63元,本期对外分配316,719,380.16元,截至2019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771,722.72元。

中航资本为控股型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主要来源于各子公司分红。鉴于上述情况,提议公司上半年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待下属子公司在2020年上半年将2019年利润分配给母公司后,2020年中期再行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拟不低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另,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998,998,300.21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61%。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不低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2.6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998,998,300.21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符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资本”)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刘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业务近二十年,曾主持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对外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萍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业务十余年,曾担任多项证券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对外兼职情况。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郝国敏,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并购重组项目,从事证券工作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对外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8万元(含税)。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2020年度审计费用原则上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时,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因而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资本”)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以及相关列报科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通知,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的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要求修改相关科目的列报。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4)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需将收入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该模型的特点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原准则下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在具体执行上,新收入准则以合同为基础、通过五步法来分析确定某项交易是否可以确认收入、确认多少收入以及何时确认收入(对收入区分为按时点确认和按时段确认)。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衔接规定,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未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及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中航资本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航资本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指下属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的财务公司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和其他融资服务业务,及由此产生的关联采购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大宗交易等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期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托业务;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物业;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含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借贷业务。

二、关联方情况

(一)航空工业及其下属单位

1、航空工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8,510,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0%;航空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0,833,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航空工业下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航空工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

1、中航资信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英属维尔津群岛

董事长:蔡明生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4日

BVI公司注册号码:1886535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

2、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元

3、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国际”)持有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信”)5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现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对中航资信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中航资信是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

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内容

(一)财务公司业务

财务公司业务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对象均为集团内企业,因此中航财务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为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发生的业务开发支出均为关联交易。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关。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两类:售后回租与直接租赁。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承租人与中航租赁是关联方,则在进行售后回租业务的过程中承租人需要将标的资产出售给中航租赁,会发生关联方采购;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如果承租人需要购买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生产的产品,则一般需要由中航租赁代为采购,也会发生关联方采购。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包括中航租赁的下属子公司上海圆航机电有限公司)向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销售机电产品与酒店设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证券经纪业务、保荐承销、财务顾问服务、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期货业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下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境外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四)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所产生的关联交易(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为承租人,中航租赁为出租人)。

(五)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投资、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证券等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位于北京、深圳、西安、贵阳等地的物业。

(六)关联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下属子公司选定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理业务客户,将其向下游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其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融资费、保理业务手续费等收入。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资金拆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借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从中航资信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入资金;中航资本国际向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中航资信及其下属公司拆出资金。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中航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进行股份转让。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财务公司业务

1、存款业务: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存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存款人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2、贷款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贷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贷款人考虑期限、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3、委托贷款业务: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从中航工业取得的委托借款而收取的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率由中航财务与委托方按照行业惯例协商确定。

4、业务开发服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因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支付的业务开发服务费,由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参照商业银行业务开发费率确定。

5、保函业务: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保函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保函申请人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6、承兑业务: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承兑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客户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7、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中航财务选定集团内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贴客户,与其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保贴协议约定,中航财务承诺在一定额度内,对于持有保贴客户出具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提供贴现融资服务。中航财务同时与商业银行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将部分保贴业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并向商业银行收取业务手续费。中航财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的,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性出具保贴函,保贴函是承诺对所转移贴现业务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到期承兑连带责任。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8、财务顾问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债券发行咨询、投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由中航财务依据市场化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承租人与租赁标的出售方(一般是供应商)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只履行付款义务。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考虑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租赁标的的变现难度等因素后,在租赁标的市场价格(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的折扣后协商确定。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销售机电产品及其他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与财务顾问费由中航信托依据市场化原则与筹资方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证券经纪与投资银行服务收取的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由中航证券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下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境外金融服务,服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四)融资租赁

航空工业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其融资租赁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视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而定),由中航租赁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五)物业租赁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租赁行为,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六)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申请人资信状况协商确定。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中航资信及子公司借款,其支付的委托贷款利率或资金成本参照银行同期市场利率协商确定。中航资本国际将资金借予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合营公司中航资信及其子公司周转使用,其借款利率参照当地同类业务(同期限、同币种)和项目资质按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中航证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开展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转让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2019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发表同意该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

3、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强先生、李聚文先生在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指下属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的财务公司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融资租赁和其他融资服务业务,及由此产生的关联采购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大宗交易等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期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托业务;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物业;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含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借贷业务。

二、关联方情况

(一)航空工业及其下属单位

1、航空工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8,510,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0%;航空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0,833,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航空工业下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航空工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

1、中航资信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英属维尔津群岛

董事长:蔡明生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4日

BVI公司注册号码:1886535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

2、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元

3、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国际”)持有中航资信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信”)50%的股权,能够对其实现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对中航资信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中航资信是中航资本的合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预计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内容

(一)财务公司业务

财务公司业务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对象均为集团内企业,因此中航财务的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保函、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财务顾问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为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发生的业务开发支出均为关联交易。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关。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两类:售后回租与直接租赁。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承租人与中航租赁是关联方,则在进行售后回租业务的过程中承租人需要将标的资产出售给中航租赁,会发生关联方采购;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如果承租人需要购买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生产的产品,则一般需要由中航租赁代为采购,也会发生关联方采购。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包括中航租赁的下属子公司上海圆航机电有限公司)向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销售机电产品与酒店设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证券经纪业务、保荐承销、财务顾问服务、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公司下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境外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四)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所产生的关联交易(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为承租人,中航租赁为出租人)。

(五)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投资、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证券等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位于北京、深圳、西安、贵阳等地的物业。

(六)关联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下属子公司选定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理业务客户,将其向下游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其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融资费、保理业务手续费等收入。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资金拆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借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从中航资信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入资金;中航资本国际向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中航资信及其下属公司拆出资金。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中航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进行股 份转让。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财务公司业务

1、存款业务: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存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存款人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2、贷款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贷款利率由中航财务与贷款人考虑期限、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3、委托贷款业务:航空工业下属成员单位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从中航工业取得的委托借款而收取的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率由中航财务与委托方按照行业惯例协商确定。

4、业务开发服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因提高资金归集率、扩大业务规模而支付的业务开发服务费,由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参照商业银行业务开发费率确定。

5、保函业务: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保函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保函申请人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6、承兑业务: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开展承兑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客户资信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7、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中航财务选定集团内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作为保贴客户,与其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保贴协议约定,中航财务承诺在一定额度内,对于持有保贴客户出具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提供贴现融资服务。中航财务同时与商业银行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将部分保贴业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并向商业银行收取业务手续费。中航财务转移给商业银行办理的,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性出具保贴函,保贴函是承诺对所转移贴现业务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到期承兑连带责任。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8、财务顾问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债券发行咨询、投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由中航财务依据市场化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承租人与租赁标的出售方(一般是供应商)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只履行付款义务。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发生的关联采购行为,其采购价格一般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考虑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租赁标的的变现难度等因素后,在租赁标的市场价格(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的折扣后协商确定。

(三)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向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销售机电产品及其他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信托融资服务收取的佣金与财务顾问费由中航信托依据市场化原则与筹资方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证券经纪与投资银行服务收取的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由中航证券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公司下属中航资本国际为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提供境外金融服务,服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四)融资租赁

航空工业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其融资租赁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视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而定),由中航租赁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五)物业租赁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租赁行为,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六)关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务、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收取的费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申请人资信状况协商确定。

(七)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中航资信及子公司借款,其支付的委托贷款利率或资金成本参照银行同期市场利率协商确定。中航资本国际将资金借予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合营公司中航资信及其子公司周转使用,其借款利率参照当地同类业务(同期限、同币种)和项目资质按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八)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

中航证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开展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转让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发表同意该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

3、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强先生、李聚文先生在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

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资本”)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置资金,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中航资本及非金融类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日均余额100亿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时各公司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综合流动性和收益性情况,按照品种期限进行配置。

(五)风险控制分析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旗下既有金融类子公司,也有非金融类子公司,且以非银行类金融子公司为主,导致公司合并报表中负债金额较大。但公司及旗下非金融类子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同时会存在较大金额的临时性闲置资金,为提高该部分资金使用效率,需要进行委托理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628,529,427.97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的11.54%。中航资本及非金融类子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范围内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详细审阅了与本次委托理财有关的材料,并听取了相关说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非金融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 航控01、20 航控0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所属特殊项目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授权中航租赁2020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其他特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从事租赁业务,其融资渠道主要为借贷资金。为隔离风险,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便于税务筹划,中航租赁在境内外注册成立了多家全资SPV公司(SPV公司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从事单机、单船、其他的租赁业务(即租赁项目公司),中航租赁以SPV公司为主体开展租赁业务时,需要中航租赁对SPV公司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便于SPV公司建立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担保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同意该担保事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所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企业为中航租赁全资控股(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的从事单机、单船、其他的租赁业务的SPV公司。

三、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授权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所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2020年度预计为其下属的境内外注册的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系中航租赁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SPV公司实质由中航租赁实际控制,中航租赁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综上,我们认为中航租赁为其下属SPV公司提供担保,其目的是满足中航租赁的租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SPV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降低税负和控制风险。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处于诉讼状态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资本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获得低成本融资,公司拟向中航新兴产投、中航航空产投提供担保,2019 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截至2020年4月22日,中航资本为中航新兴产投、中航航空产投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00万元。

2、2017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17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进一步满足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2018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18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19年度内为其下属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4月22日,中航租赁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775,852.37万元。

3、2017年6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或子公司向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2017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2019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9 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对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531,878万元。

(下转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