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1版)

(二)、参股公司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外,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四、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本集团涉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2、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需对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3、综上,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认为:

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从事业务活动所必须的,担保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上述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实施时,由该等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公司一起提供不受限于出资比例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75,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0.62%;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27%;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1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总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或其指定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及代表公司处理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业务方案

为促进公司新能源车、新能源叉车、燃油车、轨道交通产品(含设施和附属配套)及其他商品的销售和市场开发,加快公司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公司拟加强对客户的支持及服务力度,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机构、政府机关等主体审核的客户的融资需求或补助获取等事项,根据前述法人主体的要求提供回购或担保措施。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等方式,其中融资租赁是指通过租赁公司将公司产品融资租赁给客户,公司将按商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例如针对具体项目,公司、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商品买卖合同,由公司将商品出售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商品租赁给客户,客户分期将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在客户未支付完毕融资租赁费之前,商品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公司将承担回购或担保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客户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或担保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通过与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机构等主体及客户的合作,可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实现及时回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节省公司资源投入,降低公司运行风险;并可以广泛及充分利用第三方渠道快速促进公司销售,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机构等主体和客户合作的方式,既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可使货款及时回笼,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认为:

1、上述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销售新能源车、新能源叉车、燃油车、轨道交通产品(含设施和附属配套)及其他商品所必须,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上述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事项在实施时,公司需从资信调查、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调查和筛选,挑选合适的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机构等主体和客户,并对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和客户风险进行严格监控,最大程度降低项目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75,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0.62%;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27%;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违规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煤、气等燃料和动力;(3)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4)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5)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6)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7)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电力设计、工程施工服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310,037万元。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王传福先生现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在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并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上述三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2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