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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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3,589,98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51号文批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13,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8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新豪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鹤山市联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沃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合计273,58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8%。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上述股东的限售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导致股本数量变动为409,671,200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豪国际”)、鹤山市联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联智投资”)、深圳市沃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沃泽科技”),关于公司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新豪国际有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新豪国际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日新豪国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日新豪国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

(5)减持期限: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联智投资及沃泽科技有关承诺

(1)联智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沃泽科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联智投资、沃泽科技之实际控制人佘俊杰承诺:

沃泽科技和联智投资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单位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单位不存在违反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两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5)减持期限: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应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规定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披露的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3,589,982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