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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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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6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回避表决。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明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屏西八路1号1栋一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111.29万元;净资产:1,046.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49.65万元;净利润:28.5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控制的公司,王兆春持有俊凯55%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俊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公司名称: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清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八号C厂房1、2、3楼、D厂房1、2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770.66万元;净资产:5,636.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032.81万元;净利润:1,332.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王兆春持有椿田4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椿田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公司名称: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639.16万元;净资产:460.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6.79万元;净利润:-17.4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共同控制的公司,成君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且成君持股40.00%,付林持股30.00%,王兆春持股30.00%,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众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公司名称: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中蒙

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8号A栋一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928.98万元;净资产:4,022.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32.37万元;净利润:437.1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尔智24.24%的股份,公司监事成君任尔智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尔智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钣金、设备配件、租赁房租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一致同意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董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4、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5、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相关文件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四)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五)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不产生盈亏性质的改变,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9项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以上全部议案将全部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第6项和第7项议案需待第5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生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当天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③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当天17:3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56-6255819)。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淑恒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当天的会议开始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的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由于疏忽,误将2019年年度报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时间表述成“2010年4月22日”。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2019年年度报告将于2010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更正后:“2019年年度报告将于2020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就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