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447,280,000.00元之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方(含新增)及交易内容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光照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71号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

2019年资产总额298,203.99万元,负债总额159,435.80万元,净资产 138,768.19万元,营业收入1,044,333.29万元,净利润2,546.61万元。

2、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嘉骊

注册资本:6亿元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销售

2019年资产总额457,667.10万元,负债总额294,419.15万元,净资产163,247.95万元,营业收入1,141,124.14万元,净利润12,832.96万元。

3、山东滨化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嘉骊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址:滨州市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以上存储);石脑油、丙烷的批发、精细化工产品、道路沥青、重质油等的销售

2019年资产总额72,911.68万元,负债总额68,637.35万元,净资产4,274.33万元,营业收入739,454.25万元,净利润889.01万元。

4、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全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66号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化工原料、石油制品等

2019年资产总额1,421.42万元,负债总额635.31万元,净资产786.11万元,营业收入905.32万元,净利润-332.45万元。

5、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科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6路东首

经营范围:石油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9年资产总额606.79万元,负债总额210.52万元,净资产396.27万元,营业收入4,974.11万元,净利润158.41万元。

6、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科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60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等

2019年资产总额2,183.28万元,负债总额1,784.70万元,净资产398.58万元,营业收入3.20万元,净利润-165.05万元。

7、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华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

注册资本:38,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

2019年资产总额247,934.37万元,负债总额201,757.73万元,净资产46,176.64万元,营业收入46,588.88万元,净利润5,641.87万元。

8、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正

住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园区办公楼一楼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合成新材料的研发;钢材、建材销售。

2019年资产总额31,196.45万元,负债总额5,270.90万元,净资产25,925.55万元,营业收入0.30万元,净利润-670.27万元。

9、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芳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二路工业水运营中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相关技术服务、咨询,环保监测、环保工程服务等

2019年资产总额824.25万元,负债总额161.47万元,净资产662.78万元,营业收入1,377.95万元,净利润123.65万元。

10、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芳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二路工业水运营中心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检测技术咨询、环境监测服务,水、大气、土壤污染检测等

2019年资产总额490.09万元,负债总额367.84万元,净资产122.25万元,营业收入134.57万元,净利润-77.7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董事王树华、副总经理刘洪安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2018年3月13日前因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光担任其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3月13日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30日前为公司参股公司,其原控股股东之执行事务合伙人(GP)为公司关联方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且公司董事张忠正、于江、姜森担任其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7月30日,公司完成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收购,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或其下属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20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372,051,566.04元,及公司自有资金27,948,433.96元,合计2,400,000,000.00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华新材料”、“增资对象”)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滨华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900,000,000.00元。

● 2019年7月30日前,公司持有滨华新材料40%的股权,公司董事张忠正、于江、姜森担任滨华新材料董事,滨华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2019年7月30日,公司完成对滨华新材料其余60%的股权的收购,滨华新材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滨华新材料在公司完成收购后的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0。除本次增资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累计进行的其他交易次数为1,为日常关联交易3,548.82万元(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可能存在增资对象项目建设不能顺利达产及短期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2,4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23,641,509.43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4,306,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2,051,566.04元,拟全部用于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由于滨华新材料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372,051,566.04元,及公司自有资金27,948,433.96元,合计2,400,000,000.00元,对滨华新材料增资。本次增资后,滨华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900,000,000.00元。

2019年7月30日前,公司持有滨华新材料40%的股权,公司董事张忠正、于江、姜森担任滨华新材料董事,滨华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2019年7月30日,公司完成对滨华新材料剩余60%的股权的收购,滨华新材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滨华新材料在公司完成收购后的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0。除本次增资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累计进行的其他交易次数为1,为日常关联交易3,548.82万元(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增资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园区办公楼一楼

经营范围:合成新材料的研发;钢材、建材销售。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5亿元,占滨华新材料注册资本的100%。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滨华新材料资产总额31,196.45万元,资产净额25,925.5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30万元,净利润-670.27万元(经审计)。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2,049.37万元,资产净额35,557.38万元,1-3月实现营业收入0.59万元,实现净利润-368.17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完成后滨华新材料仍为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滨华新材料实际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事项。

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2,051,566.04元,拟全部投资于“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0)第00000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滨华新材料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存管,并与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及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滨华新材料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募投项目尽早发挥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其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募投项目尽早发挥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滨华新材料未发生关联交易。除本次增资外,公司与滨华新材料在连续12个月累计进行的其他交易次数为1,为日常关联交易3,548.82万元(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可能存在增资对象项目建设不能顺利达产及短期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督促滨华新材料设置治理完善的组织机构,制订激励机制,引入专业人才,建立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模式,并派出相关人员参与滨华新材料的项目建设,以降低经营风险。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增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及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5亿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0号),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24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23,641,509.43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4,306,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2,051,566.04元,拟全部投资于“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0)第000005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存在阶段性闲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在审议批准的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决定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等情况进行披露。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资金不得投向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产品。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主要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合计38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5亿元,为单日的最高投入金额上限,理财期限较短,且资金滚动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分别为23亿元、1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该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监事会意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公允反映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19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共计10,359.43万元,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359.43万元。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2019年冲回坏账准备106.83万元,主要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5.4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6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相应计提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0.37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31.94万元,系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2019年7月2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

热力公司机组属于“先建后关”替代机组,且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热力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31.94万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8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五氟乙烷转产二氟甲烷及联产盐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在项目转产改造过程中,部分资产不能满足改造工艺要求,无法达到预定使用价值,对无法进一步使用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设备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953.95万元。

二、2019年计提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19年公司确认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359.43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0,359.43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9,391.61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21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19年末,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82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注册会计师人数较2018年没有变化。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1,969.64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8,568.8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077.86万元;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31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所服务上市公司总资产均值为128.0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伦刚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洪磊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王伦刚先生从业经历

王伦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有2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2年,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南山铝业(600219)、好当家(600467)、滨化股份(601678)、英洛华(000795)、兴民智通(002355)、康普顿(603798)、特锐德(300001)、汉缆股份(002498)、普洛药业(000739)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从业经历

刘学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2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华鲁恒升(600426)、保龄宝(002286)、南山铝业(600219)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曲洪磊先生从业经历

曲洪磊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有18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滨化股份(601678)、特锐德(300001)、兴民智通(002355)、南山铝业(600219)、好当家(600467)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方面、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伦刚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洪磊先生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8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08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其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2019年度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董事、监事、高管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因其不当行为而遭受赔偿请求所引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法定代表人,并同意法定代表人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工作原因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购买责任险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02、6.01、6.01、6.03、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02、议案6.03、议案7,关联股东滨州水木有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账户名称:上海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滨州水木有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忠正、王树华、于江回避表决;议案6.01,关联股东张忠正、王树华、刘洪安回避表决;议案6.02,关联股东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于江、石静远、公小雨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 14:3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受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姜雯洁 联系电话:0543-2118009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电子邮箱:board@befar.com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其中董事王树华、商志新、独立董事陈吕军、厉辉、张春洁、杨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权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0-03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224,000万元(不含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其中: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元;

2、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

3、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

4、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00,000万元;

5、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0万元。

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含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1、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王树华、于江、姜森担任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朱德权担任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GP)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3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王树华过去12个月内曾任或现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王树华、王黎明、于江为上述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与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王树华、于江、姜森担任关联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朱德权担任关联方原控股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3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72,051,566.04元,及公司自有资金27,948,433.96元,合计2,400,000,000.00元,对滨华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滨华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900,000,000.00元。

董事朱德权、张忠正、王树华、于江、姜森在本议案中均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3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5亿元。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3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确认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359.43万元,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359.43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9,391.6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3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0-03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公告》(2020-03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三、十四项议案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0)。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其中监事刘冬雪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全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224,000万元(不含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其中: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元;

2、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

3、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

4、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00,000万元;

5、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0万元。

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含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1、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刘冬雪担任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事,且在关联方的原间接控制方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金建全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为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金建全为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刘振科在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任执行董事或经理,已回避表决。

3、与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刘冬雪担任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事,且在原关联方的间接控制方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72,051,566.04元,及公司自有资金27,948,433.96元,合计2,400,000,000.00元,对滨华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滨华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900,00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刘冬雪担任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事,且在原关联方的间接控制方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公司环氧氯丙烷产品于2019年7月开始生产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