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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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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振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和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公司盈利情况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公司传统优势业务建工建材检验业务板块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国内大型建材生产企业、国内重大工程等,因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客户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无法正常复工复产,故公司的检验、认证业务一季度受到较大的冲击,营业收入明显下降。扣除合并口径因素的影响,同口径下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532.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708.48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490.25万元。

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独立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一方面积极应对、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并不断修炼自身内功,加强精细化管理、自身能力建设,公司自2020年2月10日以来有序复工,至2020年3月9日已全面复工复产;另一方面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产业链复工复产,向客户提供专项检测优惠;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向国家定点帮扶贫困县捐赠100万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稳岗稳就业措施。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性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开展带来个人备用金和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主要系本期赎回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人员费用尚未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应交增值税金额下降,城建税及附加税计提额相应下降所致;

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根据研发项目进度结转的研发经费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下降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余额下降,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下降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自有资金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赠,用于对国家定点帮扶贫困县进行资金扶持金额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9)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支付的增值税下降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下降,相应的理财产品收益下降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未收到处置资产的现金所致;

5)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联合重组的安徽拓维和云南合信的第二笔股权投资款所致;

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振珠

日期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鉴于姚燕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陈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作如下调整:

(1)战略委员会

原战略委员会成员:姚燕(主任委员)、谢建新、马振珠、胡永祥、陈双七。

调整后战略委员会成员:马振珠(主任委员)、谢建新、胡永祥、陈双七、陈璐。

(2)提名委员会

原提名委员会成员:孙卫(主任委员)、姚燕、谢建新。

调整后提名委员会成员:孙卫(主任委员)、马振珠、谢建新。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均无变化。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1票

关联董事马振珠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20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24名变更为11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2.20万份变更为724.00万份。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1票

关联董事马振珠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同意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724.0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21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1. 国检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20万份,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20年4月21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4月21日为授予日,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724.00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19人。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752.20万份调整为724.00万份。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号)。

5、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20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24名变更为11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2.20万份变更为724.00万份。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20万份。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20万份,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4月21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24.00万份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21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号)。

5、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授予考核条件

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公司近三年(2016-2018年)平均值;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2018年△EVA>0。(“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业绩基数以2018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1)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66,501.14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75,240.89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93,730.75万元,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均值为78,490.93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公司近三年(2016-2018年)平均值;

(2)公司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54%,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为9.89%;

(3)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65%;

(4)公司2018年△EVA>0。

综上,公司实际完成的业绩均高于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授予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018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授予条件。

(三)本次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4月21日。

2、授予数量:724.00万份。

3、授予人数:119人。

4、授予数量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5、行权价格:21.40元/股,如后续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情形,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可行权期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20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24名变更为11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2.20万份变更为724.00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四)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六)本次授予已满足《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4月21日为授予日,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724.00万份股票期权。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21日,公司测算得出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约为6.94元。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1.98元(授予日收盘价为21.98元/股)

2、行权价:21.40元

3、有效期:4年

4、历史波动率:35.7786%(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1.7896%(采用国债四年期到期收益率)

6、股息率:0%

假设获授股票期权的119名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0年-2024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股票期权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二)《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60 公司简称:国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