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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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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爱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9年1月31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0年1月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5,847,60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3,104,289,638股)的1.48%,回购的最高价为5.3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4.09元/股,回购均价4.3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100.30万元,公司已完成回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爱军

日期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5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0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彭晶等3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王静、呼守涛等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61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68.2022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梁宇博为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位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6.7790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104,289,638元变更为3,100,021,848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6.779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为此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4,289,638元。

拟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0,021,848元。

原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4,289,6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04,289,638股,其他种类股0股。

拟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0,021,84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00,021,848股,其他种类股0股。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5.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点半,通过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0)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1、按产品分:

2、按销售模式分:

3、按地区分: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2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9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6月2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被免职,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51,565股,因而公司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0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448.3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310,822.6603万股的1.1094%。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018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同时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2名激励对象因被免职放弃认购的51,565股股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10,822.6603万股变更为310,817.5038万股。

5、2019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1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薛海雁、朱占文、刁刘洋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韩长顺、蒋海涛、王有、郑克义等32人因2018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以上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5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6月24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8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彭晶等3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王静、呼守涛等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61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68.2022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方案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彭晶等3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王静、呼守涛等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上述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61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2019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6元/股调整为2.13元/股。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3元/股调整为1.80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426.7790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4)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经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768.2022万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100,021,848股。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已履行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的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彭晶等3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王静、呼守涛等部分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以上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61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104,289,638元变更为3,100,021,84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4月23日起45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证券部

邮编:065001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2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如下:

因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6.779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为此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4,289,638元。

拟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0,021,848元。

原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4,289,6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04,289,638股,其他种类股0股。

拟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0,021,84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00,021,848股,其他种类股0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尚需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11至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宇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 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传真:0316-2359670

邮编:065001

邮箱:mhzqb@meihuagrp.com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1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利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6.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业绩情况,公司将以网络方式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28日下午 14:00-15: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财务总监王丽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刘现芳女士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00-15: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现芳

电话:0316-2359652

传真:0316-2359670

电子邮箱:mhzqb@meihuagrp.com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73 公司简称:梅花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