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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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版)

注3: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片项目于2016年4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投入,节约了设备采购支出,从而导致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下降至22,982.06万元,形成了6,225.94万元项目节余。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6,225.94万元系该项目节余金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无锡隆基年产850MW 单晶硅片项目于2016年6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下降导致实际投资总额下降至26,101.76万元,形成了690.24万元项目节余。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651.68万元,系由该项目节余金额690.24万元减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支付设备尾款、质保金38.56万元形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6,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91,997.19万元,差额部分调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件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下同。

附件3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该部分差额由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19.62万元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8,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4,224.01万元,差额部分调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件4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和2GW单晶组件项目分别累计实现效益72,942.14万元和44,231.43万元,分别达到承诺效益的84.46%和94.45%,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受价格下降所致,特别是2018年“531新政”以来电池片和组件价格累计下降幅度较大,虽然公司募投项目产销情况良好,实际产、销量均超过可研报告预测数量,非硅成本也大幅降低,且上游原材料价格也相应下调,但由于该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电池和组件市场平均售价已由可研报告编制时点的2.4元/瓦(含税)和4元/瓦(含税)大幅下降至2019年的1.09元/瓦(含税)和2.04元/瓦(含税)左右,极大压缩了电池片和组件每瓦的盈利水平,从而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附件5

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76,126.00万元,差额部分调整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金额。

注2: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已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是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尾款以及质保金尚未结算所致。

注3: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5GW单晶硅片项目于2018年9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该部分差额由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373.19万元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附件6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投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5GW单晶硅片项目中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98.81%,年产5GW单晶硅片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96.34%。

注2: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5GW单晶硅片项目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8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度产生的效益中包含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建设期内产生的效益。

附件7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8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投资实现效益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投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释1: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尚在建设期,两项目本年效益为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效益,故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

债券代码: 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年度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20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西安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2:30-13:50

(三)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

5、传真:029-86689601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