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8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339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粉丝、豆类蛋白、食用菌等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纯豆粉丝、杂粮粉丝、红薯粉条、豌豆蛋白、绿豆蛋白、膳食纤维、食用菌等。
1、粉丝业务
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多系列、多品种的粉丝产品以及围绕粉丝产业链深度开发为主营业务,粉丝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品类包括纯豆粉丝 、杂粮粉丝 、红薯粉丝,是行业内最大的龙口粉丝生产企业,也是唯一一家上市企业。
近年来,公司顺应我国加快农产品发展步伐的趋势,在粉丝产品的质量、生产、销售上取得了不菲的业绩。公司作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的会长单位,在规范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维护品牌声誉,公司一直带头承诺“六不添加”,保证了过硬的品质质量。随着公司对销售渠道的建设和逐步完善,市场开拓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公司粉丝销售已经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商超渠道、餐饮渠道、农贸渠道。品牌优势凸显,带动粉丝业务进入了较快发展期。
2、豆类蛋白业务
利用专利技术“从粉丝废水中提取食用蛋白”技术,将饲料级蛋白提纯到食用级蛋白,目前公司可生产高纯度蛋白、低纯度蛋白。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豌豆蛋白与其它植物蛋白相比,拥有非转基、无过敏原、无胆固醇、分子量小、易吸收等优点,深受欢迎,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十分畅销。公司根据蛋白行业竞争格局,结合自身在循环经济产业链、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优势,着力打造豌豆蛋白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取出不同纯度的食用蛋白,满足不同客户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蛋白的应用领域,加强与全球前高性能鱼(三文鱼、鳕鱼)饲料企业的合作,为豌豆蛋白的销售探索出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的优势,以发展豌豆蛋白产业为核心,打造大健康产业新格局,重点研发绿豆蛋白粉、豌豆蛋白粉、蛋白肽、蛋白质饮料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以多元化发展为核心,在延展拉长产业链条、跨越提升产业、产品层次上下功夫,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全力打造高新技术型、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企业。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177.53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82%,营业成本163,194.5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9.54%,营业利润21,188.2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6.04%,利润总额21,130.15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04.4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3.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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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2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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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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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1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谢光义先生、赵慧娜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43.5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115.1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07.17万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43,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各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为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为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05月15日0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7-13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不包含5%)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现场宣读《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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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0年5月8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邮 箱:shuangtashipin@sohu.com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9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
5、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各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2020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2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35.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50元。截至2014年12月26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8,37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4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6,524.32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5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51,338,841.4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41,932,696.99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1,065.37元,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81,456.02元,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03,623.02元,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度置换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78,145,046.60元;
(2)资金到位之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资金963,787,650.39元;
(3)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1,065.37元。
(4)将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81,456.02元。
(5)将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03,623.02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86,095,641.40元,加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74,761,862.8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333,778.55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进行修改,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专项使用,并于中信建投、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8日,公司将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5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余7,500.00万元已经于2018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31日归还),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如数归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12,000.00万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后,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357.00万元,2019年1月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4月12日公司将剩余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35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如数归还。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将注销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3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下转1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