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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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金额: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69.13亿元,详见附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34亿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9.13亿元,为新设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合计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69.13亿元。具体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的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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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3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4.21%,全部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计划总额度为69.13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8.24%,同时为其中1家子公司单项担保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有2家子公司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担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0年度担保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过年度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上一年担保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将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主要用于满足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对其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3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预计净资产的104.21%,全部为对所属子公司和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年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总额度包含了本次非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69.13亿元和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204亿元,担保及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73.13亿元(包含目前的担保余额149.3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90.60%。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表: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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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6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金额: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204亿元,详见附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34亿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建”)、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安徽建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建材”)、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桥”)、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港”)、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航”)、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资产”)分别持有安徽三建31.91%、路桥集团27.34%和安建建材44.80%的股权。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分别持有安徽路桥29.09%、安徽路港41.03%的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分别持有安徽水利11.65%、安徽交航39.2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度本公司拟为相关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其中本公司拟为上述七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4亿元,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拟为子公司其他新设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与项目融资期限一致。由于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根据相关股东协议约定,不参与上述三家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拟不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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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3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4.21%,全部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20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42.36%,累计额度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同时为7家子公司单项金额均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此外,有7家子公司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本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601#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40亿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收购、委托经营、投资和处置等
股东情况: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亿元,持股比例77.50%;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5亿元,持股比例12.50%;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10.00%。
(二)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谷裕
注册资本:1200亿
经营范围: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正华
注册资本:120亿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安资产、建信投资、工银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在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发生时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和出具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函件,每笔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为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0年度该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过年度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额度;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上一年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因所提供的的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均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不收取担保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将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将主要用于满足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对其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2020年度本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4亿元关联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3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预计净资产的104.21%,全部为对所属子公司和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年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和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总额度包含了非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69.13亿元和本次关联担保及增信措施204亿元,担保及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73.13亿元(包含目前的担保余额149.34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90.60%。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表: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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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厚良、许克顺、孙学军、童宗胜、张晓林和左登宏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760,500万元,超过3,000万元并且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建工控股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0年,公司预计与建工控股所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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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时运
注册资本:391,063.25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中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总资产796.94亿元,净资产127.91亿元;2018年建工控股实现营业收入428.80亿元,净利润8.85亿元。
2、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34号
法定代表人:程鹏
成立日期:1989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11,265.01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维修;材料租赁;室内外装饰、咨询服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10,952.57万元,净资产17,762.8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9,332.89万元,净利润1,049.51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060号
法定代表人:许业勇
成立日期:1989年06月05日
注册资本: 23,941.73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水电、暖气、通信线路安装;塔吊拆除、维护保养、租赁;金属制品加工、安装、销售;钢管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5,987.07万元,净资产29,294.9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900.63万元,净利润5,701.33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安徽华力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
法定代表人:陈强国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7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作业服务。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8,674.92万元,净资产1,221.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7.31万元,净利润551.95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建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06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作业服务。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41,484.69万元,净资产671.3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6.79万元,净利润337.06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法定代表人:罗可丹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的造价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7,878.44万元,净资产416.4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702.50万元,净利润416.40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安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有贵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系统的开发;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建工控股认缴出资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中核联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安建保理资产总额114,490.26万元,净资产15,797.3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124.59万元,净利润5,376.96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安徽建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法定代表人:袁学明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9日
注册资本:1526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械租赁、劳务分包。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报表资产总额3,760.53万元,净资产1,594.6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62.41万元,净利润40.73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出售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向关联方分包部分工程、劳务,有利于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与关联方进行保理等融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有利于缓解应收账款形成的资金占用,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8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2019年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703,000万元。由于业务规模扩大,2019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所属子公司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皖劳务”)、安徽华力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劳务”)、安徽建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路桥”)发生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7,285.37万元; 与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二建”)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340.19万元。
公司拟对以上超额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追认。本次超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该项超额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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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时运
注册资本:391,063.25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中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总资产796.94亿元,净资产127.91亿元;2018年建工控股实现营业收入428.80亿元,净利润8.85亿元。
2、安徽华力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
法定代表人:陈强国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7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作业服务。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8,674.92万元,净资产1,221.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7.31万元,净利润551.95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建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06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作业服务。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41,484.69万元,净资产671.3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6.79万元,净利润337.06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安徽建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法定代表人:袁学明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9日
注册资本:1526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械租赁、劳务分包。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报表资产总额3,760.53万元,净资产1,594.6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62.41万元,净利润40.73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060号
法定代表人:许业勇
成立日期:1989年06月05日
注册资本: 23,941.73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水电、暖气、通信线路安装;塔吊拆除、维护保养、租赁;金属制品加工、安装、销售;钢管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5,987.07万元,净资产29,294.9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900.63万元,净利润5,701.33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超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追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同时公司应进一步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准确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分包劳务、接受关联方劳务,有利于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向关联方出售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9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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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减值准备:
1、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2、2019年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按照本公司的坏账政策,2019年度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76,652,311.85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计入当期费用。
④房地产企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⑤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⑥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19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瑶海地产翰林天筑项目、和顺地产涡阳静天府项目、和顺地产商丘沁园春项目、和顺地产合肥叶语溪项目、原材料及建造合同未结算资产计提的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523,475,101.24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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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00,127,413.09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1,200,127,413.0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0,012.74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2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01 月 0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2.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首次执行本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首次执行本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的主要内容: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2.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虎牙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21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工程地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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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黄敬臣,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安徽建工(600502)、交建股份(603815)、设计总院(603357)、铜峰电子(600237)、中鼎股份(000887)、神剑股份(002361)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熊延森,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安徽建工(600502)、新疆火炬(603080)、中环环保(300692)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冯屹巍,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交建股份(603815)、迎驾贡酒(603198)、安徽建工(600502)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380万元。
2020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