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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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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512,0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为消费电子产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器件的科技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参与终端品牌客户产品的研发环节,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防护产品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型、产品试制和测试、批量生产、及时配送、后续跟踪服务等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不断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创新工艺流程,公司实现了原材料复合、模切、转贴、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的一体化作业,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产品良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品质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上游产业链的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多家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 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均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 采购模式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公司对采购流程进行严格管控,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部同时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综合其产品品质、交货配合度等因素确定供应商。采购部按照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安排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发出订单。原材料到达公司后,由品保部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验收合格的原材料办理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更换或退货。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册》,经过完整、严格审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稽核评估,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

3.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均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我国消费电子产业锐意推陈出新,国民制造在众多领域取得了引领世界的长足发展。在行业整体向好的背景下,公司以完整坚韧的工业体系为依托,以内生增长为策略,以精益管理为抓手,在波诡云谲的国际局势中牢牢把握主营业务的成长机遇,持续构建面向未来挑战的竞争力。公司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8,492.10万元,同比增长16.83%;实现营业利润18,910.95万元,同比增长32.98%;实现利润总额19,289.94万元,同比增长33.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82.18万元,同比增长31.60%,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 强化主营业务竞争力,锐意提升市场份额

1. 在产品研发方面,包括5G通信、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在内的技术发展趋势对公司所生产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提出了产量及功能上的新要求,为适应消费电子产品小型化、集成化和高密度的结构升级,公司对自身散热、屏蔽、防护等类型产品持续进行创新,保证在不同工业设计及功能导向下智能终端设备各元件之间的稳定协同,以满足用户体验升级需求,提升公司现有产线的价值量。

2. 在产品应用方面,公司以消费电子行业为坚实据点,通过研发与销售互相促进的业务模式,积极开拓不同类型客户,不断扩大下游应用场景,积极延展销售渠道,落实新的成长动能。

3. 在生产运营方面,公司针对年度重点项目组织生产链上各个部门进行有机协作,充分剖析项目目标、严格制定项目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以具体项目为标准的自动化生产灵活性,提升数字化作业水平,并通过自主开发硬件功能、编写相应软件程序,使得生产过程中的人、财、物以及用于生产配套的资产材料得到更加高质高效的统筹、规划及分配,持续提升生产运营的组织性及配合度。

(二)加速投资进程,优化产业布局

1. 在加大总部生产规模效益方面,公司于所在地昆山地区投资购买土地,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规划中的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通过建设生产车间以及配套设施,充分利用新厂区与原厂区的集群优势,为主营业务的内生式增长储备产能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 在延展分支机构方面,公司以地缘因素为阶段性策略导向,践行了一系列优化产业布局的举措。公司于中国香港设立了恒世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在国际重点贸易区域设立子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合作、长足拓展海外业务增加了硬件准备;公司于深圳设立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此深入华南行业腹地,强化产业链协作沟通,实现业务据点与研发基地的联动配合。

(三)精益公司治理,升级管理体系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保持高频、深度的沟通,结合公司发展的阶段性需求,持续制定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相关制度实现责权明晰、程序规范的精益化管理,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管理层达成有效制衡、协同提高决策质量,大力杜绝了通过制度漏洞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2. 公司各个职能部门通过严谨的汇报及追责制度,使得生产、人力、财务、销售及采购在年度工作中各尽其责,严谨履职,端正作风,不违规、不越界,保证了环保、税务、工商、安全生产、土地等行政监管方面的完全合规,确保了公司经营的稳健与专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了投资设立了恒世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公司在编制2019年财务报告时,将恒世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2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公司治理工作,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成果,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刘海山先生、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分别提交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真实反映了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 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期间,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进行了完整执行,有效达成了各项经营指标。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总结汇报了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72,907,206.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真实、准确,并同意通过2020年度相关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117.59万元,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董事会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并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荆京平女士、董事荆天平先生、董事夏琛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5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2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监督公司治理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意通过并对外报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不会对关联企业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72,907,206.00元(含税)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业绩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并对外报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7,267,795.85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726,779.5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654,319.71元,扣除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24,302,402.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892,933.9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72,907,206.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不断发展中,基于公司经营与投资计划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匹配公司的成长需求。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税前报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托,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及个人的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4.00万元/年(税前)的固定薪酬制,薪酬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2020年公司的业绩达成情况个人业绩等情况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 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夏琛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恒铭达”或“子公司”)于2019年与公司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17.59万元,其中,惠州恒铭达与关联法人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7.11万元(包括关联采购产生金额29.33万元,关联销售产生金额4.24万,关联租赁产生金额53.54万元);惠州恒铭达与公司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发生日常关联租赁30.48万元。

根据上年实际情况和2020年度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0年度惠州恒铭达与惠州包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200.00万元,与荆京平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00.00万元,即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0.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20年度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0年度惠州恒铭达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40.00万元。2019年,惠州恒铭达与惠州包材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87.11万元,未超过前述审议通过的预计发生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惠州恒铭达为满足在深圳设立分公司办公的需要,向关联自然人荆京平租赁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289号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802室的使用权,作为惠州恒铭达深圳分公司的经营场所。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10.8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止。根据协议,首年租赁金额为每月人民币80,000.00元(含税),其后每年的月租赁金额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5%。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发生4个月关联租赁费用,总计30.48万元,与经审议的协议金额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自然人

姓名:荆京平

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公司559.440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0%,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子公司总经理。

(二)关联法人

单位名称: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霖

注册资本:1359.870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纸箱、贺卡、文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质品、婚庆用品、玩具、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包装材料;生产:医用防护口罩、日用防护口罩、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市场营销策划咨询;中药材保健贴生产、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19年度营业收入2,260.50万元,净利润76.2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11.64万元,净资产1,616.2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一定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惠州恒铭达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惠州恒铭达的独立性。

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19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二)人员信息

(三)业务信息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三) 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 年5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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