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接166版)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标的资产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41,043.04万元,累计承诺盈利数41,600.00万元,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盈利数人民币556.96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交易对方徐湛元、邓雁栋两名股东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公司拟回购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53号”专项审核报告,广东绿润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2017年至2019年,广东绿润累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盈利数,徐湛元、邓雁栋需进行业绩补偿。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金2019年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2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有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3、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2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至2020年5月1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5、议案8、议案10和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
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就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予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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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12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至2020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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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0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
4、第9.00项、14.00项、15.00项、16.00项、17.00项、18.00项、20.0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第9.00项、14.00项需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5、第12.00项至第21.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15-15:00。
2、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学民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955,137,5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2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53,632,4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01,505,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5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81,303,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3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9,798,2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7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01,505,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53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第9.00项、14.00项、15.00项、16.00项、17.00项、18.00项、20.0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第9.00项、14.00项需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第12.00项至第21.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计算表决比例时,均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议案1.00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282,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5%;反对847,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4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反对847,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232,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3%;反对897,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39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3%;反对897,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申请公司2020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授权公司总裁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1 预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607,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1%;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6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2%;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股东大会对本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2 预计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294,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7%;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6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2%;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3 预计与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46,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0%;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6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2%;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股东大会对本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209,147,866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4 预计与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10,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3%;反对98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8%;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76,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0%;反对980,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股东大会对本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7,938,600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5 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294,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7%;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6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2%;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6 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294,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7%;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6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2%;反对83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9,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9,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829,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9%;反对829,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二级私募子公司实施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58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7%;反对8,544,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4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751,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1%;反对8,544,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7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3.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056,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9%;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01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7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7%;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股东大会对本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0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7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7%;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股东大会对本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03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7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7%;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股东大会对本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7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7%;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8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7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7%;反对1,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88%;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73,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7.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583,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0%;反对860,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5,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4%;反对860,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8.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583,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0%;反对860,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5%;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5,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4%;反对860,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9.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056,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9%;反对1,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73,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0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83,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3%;反对1,060,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2%;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3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5%;反对1,060,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64,686,4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1.00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056,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9%;反对1,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22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8%;反对1,073,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肖婕、宋扬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进行增资,以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其中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4,00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天津华峰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6,000万元人民币,天津华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峰已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天津华峰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UG3U3Q
名称: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琳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配件、机械自动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自动控制设备的制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自动控制设备批发兼零售/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15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天津市安正路179号滨旅产业园二区1号楼2门201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4 月 25日发布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情况,为更好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28日举行 2019 年度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 2019 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周五)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accotest.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投资者可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周二)上午 10:00-11:00 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发布会。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同时,最近一个交易日换手率达到8.1%,高于前期水平,成交量放大。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同时,最近一个交易日换手率达到8.1%,高于前期水平,成交量放大。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4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