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1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12.1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329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1,951,550.71元,利润总额为338,443,595.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699,335.74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参考了公司近几年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1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200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6)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由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调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监事除上述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外,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非员工监事除领取津贴外,不享有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329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3日全部到位,并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2,649,321.89元(使用金额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33,172,506.6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2,697.2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2,649,321.8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2,697.24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649,321.89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4,808,675.35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活期存款余额25,808,675.35元,理财产品余额39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0月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中山科瑞共计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之后的净额。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账户外,以上其余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06.6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775.47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的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账户外,以上其余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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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彭绍东、董事会秘书李单单、财务负责人宋淳、独立董事郑馥丽、保荐代表人许超。(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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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四、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9,5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5,400万元,美元3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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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明确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拟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由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调整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使用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日常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调整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调整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经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海证券对科瑞技术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五)相关理财产品的业务凭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等。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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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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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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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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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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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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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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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准则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分别按照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 收入》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五)具体变更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 “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新收入准则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下转18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