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2版)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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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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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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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变更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12.1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背景
公司2019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且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12.1亿元的综合授信。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12.1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具体综合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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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综合授信期限为1~3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699,335.7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30,028,324.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30,028,324.73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002,832.4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06,193,332.20元,减去2019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18,080,000.00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5,138,824.46元。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1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200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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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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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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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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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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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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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五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9、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8、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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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14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邮政编码:518057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7)
联系人:吕栋 江海敏
电话:0755-26710011; 传真:0755-26710012 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57,投票简称:“科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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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到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5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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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写明同意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