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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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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81,486,760股,总金额841,603,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2019年度回购金额已达到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2.92%,因此2019 年度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16河钢01”和“16河钢02”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16河钢01”和“16河钢02”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

2、“18河钢Y1”和“18河钢Y2”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18河钢Y1”和“18河钢Y2”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

3、“18河钢G1”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责任限公司对“2018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

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年来,公司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坚定不移走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高端路线,紧紧围绕“市场”“产品”等核心工作持续发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公司产铁2712万吨、钢2672万吨、钢材2532万吨;生产钒渣18.5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4.98亿元,利润总额36.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57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一年来,公司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客户、产品“两个结构”再优化成效显著

客户结构更加高端。强化市场调研和用钢需求分析,提升客户精准识别、定向开发能力,加强客户维护,客户结构持续优化。高端直供客户和战略客户持续增加。推动剪切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组建全方位技术服务团队,无缝对接用户的能力持续增强。推广“河钢工程直供模式”,加大直接投标力度,向雄安新区、国家高山滑雪中心、明珠湾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直供钢材。

产品结构持续升级。发挥资源共享优势,深耕产线、面向市场,加大技术研发和协同创新力度,围绕产品质量、极限规格、深度处理、板形控制等联合攻关,产品研发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二)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持续增强

产线工艺技术能力不断提升。板材高精度工艺控制、快速换辊等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流程集成应用,实施了不同工序11个机器人项目应用,精准制造、柔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

前沿技术研发取得显著成效。棒线材直轧技术实现了全流程负能制造;薄规格调质钢板形控制、薄板坯稳定高拉速、烧结烟气循环节能减排等技术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全钒液流电解液产品获得日本住友电工等钒电池领先企业认证,成功应用于光储示范项目。

用户技术研究迈出坚实步伐。为汽车钢用户提供近60个牌号仿真模拟、疲劳性能数据支持;向华晨宝马、福特等用户提供定制化镀锌产品;完成了家电行业首家用户“新产品导入”(NPI)体验测试中心一期建设。

企业竞争软实力持续提升。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15项,申请专利986项,获得专利授权532项。主持制定了《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桥梁缆索钢丝用热轧盘条》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螺纹类钢筋》等2个国家标准和4个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顺利通过军工三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三)资金集中管控效果显著

深化资金一体化集中管控。搭建财务管控共享平台,建立内行资金管控体系。通过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引入保险资金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期限、多品种的融资体系,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四)股权融资项目进展顺利

积极推进公司配股融资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底上报证监会受理,经过近半年时间数轮的沟通反馈,顺利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于2020年1月中旬获得证监会正式批文。

(五)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以产品事业部为核心的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产线市场单元资源配置持续优化。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逐步完善。

(六)安全环保工作局面保持稳定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和“双控”机制建设,加快安全生产示范点建设进程,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生产经营整体保持安全平稳。

持续引领行业绿色发展。实施了多项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推进全流程绿色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吨钢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吨钢耗新水等指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实施“绿色物流行动计划”,构建“公转铁”新业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③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2019年属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情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主要是执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变化,在以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反映。财会〔2019〕6号中还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A.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的改变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9年1月1日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调整后,本公司增加留存收益0.00元,减少其他综合收益0.00元,减少股东权益0.00元。

B.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改变对上述金融资产项目账面价值的影响:

(a)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的改变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少数股东增资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续)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7年10月24日经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唐山钢鑫板材有限公司的清算方案,2019年9月30日,唐山钢鑫板材有限公司已经清算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已经完成。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董事10人,独立董事苍大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19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0年计划产生铁2538万吨,粗钢2465万吨,钢材2349万吨;钒渣16.73万吨。

10、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5项,总投资24.89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5.42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0项,总投资12.49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72亿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5项,总投资12.4亿元,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0.68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7亿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实际情况,2020年公司拟在不超过1070亿元融资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董事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信托融资、保险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作出必要的调整。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17、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刘键、许斌、郭景瑞、耿立唐、朱华明、常广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

刘键: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许斌: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景瑞: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耿立唐: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华明: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常广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许斌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及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贾国生、李茂广为公司副总经理,常广申为公司总会计师,聘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19项、第20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门设置及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运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决定对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进行全面调整。调整后公司设立9个管理部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科技管理部(军工管理部)、经营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部、能源环保部、战略发展部和审计部。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河钢集团相关钢铁主业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托管河钢集团钢铁主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宣钢集团持有的河钢乐亭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3项、第6项、第8项、第13至第16项、第18至第20项、第22项、第23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程序、评估机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13项、第14项、第15项、第17项和第1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2.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4.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提案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6.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7.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提案8.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9.公司章程修正案

提案10.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案10.01选举刘键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案10.02选举许斌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案10.03选举郭景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案10.04选举耿立唐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案10.05选举朱华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案10.06选举常广申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和四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6项和第7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第9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8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2人,监事张建忠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卫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19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6、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河钢集团钢铁主业相关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受托管理邯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轨资产组、唐钢集团高强汽车板公司股权和邯钢集团衡水薄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履行避免与解决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托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河钢集团继续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托管河钢集团相关钢铁主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宣钢集团持有的河钢乐亭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上述第1、第2、第3、第7和第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105006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403,403,770.70元,提取盈余公积140,340,377.07元,减去永续债利息453,8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52,532,309.83元,加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35,067,500.00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1,061,860,785.20元,加上因少数股东增资导致公司对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追溯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107,428,537.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2,430,955.65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5月6日至6月26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81,486,760股,总金额841,603,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之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2019年度回购金额已达到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2.92%,因此2019 年度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下转1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