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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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或其子公司和公司关联方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8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宇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詹任宁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提案,续聘何健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国内销售的相关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及《公司章程》《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与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承诺业绩完成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唯一网络2019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312号)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283号),唯一网络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040.34万元,唯一网络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关于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宇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上述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后的196,97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5,468,065股。上述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拟根据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及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实施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2年,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代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署有关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原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25亿元基础上,拟再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2年,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代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有关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惠芳主持,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997.28万元,增长35.00%;利润总额为23,403.13万元,增长24.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24.54万元,增长24.85%。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280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关联监事林惠芳、周德强、马凤军均需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备合理性,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后的196,97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5,468,065股。上述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拟根据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及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实施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财务概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73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245,375.5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376,303.24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21,414,074.2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12,283,146.59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后的196,97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093,6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53,189,533.5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共计转增98,489,3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5,468,065股。上述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述派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审字[2020]007309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审议、聘请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开始。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等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
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
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重大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等。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
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备合理性,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或其子公司和公司关联方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8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2018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南平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宏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相关股份已发行上市。上述交易完成后,王宇杰先生通过南平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宏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唯一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基金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王宇杰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王宇杰先生实际控制的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网堤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智象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睿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广东堡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对公司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支持,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5亿元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及《公司章程》《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共募集资金353,77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779,417.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1,000,182.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044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的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459.7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028号),公司已将“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462.07万元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产能利用的实际情况,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801.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0,032.16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769.69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19年3月31日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新募投项目“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高端家具智能化生产设备等,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虹路北,钱更路西 。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无锡南兴,同意由无锡南兴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无锡南兴、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同意将截至2019年10月17日原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10,871.08万元从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入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019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进展公告》(2019-117号),公司已将原募投项目“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108,818,058.67元从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入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完成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因非公开发行工作需要,公司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将承接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无锡南兴、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及东莞证券签署《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累计为2,202.5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8,770.9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利息并扣除相应手续费后),其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0元,专户内募集资金余额为8,770.9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人民币9,000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八、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南兴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唯一网络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将唯一网络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平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平唯创”,原名称为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唯壹投资”,原名称为屏南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宏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冯鸣、东莞市东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众汇精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唯一网络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唯一网络100%股份。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协议,对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约定如下:
业绩承诺方南平唯创、唯壹投资、众汇精诚承诺唯一网络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6,850万元、8,500万元、9,700万元,四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0,550万元。如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完成,补偿义务人南平唯创、唯壹投资、众汇精诚、王宇杰应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唯一网络2019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312号)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283号),唯一网络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040.34万元,唯一网络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5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17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7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16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2元/股,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8、2018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确定2018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为每股17.59元,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李春泉、熊文、颜国庆、惠全宁、陈扬炼、明海蓉、谭小林、李嘉豪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012元,回购总金额为945,540元。2019年1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131,426,050股减至131,381,050股。
1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4万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8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1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军强、李俊清、罗良庚、袁明、夏利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150元,回购总金额为659,880元。2019年6月1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131,381,050股减至131,349,850股。
15、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万股。
16、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1,349,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118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118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040,366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为300,025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5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8月26日上市流通。
17、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秦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4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304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037元,回购注销秦磊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596元,回购总金额为625,130.45元。2020年1月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197,040,366股减至196,995,362股。
19、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8,438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上市流通。
20、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原因
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上述离职的其中2名原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50股;其中1名原激励对象郑勇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共计16,652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196,995,362股的0.0085%。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按下述规定需对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回购数量为原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本次回购价格根据派息后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回购价格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18年5月29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0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
2019年6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2019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1,349,850股为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118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118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040,366股。因此:
首次授予部分:(21.02-0.3-0.5001187)÷(1+0.5001187)=13.48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17.59-0.5001187)÷(1+0.5001187)=11.39元/股。
(2)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首次授予部分确定为两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1%;预留授予部分确定为一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即:
首次授予部分:P=P0 ×(1+2.1%×D÷360)
预留授予部分:P=P0 ×(1+1.5%×D÷360)
其中:P为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
因此:
首次授予部分:13.48×(1+2.1%×883÷360)=14.174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11.39×(1+1.5%×609÷360)=11.679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
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南兴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南兴股份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6,995,362元减至196,978,71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后的196,97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5,468,065股。上述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拟根据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及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实施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拟根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1.06条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99.5362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46.8065万元”;第3.06条由“公司股份总数为19,699.536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546.80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后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和《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2年,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代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署有关文件。
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原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25亿元基础上,拟再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2年,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代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有关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下转20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