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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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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以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19,651,515股进行测算,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652元,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红利的分配比例;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075,422.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80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本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运营需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9,651,515股,若以此股本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18元(含税,暂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27,860,606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447,512,121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数。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相应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5,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790.64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 4,060.92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729.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290,314,824.00 元中包含 13,017,624.00 元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均已支付。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0 号)核准,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0万元(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38,2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915 万元(含税)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8,0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本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大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7日,由于更换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重新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9年3月19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结算户。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8,085.00 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8,085.00万元)。截止 2019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4月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8,954.4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4号鉴证报告。

公司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954.4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年7月 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4 月 7 日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954.40 万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8,954.40万元。

截至2019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36.37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8.18 万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53,414.59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全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38,085.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8,085.00万元。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2019年3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8,085.00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9年3月 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73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投项目节余所致。

注2: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

注3:由于污水厂外配套管网未能全部建成通水,引致运营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岳阳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联泰)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之一》以及《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事宜备忘录》,收取的服务费达到预期效益。

注4:承诺效益的年平均利润总额为整个运营期利润总额的平均数,运营初期的预计年利润额低于该平均数,实际效益已达到运营初期的预计利润额。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96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31,790.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4,060.92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72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 第ZI1026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290,314,824.00 元中包含 13,017,624.00 元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均已支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0 号)核准,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0万元(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38,2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915 万元(含税)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8,0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6,631.53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954.4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8,085.00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8,085.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4号),截至2017 年4月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954.40万元。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将募集资金18,954.40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025号),截至2019年1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53,414.59万元。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将募集资金38,085.00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节余资金1,136.37万元。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26-29日、2019年4月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结算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节余资金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公司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投项目节余所致。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

注2:由于污水厂外配套管网未能全部建成通水,引致运营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岳阳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联泰)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之一》以及《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事宜备忘录》,收取的服务费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3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付忠伟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冬冬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巫扬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与2018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19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内容:为了保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关联交易的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背景及授权内容

鉴于公开招投标项目一般情况下的投资金额较大,而参与竞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同时,现阶段公开招投标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中鼓励拥有多方面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的竞标。在此背景下,为了保证公司参与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一)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在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具有优势,而达濠市政多年来在市政及基础设施施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工程施工能力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达濠市政自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工程400多项,各项工程合同履约率及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曾先后获得优质样板工程等奖项157项,其中:市级奖95项;省级优质样板工程48项;国家及部级奖14项(其中:中国市政工程 “金杯奖” 7项;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1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项;全国市政样板工程奖1项)。国家级工法3项,省级工法19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因此,公司选择达濠市政作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联合投标单位,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

鉴于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的竞标属于日常经营事项,但与达濠市政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涉及关联交易,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投资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后续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三、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达濠市政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达濠市政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签订《联合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资本:150,21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行业设计;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装配式建筑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开采;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达濠市政资产总额为1,582,341.56(人民币,下同)万元,负债总额为757,647.37万元,净资产为824,694.19万元,净利润为22,618.2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审议程序

(一)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黄婉茹回避了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保证了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便利性,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1、2019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为该项目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等服务,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62,201.01万元(公告编号“2019-051”)。

2、2019年7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并由达濠市政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承接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48,300.00万元(公告编号“2019-060”)。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2019年1月,公司、达濠市政、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公告编号“2019-016”)。2019年2月22日,公司、达濠市政、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9-026”)。

2、2019年12月,公司与达濠市政、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签订了《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告编号“2020-002”)。2020年1月14日,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汕头市联泰城西水务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0-007”)。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六、本次授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授权的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升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资源优势。

(二)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竞标成功,公司尚应根据项目中标后的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权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1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陈健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健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陈健中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陈健中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健中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健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陈健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健中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投票选举黄婉茹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林锦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一:黄婉茹女士简历

黄婉茹女士,197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曾任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汕头(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联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联泰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深圳海泰联晟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附件二:林锦顺先生简历

林锦顺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至2011年任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至2014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联泰”)、邵阳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邵阳联泰”)、邵阳联泰江北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江北水务”)、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嘉禾环境”)、汕头市联泰城西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城西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6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实际为长沙联泰、邵阳联泰、江北水务、嘉禾环境、城西水务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49,000(人民币,下同)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0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项目贷款资金的效率,公司为子公司在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做出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担保额度26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保证担保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北二环二段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荣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长沙联泰100%股权,长沙联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为长沙联泰提供融资的担保金额为41,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沙联泰的总资产为218,718.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2,767.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5,951.20万元,营业收入为25,686.18万元,净利润为13,641.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邵阳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城东乡洋溪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建设、运营、管理与维护;技术服务;给排水设备制造;污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邵阳联泰100%股权,邵阳联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为邵阳联泰提供融资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邵阳联泰的总资产为18,722.89万元,负债总额为5,260.79万元,净资产为13,462.10万元, 营业收入为2,555.84万元,净利润为900.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邵阳联泰江北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田江乡丰江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给排水设备制造;污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北水务100%股权,江北水务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为江北水务提供融资的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北水务的总资产为14,057.79万元,负债总额为11,195.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61.96万元,营业收入为1,313.20万元,净利润为147.8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