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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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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意见详见审计报告正文,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详见《天津松江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9,511,997.90元,2019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0,298,589.11元,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9,213,408.7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求,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房地产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公司房地产业务以自主开发及销售为主,主要分为住宅开发和商业地产。2019年公司房地产开发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天津、广西,其中天津占较大比重。信息服务业务方面,主要利用虚拟化等云计算技术,为客户提供软件、云计算、系统集成、IDC建设与托管、IT产品分销五大“一站式”IT服务。

经营模式:

(1)公司房地产开发方面分为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住宅产品,包括高层住宅、多层洋房与别墅等。商业地产开发主要是以商铺、写字楼、公寓的开发和运营管理为主。

(2)信息服务业方面,公司面向智能城市和智能制造等领域,为企业、政府和各类组织提供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同时从事IDC建设与托管服务。

行业情况说明: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2019年度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94%;利润总额-7.3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5.77%;每股收益-0.9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7.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26%,较上年同期下降90.23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业绩较上年出现较大亏损,主要由于公司存量融资规模较大,且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增高,财务费用负担较重。此外,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2019 年没有新项目完工且在售房源中存量较大的商业项目,去库存化周期较长、去库存化率低,导致房地产业务收入比去年减少约95.16%。

(2)2019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经济形势放缓、房地产市场严控的宏观环境影响下,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困境。2019年,公司主要围绕加快房地产项目去库存进度、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化解各项不稳定因素,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公司平稳运营。

①房地产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受产业政策及项目布局影响,公司项目开发进度缓慢,商业地产和郊县住宅销售速度缓慢,去库存化率较低。房地产业务面临营业收入增长乏力、成本费用居高不下、业绩下滑的经营困境。2019年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5.89万平米,同比减少9.9%。2019年完成竣工0.36万平米,同比减少97.9%。截至2019年底,公司拥有在建拟建项目9个,同比无增减,权益建筑面积约80万平米,同比增加2.6%,其中在建面积约35万平米,同比增加9.4%。销售方面,2019年实现签约销售面积2.9万平米,同比减少76.5%,签约销售额2.5亿元,同比下降78.9%。2019年结算销售面积1.38万平米,同比减少91.94%,结算销售收入1.58亿元,同比减少92.98%。

②信息服务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服务业务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系统集成业务以京津冀地区为依托,业务覆盖地域逐步扩大,同时逐步形成了以智能制造、金融、教育行业为核心的多行业解决方案。在数据中心运营方面,公司当前在北京、天津、江西在建及建成三个大型数据中心,目前在运营机柜数已超过2000个,客户范围覆盖政府、金融、互联网等各个领域,并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自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卓朗科技以来,公司逐步在业务、人员、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卓朗科技进行整合,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但公司仍然可能面临因并购管理经验不足、企业文化融合不够导致的整合障碍,双方优势互补在短期内未能充分体现。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卓朗科技审计报告,卓朗科技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760.52万元,2017-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33,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4,136.06万元,累计超额完成金额为1,136.06万元。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约定,卓朗科技2017-201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③融资租赁业务方面

受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影响,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不大。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运转正常,实现融资租赁业务收入5869.80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6月15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准则规定,公司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9-004号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12户,三级子公司15户,共计2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3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10:3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吴邲光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授权董事李志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副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阎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9,511,997.90元,2019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0,298,589.11元,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9,213,408.7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求,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投资经营需要,制订公司2020年投资计划如下:

2020年公司计划投资约6.20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2.58亿元,智慧城市投资3.12亿元,股权及其他投资0.50亿元。其中智慧城市投资包括:抚州云数据技术中心及抚州信息技术产业园合计投资1.8亿元;新疆电信数据中心及金霞路数据中心建设投资合计1.32亿元。公司将继续对东南角项目、东湖小镇、团泊东区、团泊西区、广西钦州宁越花园、宁越东园等项目进行投资,保持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阎鹏、刘新林、詹鹏飞、李嵘、周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需求,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8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可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提供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的IT产品分销等业务提供相关业务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日常业务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可在担保范围内调剂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授权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12%,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阎鹏、刘新林、詹鹏飞、李嵘、周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内部财务支持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委贷业务及其他财务支持,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时间不超过叁年的,授权公司董事长为上述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规模不超过90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15%,期限不超过10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制订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如下:

2020年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提供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内部财务支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22-58915816。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联系人:贾潞洁、黄玮

联系电话:022-58915818

传 真:022-58915816

(六)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11:3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3名。监事黄涛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授权监事唐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张云兵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授权监事会主席宋波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经营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会与关联方在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法律事务代理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生态”)、天津市松江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科技”)、天津隆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创物业”)、天津市巨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安物业”)、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正文”),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均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所”)法定代表人秦岑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方信息如下: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由于景观绿化、建筑智能化工程等能采取竞争性采购的,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部分工程关联方未中标,因此关联交易预计额和实际发生额有较大差异。

四、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2019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除住宿、餐饮、会议服务及食品采购为结算额外,2020年发生额均为签订合同额,景观工程及智能化等能采取竞争性采购的,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其中,景观工程及智能化等能采取竞争性采购的,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需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拟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8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可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需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拟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8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可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包括:

1.为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的借款提供担保、反担保;

2.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的担保;

3.在授权有效期内,对公司因业务需要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在授权有效期内,对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股权投资达到控股标准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5.对因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导致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6.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之间的担保;

7.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8.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为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2.28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11.2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提供业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的IT产品分销等业务提供相关业务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伍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日常业务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可在担保范围内调剂使用。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提供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的IT产品分销业务提供相关业务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可在担保范围内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

1.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

2.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3.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股权投资且达到控股标准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的IT产品分销业务提供相关业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业务担保,属于开展IT产品分销等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提供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2.28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11.2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授权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 12%,借款期限不超过叁年的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阎鹏、刘新林、詹鹏飞、李嵘、周岚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

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花园(景湖科技园2号楼)1-202室

法定代表人:翟乃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65678.05871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公路、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垃圾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商品房销售及房屋租赁;对建筑业、设计监理咨询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及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的技术及产品);设备租赁;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二)公司名称: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五号桥西700米新立街道招商总部大楼2门4楼467号

法定代表人:王冬肃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策划;物业管理;汽车旧车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公司名称: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杨成庄乡人民政府203-204室

法定代表人:王勉忠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土地平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策划;自有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四)公司名称: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信诚大厦1-2303室

法定代表人:马建苓

注册资本:35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贷款转让;办理与小额贷款相关的咨询业务;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授权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12%,借款期限不超过叁年的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公司将在关联交易发生后及时对外披露。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周转资金,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于授权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9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073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辽源市鑫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

(二)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按照目前市场价格状况和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测试后,本期对公路基础设施、东湖小镇(百合澜庭)、松江置地广场(美湖里商业综合体、汇科大厦)车库、东疆港项目(恒盛广场、自贸天城)、高尔夫小镇(团泊A号地芳湖园)、津滨置地广场(张贵庄A地块、怡港中心)车库、武台松江城(武台馨苑)车库等项目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金额6045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有限公司对天津卓朗数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82万元。

二、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7200万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8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附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5、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③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⑥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利润表

(1)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自“其他收益”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后,由“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③现金流量表

(1)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4、《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5、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松江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具体承办。

公司代码:600225 公司简称:天津松江

(下转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