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5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6月3日(星期三)13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项、第3至第12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第1至7项、第9至10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第8项、第11项至1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28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8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玉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9)。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961,108.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590,509.0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8,37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25.4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52.46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十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9)。
十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3:30-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 真:0576-84289161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王萍女士、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董事George Lane Poe先生、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高级副总裁张建中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财务总监许明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度报告》。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5:00
交流网址:http://rs.p5w.net/c/002250.shtml (全景·路演天下)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萍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财务总监许明辉先生和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3月3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及各子公司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5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4、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361名激励对象2,579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4月25日,授予价格为7.98元/股。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5月8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事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7、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1.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4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8、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1.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11、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5名离职和1名当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已离职,冯玉海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 本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原激励对象彭迪平、冯玉海等26人依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获授限制性股票63.18万股,目前均未解锁。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时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8万股,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4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3、回购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彭迪平、冯玉海等2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98元/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审议本事项期间,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另外,在此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98元/股。
4、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述26名回购对象支付回购价格合计5,041,764.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23,878,056股变更923,246,256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回购具有法定理由;本次回购的原因、价格、数量及处置方式,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及《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本次回购尚须履行股东大会的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销售和采购多以美元、英镑、欧元等外币结算,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计划采用相关金融衍生品对外汇敞口进行套期保值。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次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标准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实,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