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0-029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4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5.2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3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35.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3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年3月18日

2、授予数量:235.20万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人数:14人

5、授予价格:10.33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②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全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80%的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权益,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60%的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权益,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6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截至 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4,296,160.00元。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系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2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1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仍为 240,000,000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占授予完成前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总额为24,296,16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授予的23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697.74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