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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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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58 公司简称:金钼股份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方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和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客户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影响;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货物采购款增加影响;

(3)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增加影响;

(4)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产品货款增加影响;

(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缴纳前期未交税款影响;

(6)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提大修费、堆坝费影响。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减少影响;

2.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贴款增加影响;

3.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贴现利息重

分类为投资收益影响;

4.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

5.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土地分割款增加影响

(6)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外公益性捐赠增加影响;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2,254.3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7,556.9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银行理财业务同比大幅缩减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43.5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偿还完毕,银行借款利息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在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承诺:金钼集团本身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金钼集团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拥有新业务优先选择权。

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其附属公司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上述事项的承诺将长期有效。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目前钼产品价格走势,预计二季度钼市场价格将低于上年同期,从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会大幅下降,但市场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方方

日期 2020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为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确定,按季调整,按季付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