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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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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3 公司简称:瑞斯康达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及行业专网客户提供接入层网络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对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持续创新,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帮助客户改善收益、提升网络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商业成功。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对信息消费的积极促进和政策拉动,加快推进了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积极提供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业务,为政府注智、为行业赋能,各类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不断提升,有力支撑了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2019年我国电信行业保持平稳发展,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2019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3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8%,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8.5%,数据流量持续呈现爆发式增长,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消费同比增长71.6%。5G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推进,2019年成为中国5G商用元年,2019年6月正式启动5G商用,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建成5G基站13万个。

5G网络建设与商用的顺利推进,加速了许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且更多用于医疗、教育、车联网、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5G支撑应用场景已逐步由移动互联网向移动物联网拓展,为设备厂商拓展市场带来新机遇,为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与此同时,“双G双提”工作加快落实,网络提速卓有成效,固定宽带和5G移动宽带携手迈入千兆时代。

随着光网改造的持续推进,云网融合的基础建设也在有序进行,在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变化下,电信运营商进一步加快业务转型和网络重构,推进网络IT化、软件化、云化部署,夯实智慧运营基础,构建云网互联平台,夯实为各行业提供服务的网络能力,以云网融合为引领,在云基础设施、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功能虚拟化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电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态势还将持续。

2020年,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更为错综复杂,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国家和工信部提出加快5G网络的建设进度,要求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国所有地市的5G网络覆盖,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会为信息通信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会,其发展趋势将围绕产业链促进融合配套发展,着力推动云网融合、制造与服务的融合、网络与产品等融合。与此同时,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打乱了正常的建设节奏,中美贸易摩擦也在沉浮不断,一方面需要克服困难完成既定的5G建设目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5G生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全产业深化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在国内加快形成稳健的产业链,共同把握信息技术国产化的最佳历史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390,186.6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0.39%;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6,00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730.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据此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仅对资产负债表期初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无需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比邻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抱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达云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AISECOM DO BRASIL COMERCIO E IMPORTACAO LTDA、RAISECOM,INC.、RAISECOM INTERNATIONAL LIMITED、Kangmai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 、WANOV LIMITED和海南星航际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1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07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46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44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商业银行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且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针对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可为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骏景园北区的7套自有房产,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2年;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可为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年;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约合人民币6,9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年。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分别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08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雪松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461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商业银行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且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针对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可为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骏景园北区的7套自有房产,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2年;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可为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年;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0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2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280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针对新设募集资金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人民币127,219,280元转入该账户,其余人民币197,210,845.66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24日、2月16日、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05.53万元,其中“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74.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9,721.0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64.3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377.7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342.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23.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办结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并针对新设募集资金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2)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280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针对新设募集资金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人民币127,219,280元转入该账户,其余人民币197,210,845.66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446号)。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九、上网公告文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446号)。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78,839.89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2: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57,414.70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3: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35,458.56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4: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9年至2023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9,000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1年。

注5:根据2019年2月15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原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实际结余金额为32,443.01万元,其中用于新的募投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12,721,93万元,剩余金额19,721.0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1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7,302,150.0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5,994,136.72元、扣除2019年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6,666.8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97,997,799.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8,779,145.91元。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