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5版)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版)

(6)控股股东承担受托支付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①比照关联方资金占用计提资金占用费的情形

A、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B、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预付款退回比照关联方资金占用计提资金占用费的情况

a.交易的原因及背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银行信贷资金受托支付的行为。即:发行人在申请银行借款时,根据银行监管要求,需由委托贷款行将相关资金直接支付给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作为发行人向供应商的采购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也存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采购计划的情况。在上述的银行贷款受托支付实践中,2016年至2017年9月存在由于发行人的采购计划调整以及流动资金方面的需求,要求上述供应商将预付采购款再转回至发行人的情况,但从供应商收回前期预付款项的间隔相对较长。

这种情况客观上造成了公司资金被供应商占用。针对上述预付款转回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比照相关资金占用的处理,按照发行人同期取得银行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测算并向发行人支付了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b.资金占用费具体情况

上述资金占用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控股股东承担的资金占用费,已比照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并计入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

②资金占用时间及使用费用的收取和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向发行人全额支付了相应的资金占用费。上述资金占用费占收入比例很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2017年10月起,发行人未再发生上述情况。

③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2019年2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上述情况发表了明确的意见,认为上述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利益。自2017年10月起,公司已经停止相关行为,未来亦将不再发生。

2019年2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认为上述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利益。自2017年10月起,公司已经停止相关行为,未来亦将不再发生。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发行人取得了主管机关及贷款行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具体如下:

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出具了《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性质认定的函》:根据现行金融法律的规定,不会对豪美新材进行处罚,我行未受理过与豪美新材相关的投诉。

发行人贷款行交通银行清远分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清远农村商业银行、汇丰银行广州分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大沥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大沥支行等银行已出具证明,发行人无违反贷款行结算规定的行为,不存在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

综上,发行人的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4、报告期内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公司将与以下四家供应商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金额:万元;比例:%

铝锭属于标准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主要通过铝锭贸易商进行采购,公司也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铝锭贸易市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卫峰、董卫东先生祖籍为佛山市南海区,通过合亨金属、天堃金属、煌懋金属、兄弟投资四家公司从事铝锭贸易。

2016年-2017年9月,存在发行人关联方通过发行人供应商,对发行人进行铝锭原材料间接销售的情况。公司对铝锭贸易商的采购价格也严格参照铝锭的市场价格制定而成,定价公允。

综上,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该类采购比照关联交易披露。此类交易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且采购价格公允。对于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7年10月开始已不存在上述情况,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关联方进行注销或变更经营范围。其中:合亨金属、天堃金属、煌懋金属三家关联方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合亨金属于2019年2月28日注销,煌懋金属于2019年3月5日注销,天堃金属于2019年4月29日注销;兄弟投资已将“销售:钢材、铜、有色金属”从经营范围中删除,目前经营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动产投资、矿产投资;社会经济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兄弟投资已于2018年5月起不再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股权投资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上述交易与同期市场公开交易价格对比,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发行人根据严格规范的要求,比照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上述交易对于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应收应付款项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公司近三年的重大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审核后,认为:“发行人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近三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该等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为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叶必和先生、项胜前先生、梁志康先生、董颖瑶女士、郑德珵先生、卫建国先生、黄继武先生9人,其中郑德珵先生、卫建国先生、黄继武先生为独立董事。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梁杏梅女士、梁信青女士和郭慧女士,其中郭慧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卫峰先生、项胜前先生、刘光芒先生、许忠民先生、舒鸿渐先生、沈伟四先生。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豪美控股持有发行人8,792.8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0.37%;豪美控股通过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191.5141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10%。豪美控股合计控制发行人51.4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董卫峰、董卫东分别持有豪美控股50%的股权,豪美控股持有发行人50.37%的股份;豪美控股持有泰禾投资100%的股权,泰禾投资持有发行人1.10%的股份;李雪琴持有南金贸易100%的股权,南金贸易持有发行人33.63%的股份。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共同间接控制发行人85.1%的股份。

董卫峰与董卫东系兄弟关系,董卫东与李雪琴系配偶关系,上述三人互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关系。

2017年11月20日,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明确约定: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确认将继续采用对公司重大决策保持一致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共同控制。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三)财务指标

1、公司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比例:%

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17-2019年各年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4.32%、56.15%、58.65%,占比保持稳定。上述资产结构较为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及所处发展阶段的特点。

报告期内资产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图11-1:报告期内资产结构

2017-2019年各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1,470.85万元、264,372.25万元、292,828.89万元,公司的资产规模逐步扩大,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净利润积累、经营规模增长、加大生产厂房及机器设备投入所致。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比例:%

图11-2:报告期内负债结构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16-2019年各年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49%、82.50%和82.88%,2017年度流动负债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借入长期借款以及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增多所致。

2、盈利能力

(1)营业收入与利润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影响,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等利润表科目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成本保持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比:%

2017-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6,332.10万元、268,237.64万元、296,774.85万元,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99.90%以上,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与结构及趋势分析

①按产品类型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类型划分,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占比:%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用铝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销售以及系统门窗幕墙的销售与安装。

A、铝型材

公司主营业务中铝型材占比较高,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2.50%、89.28%、84.62%,包括建筑用铝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2017-2019年,上述型材销售收入合计194,913.10万元、239,406.91万元、251,017.60万元,总体上有所增长。

a.建筑用铝型材销售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在建筑用铝型材领域,公司生产的建筑用材已应用于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广州白云机场、深圳欢乐海岸、广州高铁南站等城市地标。报告期内,建筑型材销售收入分别为129,484.12万元、119,919.15万元、137,050.5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4.81%、44.72%、46.20%,金额基本保持稳定,占比呈下降趋势。

b.一般工业用铝型材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一般工业型材销售收入分别为60,259.03万元、109,856.79万元、99,588.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5.51%、40.97%、33.57%,总体上有所增长。

B、系统门窗销售

系统门窗是建筑铝型材的下游应用之一,是系统化设计、制造、安装的建筑门窗。相比传统门窗,系统门窗以当地气候环境为基础,综合考虑了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隔热、隔音、防撬、耐候性等一系列性能要求,可妥善应对如台风、沙尘暴、严寒等极端天气。

公司把握住市场需要高端门窗的行业契机,多年专注于对系统门窗的研发和推广,贝克洛高性能系统门窗逐渐受到市场认可,成长为公司的重要模块之一。

2017-2019年,系统门窗销售收入分别为17,347.91万元、16,170.72万元、32,702.1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4%、6.03%、11.02%,总体上保持稳定增长。

C、门窗幕墙安装

2017-2019年,门窗幕墙安装收入分别为23,993.41万元、12,575.95万元、12,926.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16%、4.69%、4.36%。

2018年门窗幕墙安装收入较2017年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第一,经济下行以及金融去杠杆的压力下,业主方的资金压力增大,发行人逐渐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减少了一部分门窗幕墙安装项目的签约,并加大优质项目的签约力度;第二,较多的门窗幕墙安装项目已于2017年度完工结算。上述两个因素对2018年门窗幕墙安装业务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综上,发行人聚焦于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系统门窗等核心铝型材业务,重点打造高品质、环保节能的铝型材,为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②按产品销售方式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A、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经销、直销和居间代理模式划分的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比例:%

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直销为主,经销、居间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占比在70%左右。

B、各产品类别的销售模式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金额、数量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a)铝型材业务

金额:万元,数量:吨、万平方米,比例:%

(b)系统门窗销售业务

系统门窗销售业务按不同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c)门窗幕墙安装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门窗幕墙安装业务收入均为直销。

③按产品销售区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列示如下:

金额:万元;比例:%

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从地域分布上看,国内销售主要集中在我国华南、华东等建筑行业和制造业发达的地区,符合产品需求的特征;公司外销业务主要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包括欧洲、东南亚、澳洲、非洲等地区。

2018年度以来,在国内华东区域上,公司不断加大与中集集团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力度,为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国外市场上,公司大力发展欧洲海外业务,开拓海外市场,迅速提高海外市场份额,实现了海外收入的较大提升;其中公司生产的无铅易切削硬质合金等特殊高端铝合金材已在欧洲市场实现规模销售。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①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在99.90%以上,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决定了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2017-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7.92%、16.38%、16.74%,报告期内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铝型材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②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以及各类产品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比例:%

2017-2019年,铝型材产品整体毛利率分别为16.42%、14.96%、14.28%,报告期内,铝型材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铝锭价格及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波动的影响,具体如下:

A、铝型材

(a)不同类型铝型材加工费的差异导致铝锭价格波动对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影响较大,对建筑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影响较小

(I)不同类型铝型材由于生产工艺、加工工序不同,加工费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不同类型铝型材加工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通常需具备美观性、抗褪色性、抗侵蚀性等特性,一般需进行电泳、喷涂等后序加工工序,加工费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建筑用铝型材加工费总体保持稳定。

一般工业用铝型材主要用于普通及特种集装箱、绿色铝模板、硬质合金零部件、散热器等工业领域,大部分不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加工费也相对较低。报告期内,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加工费总体保持稳定。

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对合金材料要求较高,且通常需经过CNC、锯切、拉弯等后序工序,其技术加工水平的要求最高,因此加工费也最高。报告期内,汽车型材加工费提升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精美特材新生产线于2017年10月陆续投产,扩充汽车材的拉锯、加弯等后加工工序,导致相关的加工费增加;其二,报告期内,加工工艺较为简单的行李架比重报告期内逐步减小,加工工艺较为复杂的防撞梁、电池托架等材料与部件的销售规模和比例逐年扩大。

(II)铝锭价格波动对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影响较大,对建筑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影响较小

铝型材产品售价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形式确定,毛利率波动受铝锭的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的影响。因此,铝锭价格波动对各类铝型材的毛利率影响程度并不完全一致。

单位加工费越高的产品,铝锭价格波动对其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越小。

(b)报告期内各类型铝型材的变动原因分析

(I)2017年铝锭价格上涨导致铝型材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加工费占比差异导致一般工业用铝型材的变动率较大

铝型材产品售价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形式确定,毛利率波动受铝锭的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的影响。因此,铝锭价格波动对各类铝型材的毛利率影响程度并不完全一致。

单位加工费越高的产品,铝锭价格波动对其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越小。

由于精美特材主要生产 “一般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受此影响,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2017年的0.18万元/吨上升至2019年的0.25万元/吨,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2017年的0.23万元/吨上升至2019年的0.52万元/吨,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B、系统门窗产品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2017-2019年度,发行人系统门窗产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9.59%、38.96%、36.58%,基本保持稳定。

系统门窗是建筑铝型材的下游应用之一,是系统化设计、制造、安装的建筑门窗。相比传统门窗,系统门窗以当地气候环境为基础,综合考虑了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隔热、隔音、防撬、耐候性等一系列性能要求,可妥善应对如台风、沙尘暴、严寒等极端天气,故此毛利率较高。

C、门窗幕墙安装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2017-2019年,发行人安装工程施工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4.37%、14.32%、14.21%。报告期内,安装工程施工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高品质、高性能的贝克洛系统门窗安装工程的销售收入有所提升。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51%、98.21%、98.30%,销售收现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之和占净利润之和的比例为106.54%,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1.94%,收益质量维持在较高的水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与盈利情况较为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543.61万元、-14,941.47万元和-485.05万元。

2017-2019年,为了满足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急需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扩大生产规模以提高公司的生产加工制造能力,因此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购置等资本性支出现金规模较大,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

2019年,贝克洛以16,960.74万元的评估作价(联信评报字[2019]第A0018号)将科建投资100%股权转让给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导致当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较大流入。

2017-2019年公司的精美特材生产基地等工程陆续投入建设,报告期内各期购置新设备、土地的资金投入分别为36,877.12万元、17,005.15万元以及17,873.97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59.15万元、6,013.92万元、-1,270.6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银行借款及收到新增股东的投资款,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的支出。

(五)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豪美新材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有四家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无参股公司。

1、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经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万元

2、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

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经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万元

3、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经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万港币

4、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经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21.414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表:

如果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入,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或子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必须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或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围绕公司核心产品铝型材进行,是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核心产品的生产规模;这一项目的实施将缓解公司现有产能较为紧张的情况,扩大产业化规模,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是为了增强公司核心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和提高公司研发条件而实施的;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在公司现有研发能力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的设计开发环境以及检验试验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包括:

一、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型材和系统门窗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建筑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和系统门窗。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铝合金挤压型材。

公司铝合金挤压型材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汽车轻量化、交通运输、自动化设备、消费电子、电信通讯等领域,应用范围广泛,收入来源多元化。其中建筑行业为公司下游行业之一,其发展与房地产市场息息相关。近几年,国家加强房地产调控,对建筑型材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自201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开始放缓。发行人建筑用铝型材的销售情况可能将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致的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从而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超过80%。其中,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

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价格走势存在一定的波动。2017-2019年度,公司铝锭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12.64元/kg、12.35元/kg、12.40元/kg。

图 2017-2019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铝价变化趋势(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wind资讯

按照行业惯例,铝加工制品的销售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虽然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当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是未来国内铝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铝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加工费变动风险

公司对产品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加工费报价,主要是由不同产品类别、工艺、品质要求以及加工复杂程度所决定的。根据行业内定价模式,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加工费影响较大。

2017-2019年度,公司所有铝型材产品的平均加工费分别为0.59万元/吨、0.62万元/吨和0.61万元/吨,较为稳定。

公司产品加工费水平受客户材质选择、产品深加工程度、销售模式和市场竞争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三)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2017-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3,994.45万元、72,945.34万元和78,754.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8%、27.19%和26.5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报告期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 89.6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100%,销售收款能力较强。

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主要厂区搬迁风险

2014年10月,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对外公示了《清远市银盏特色小镇整体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将豪美新材目前厂区所在土地在内的15平方公里区域打造成为以温泉度假旅游为主题,融合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度假、居住等多种功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小镇。

2017年3月,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用途已由工业用地转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宅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未来,豪美新材将根据政府部门特色小镇开发安排,逐步将现有产能搬迁至其他工业园区。

公司已在清远莲湖产业园取得了搬迁所需的承接用地,并制定了详细的搬迁计划,公司将统筹安排将豪美新材目前厂区现有产能分步骤地搬迁到清远莲湖产业园自有地块上。

根据资产使用及处置方案,搬迁事项预计对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现有厂房净值损失、设备搬迁损失和生产损失合计10,858.17万元。发行人计划在原厂区设备完成搬迁后将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发行人将提前征集意向受让方,以确保搬迁工作和资产转让的紧密衔接,使相关损失和资产转让收益产生于同一会计年度。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对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按市场法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6,066.50万元,评估增值为56,620.00万元,足以弥补上述搬迁费用;此外,按照2019年5月豪美新材现有厂区附近城镇住宅用地的挂牌出让成交结果测算,豪美新材现有厂区所在土地的增值也远大于搬迁费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因公司未按计划完成搬迁,或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未能覆盖搬迁事项导致的支出和损失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其将承担公司的所有损失。

若上述搬迁工作未按计划完成,或搬迁后公司生产经营未正常开展,则公司搬迁期间带来的停工以及搬迁费用将对公司产能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欧洲、非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2019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51,245.95万元、66,812.29万元和73,349.29万元,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1.69%、24.92%和24.73%。

全球多数国家对铝型材的进口无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但是近几年全球经济的低迷促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市场价额,个别发达国家开始对铝型材实施反倾销政策。

国际市场上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越南等4个国家对我国的铝挤压型材执行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双反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并无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公司出口加拿大、澳大利亚、越南收入分别为417.47万元、465.90万元以及432.45万元,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18%、0.17%以及0.15%,占比较低,因此上述国家出台的加征关税政策目前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其他境外国家或地区针对公司主要产品实施进口政策、关税及其他方面的贸易保护措施,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境外销售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欧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由于上述国家及地区与我国经贸关系稳定,公司主要通过居间代理模式积极开拓出口市场,使得公司报告期内出口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分别为51,245.95万元、66,812.29万元和73,349.29万元,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1.69%、24.92%和24.73%。

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出口市场出现政治动荡、贸易政策、需求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公司无法及早预测并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公司产品出口规模和增速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风险

2017-2019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快速增长,占比逐年增加。公司外销业务主要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包括欧洲、东南亚、澳洲、非洲等地区。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定价,如果未来人民币出现升值趋势,将直接导致公司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不利于国外市场的拓展并直接扩大公司的汇兑损失金额,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八)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3,059名,其中生产员工占比为70.09%。2017-2019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422.18万元、22,339.60万元和28,143.79万元。

当前国内人力资源成本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攀升,职工收入提高,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虽然公司通过设备自动化减少人工依赖、降低人工强度,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来改善销售结构,但是,如果公司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抵消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成本压力,那么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九)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制造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主要涉及熔炼、铸造、挤压、深加工等高温、高压的生产工艺,以及熔炼炉、挤压机、数控机床等危险性相对较高的生产设备。员工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隐患。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并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纳税申报表中减免所得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较大依赖,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可能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为公司提供了进一步的资金保证。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看,公司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不存在较大依赖。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无法获得政府补助,则有可能给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果带来一定影响。

(三)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为铝型材产品,其出口退税率为13%。

2017-2019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51,245.95万元、66,812.29万元和73,349.29万元,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1.69%、24.92%和24.73%。未来公司将继续开拓国际市场,铝型材产品的出口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

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并不是税收优惠制度,但增值税出口退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会形成“不予抵退税成本”,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如果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可能通过增加“不予抵退税成本”而增加公司营业成本。

因此,如果国内外贸易形势发生变化,国家调低铝型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豪美控股持有发行人50.37%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南金贸易持有发行人33.63%的股权,为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豪美控股全资子公司泰禾投资持有发行人1.10%的股权。董卫峰、董卫东分别持有豪美控股50%的股权,李雪琴持有南金贸易100%的股权。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通过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及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85.10%的股权。

本次发行后,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仍将通过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及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63.81%的股权。

故此,不排除董卫峰等三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及一致行动关系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测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市场情况,以公司报告期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水平为参考基础测算得来。公司虽然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若未来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不利变化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

(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2017-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24%、7.20%和8.3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净资产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达产、达效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发行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询。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