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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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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17 公司简称:中国化学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7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922,471,000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中国化学是一家集研发、投资、勘察、设计、采购、建造和运营一体化的知识密集型建筑工程企业,是目前行业内资质最齐全、功能最完备、业务链最完整、知识技术相对密集的工程公司。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化学工程、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实业和现代服务业业务,工程业绩遍布全国所有省份和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全球最先进的交付技术和工具,为业主提供安全、专业、智能、先进的工程服务,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工程项目。

(二)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建筑工程业务

中国化学为业主提供项目咨询、规划、勘察、基础处理、设计、施工、安装直至开车、运营维护以及投融资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建筑工程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涵盖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新材料、电力、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其中在煤化工领域,中国化学掌握最核心和先进的技术,占据国内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在化工、石油化工领域,中国化学拥有行业内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装置,在国内和国外也占据十分重要的市场地位。公司致力于研发、投资、设计、采购、建造和运营一体化工程服务,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并具有全球视野的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完成多项国家“863计划”项目,在国内外荣获诸多奖项。

经营模式:公司工程(施工)承包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EPC、EP、PC)、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服务。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承包是指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或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指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我公司较多采用的是工程总承包(EPC)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类工程服务经营模式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每个环节受业主委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业主要求。

2.实业及其他

中国化学确立了“聚焦实业主业,走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坚持“创新驱动、实业兴企”,以技术研发为“核”,驱动工程、实业发展,聚焦于高性能纤维、特种合成橡胶、工程塑料等高精尖材料研发,主攻“卡脖子”技术,拓展新材料行业高附加值产品领域。

经营模式:中国化学大力推进的实业模式主要为自行融资并投资,同时也鼓励二级企业作为实业投资主体,具体负责勘察、设计、建造和运营,采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或通过联合研发、并购重组以及购买等方式获得的高精尖科研技术进行产品生产并销售,同时也采用BT、BOT和BOOT等模式承揽项目。

(三)行业情况分析

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受长期贸易争端、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的影响,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至2.3%。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连续下调全球经济贸易增长预期,世界经济呈现出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高债务、高风险的“三低两高”特征。近期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预期,稳定了全球贸易环境。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给中国经济提出了更加艰巨的挑战。2019年,建筑行业在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下,全年实现总产值24.84万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较上年回落4.2个百分点,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2018年增速也有所下降,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电力)同比增长3.8%,增速与上年持平。

1.化学工程

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和国内产业结构矛盾、环保力度加大以及化工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复杂影响,化工行业增长趋势有所下滑,但2019年全行业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基本与上年持平。在化工产品市场转变、高端化学品等新材料创新研发、化工设施安全性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强力驱动下,全行业迅速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转型升级,加大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两大战略”的实施力度,全国各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化工企业退城入园进程加速、未来化工厂搬迁入园、化工园区升级改造等领域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会。(1)石油化工方面,2019年,石化产品国内供应大幅增长,需求增速下降,但伴随新一轮炼油扩能热潮的袭来,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规划正在逐步落实,中国石化行业也迎来了新投资主体、新原料、新工艺,形成了炼化新格局,重构了资源流向,“油化转型”持续发力,公司承担了浙石化舟山、连云港盛虹和大连恒力等多个合作伙伴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部分设计、施工任务。(2)煤化工方面,受益油价上涨,国内煤制乙二醇投资热情较高,公司2019年签约实施多个煤制乙二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海外如印度、俄罗斯、土耳其等国家煤炭资源丰富、政策力度较大,提供了潜在煤化工项目的机会,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3)化工方面,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对化肥、农药、橡胶及石化等基础化工原料和产品的需求将快速增长,为公司“走出去”在优势领域开展更大范围合作创造了机遇。化工新材料是基础化学工业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领域。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化工新材料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近年来,我国化工新材料行业部分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在突破国内资源“瓶颈”,环境保护、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石油和化学工业平稳、较快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大有可为”。随着石油和化学工业领域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聚焦主业实业,不断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

2.基础设施

近年来,受从严监管政策的影响,国内融资政策不断收紧,基础设施市场以PPP项目为例, 2018年成交数量和规模呈明显下降趋势,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随之下降,截至2019 年12月31日,财政部PPP在库项目总计12341项,总投资额为17.78万亿,其中,管理库项目9383项,投资额为14.48万亿;储备清单项目2958项,投资额为3.3万亿,近三年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在库项目规模逐年显著增加,说明大部分PPP项目已经或即将进入“落地实施”阶段。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进一步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预计宏观经济政策逆周期调节下,基建将继续发力。2020 年中央还将新增专项债限额 1 万亿元,投向基建的专项债占比有望提高至 60%,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 25% 下调为 20%,专项债可作资本金参与项目投资等,这些利好政策将带动基建投资上有空间、下有保障,将拥有更大增长空间。

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促使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保持稳步增长,国外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电站能源项目日益增多。公司深入落实“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区建设、军民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向多元化、国际化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发展。

3.环境治理

环保作为典型的重资产和资金密集型行业,金融去杠杆、融资环境收紧、PPP清库存等影响使该行业2019年继续承压。但从大方向看,国家政策对生态文明的高层设计和落地政策推动,环保行业仍是未来“补短板”的关注重点。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等国家战略推动,国内许多大型央企和民企纷纷涉足环保领域,核心技术与管理成为最关键要素,高性价比的技术解决方案与高水平的管理服务成为环保工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环保产业蕴藏着巨大商机,城镇污水处理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亟待提高。垃圾分类加速,促进固废产业发展,垃圾发电新增项目超预期,将保持 20%左右的较快水平。区域性综合环境整治热度不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出台,长三角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有望进一步释放环保需求。2019 年 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未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有望迎来增量空间。2020年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过关年,在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落实的过程中,带来了广阔的流域治理市场空间。公司2019年中标多个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垃圾焚烧项目,未来将着力拓展主业相关的环保工程领域市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1.29亿元,同比增长27.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1亿元,同比增长58.48%,全面完成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目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据此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修订,将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并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修订前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前期比较报表数据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未做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十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总经理刘家强先生委托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87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33,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922,471,0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0%,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38,882,004.70元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向股东大会汇报。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天辰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拟自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的全资子公司国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齐翔”)41%股权,受让完成后,天辰公司将持有天辰齐翔75%股权,天辰齐翔将成为天辰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受让价格将依据不低于天辰齐翔以202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为原则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7.60%。就上述事项,公司拟与中国化学工程签署《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发行。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中国化学工程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中国化学工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7.60%。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中国化学工程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中国化学工程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即不超过147,990万股(含本数)。

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红股、回购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方案及资金的使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同意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签署《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发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经充分论证,公司制定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单独或共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解除、执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授权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9、授权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会议讨论研究,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1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十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7.60%。就上述事项,公司拟与中国化学工程签署《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中国化学工程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中国化学工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7.60%。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中国化学工程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中国化学工程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即不超过147,990万股(含本数)。

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红股、回购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同意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签署《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发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经充分论证,公司制定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单独或共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解除、执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授权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9、授权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谨慎性原则,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2019年度的应收款项、债权投资等相关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固定资产、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8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85亿元,共计15.23亿元。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较大的项目(资产)有:

(一)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1.计提的原因及金额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应收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债权,因业主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19年10月16日由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2019)青01破4号],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一案,公司认为相关款项难以全部收回。2019年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074.80万元,其中天辰公司35,682.99万元、成达公司9,108.29万元、华陆公司6,129.88万元、三公司2,870.03万元、二公司1,283.60万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后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2019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19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利润总额减少15.23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87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33,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922,471,0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3%。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1,407,368.97元。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87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33,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922,471,0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3%,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38,882,004.70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鉴于2019年度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分配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1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