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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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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69 公司简称:长飞光纤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013,824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通信行业,聚焦电信运营商和数据通信相关领域,致力于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以及数据通信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与生产制造,形成了棒纤缆、综合布线、通信网络工程和其他光通信产品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相关多元化和国际化的业务模式。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光缆业务

光缆一般用于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建设。2015年至2018年,中国电信运营商的大规模网络建设带动光缆需求以较高速度增长。2018年下半年后,由于4G网络建设及光纤入户已达高峰而5G大规模建设尚未开启,光缆需求增速放缓。在2019年运营商进行的针对普通光纤光缆的招标中,需求总量维持与2018年招标相近水平。在供给方面,由于光缆是产业链下游的产品,进入门槛及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随着客户需求放缓,其市场竞争更为充分,进而导致在2019年3月中国移动进行的针对普通光缆产品的集中采购中,光缆价格相比去年下降约40%。该价格一方面将传导至中国境内以及海外的其他运营商客户;另一方面也将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对光纤以及预制棒的价格和利润水平产生压力。

光纤光缆是重要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5G的大规模铺设预计将为行业带来新一轮的增长。2019年6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向四家运营商颁发5G牌照;2019年10月,在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开幕式上,国内5G商用正式启动。业内普遍预计2020年我国将进行5G的规模建设,带动光纤光缆的需求。此外,5G规模商用也已在全球拉开序幕。全球移动设备供应商协会(GSA)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全球总计34个国家或地区的61家运营商已推出5G商用服务,而正在投资5G技术的运营商多达348家,分布在119个国家或地区。

预制棒及光纤业务

预制棒用于拉制光纤,光纤是光缆的主要原材料。与光缆类似,近期预制棒及光纤也受到市场供需状况的影响,利润水平面临压力。自2015年起,由于客户需求增长较快,而预制棒技术门槛较高、产能扩充无法在短期完成,导致市场出现预制棒的严重短缺,进而带动整个产业链预制棒、光纤及光缆产品单价的上升。受市场短缺、利润水平相对较高及对5G规模部署预期的影响,行业内厂家届时纷纷开始布局预制棒扩产。2019年,国内运营商客户宣布的光缆集中采购总量稳定,但增速急剧放缓、采购时点相对延后,而行业内前期先后扩产的预制棒产能已自2018年下半年起陆续得到释放,造成预制棒供需关系的改变,并导致光纤与光缆的过剩。

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提供数据中心相关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数据中心全光布线、光模块、设计咨询、系统集成等。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技术的升级及应用,全球产生的数据流量预计将快速增长,带动数据中心建设稳步发展。2019年,国内外互联网企业数据中心布局仍在加速,运营商在开启5G规模化建网的同时也积极部署边缘节点,为4K视频、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等5G新型应用的开启进行准备。以上因素都促进了数据中心市场在未来3-5年持续增长的市场前景。

国际化业务

全球数字化智能化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已成为共识,信息化建设浪潮此起彼伏。在各个国家,固定网络及4G/5G移动网络建设持续拉动光纤光缆需求的增长。虽然受到一季度中国市场光纤光缆价格下降的影响,国际市场2019年光纤光缆价格亦有大幅下滑,但根据CRU于 2019年9月发布的预测,北美、欧洲、亚太等区域的市场需求总量仍呈现长期健康增长的趋势。尤其北美、欧洲、拉丁美洲等地,现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用户宽带需求或5G规模商用后带来的流量增加,在国家及区域政策推动下,当地运营商网络建设步伐有所加快,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市场拓展机会和新的合作模式,公司系统集成、光模块等相关多元化业务也将形成新的增长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77.69亿元,较2018年约人民币113.60亿元下降约31.6%。本集团毛利为人民币18.34亿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32.28亿元下降43.2%,而毛利率则下降至23.6%(2018年:28.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新设子公司的详细信息于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中列示。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0-01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暨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013,824元,约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审计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决定适时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0-016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013,824元,约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0-017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12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1992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事的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33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2019年12月,毕马威成员所遍布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超过219,000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较2018年12月31日合伙人净增加14人。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8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5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为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11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的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4,000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3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

毕马威华振对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拟承做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陈轶,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陈轶2003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毕马威华振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陈轶在毕马威华振从业年限超过16年,担任合伙人超过5年。陈轶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6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玉红,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玉红1992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毕马威华振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陈玉红在毕马威华振从业年限近30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5年。陈玉红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30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19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1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562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3.3%。2020年度的审计收费将参考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双方协商拟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0-018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于2018年7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0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90,5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364,522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30,027,34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4,337,174元,此款项已于2018年7月16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资金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50号验资报告。

(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7,259,649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259,64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2019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49,540,919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9,239,5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818,66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894,337,174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7,741,138 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中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已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8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9,239,539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569,239,539元已完成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3日及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0,000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大额存单产品。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产品。于2019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

本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及本年度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到期日为2020年1月13日。于2020年1月13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长飞光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长飞光纤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不包含实际已先期投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的金额。

注2:2019年度,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二期、三期扩产项目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3,350,386元。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0-019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将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期末滚存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00,874,316元。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013,824元(含税)。公司2019年年度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现金红利预计将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