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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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1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 6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李怀奇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0 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 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0 年远期结售汇、货币利率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议案 6、10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元、金 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2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2019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53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2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