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下转211版)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松育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孙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已以书面形式委托董事长靳宏业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独立董事崔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已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林卓彬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独立董事肖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已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孙东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孙东升、崔军、林卓彬、肖林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067,520.89元,与上年同比上升5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2,084.15元,与上年同比上升55.23%;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462,686,849.81元,与上年同比上升8.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8,694,770.21元,与上年同比上升0.4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01,236.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09,480,850.97元,期末结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779,614.03元。
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42,084.15元,但是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及地铁、城轨、氢燃料公交等交通工具取代了部分商用车需求、电涡流缓速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01,236.94元。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要求,为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投资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有合法合规性。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8)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经营效率,结合公司2020年业务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业务、资产池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形式及担保条件等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评价〉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小组在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制定了相关测试程序,充分运用询问相关人员、检查相关文件、进行穿行测试和重新执行等方法,对所有重要账户、各类交易和列报的相关认定,都进行了解和测试,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现场负责人及主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财光华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中兴财光华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连松育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拟定董事长2020年薪酬标准为75万元/年,具体发放方式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拟定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标准为:总经理为75万元/年,副总经理(含董事会秘书)为62万元/年,财务总监50万元/年,具体发放方式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第八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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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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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8)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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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该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该准则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蒋晖先生、独立董事林卓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何强先生、财务总监钟小华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