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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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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1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5月24日发布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对外拆借资金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9月4日、2020年2月4日发布了《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2020-002),分别对公司截至2019年8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现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报表列示科目与公司2020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02)中有所不同,系因为重分类,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三十二)。

经核查,公司对非金融企业资金拆借投资到期期限为2020年-2021年。截至2020年3月31日,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47,881.66万元。其中,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6,133.30万元;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41,293.12万元;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455.24万元。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从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暂停计提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的账面债权利息收入,同时根据2019年财务审计调整要求,已将2019年第一季度确认的东湛公司、亿华公司账面债权利息收入冲回。因此,截至2020年3月31日,账面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合计为8,709.69万元。公司将及时跟进,继续加强对资金拆借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适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仅持有东湛公司30.23%的股权,东湛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以“股权+债权”的形式对东湛公司进行投资,以债权投资为主,公司持有东湛公司股权期间,可分配获得利润以“固定利润”为主。公司在入股后主要参与东湛公司资金的管控,项目的现场运营及建设管理主要由合作方股东禾盛财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东湛公司前期销售房款体外循环,未按合同约定返回项目公司造成了目前项目开发建设停滞、项目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公司在未能按期收回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已加强了对销售款的监控。截至目前,公司涉及四起东湛公司颐和盛世项目商品房纠纷的诉讼案件,四起诉讼的案涉房屋为公司抵押物。

(二)公司对非金融企业资金拆借基于并购项目交易条件,交易背景具备商业实质,目前经评估的抵押物可覆盖债权投资本息。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同时将继续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如若出现变动,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