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版)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出口保理、保函等(境外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债券融资专项授信不计入该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不超过398亿元的余额控制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计划以符合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个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自生效之日起,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二十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二十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电科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中电科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融资方案设计、融资租赁以及其他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采购、税务、财务及资产管理的咨询服务,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与中电科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两家控股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前述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其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基础上,将闲置资金拆借给海康威视统一管理,每年单家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额度在不超过海康威视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考海康威视同期所能获得的银行活期协议存款利率的平均值确定,合同有效期不超过3年。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公司提升资金集中管理水平,提高整体资金收益,降低资金风险。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将已退市企业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名单中剔除。剔除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由30家调整至29家。本次调整对公司解锁条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行业对标值仍然具有市场可比性。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余额)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按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四家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四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现金11,287万元人民币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6,89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4,39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海康威视仍持有电科财务公司3.83%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1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惠芳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节第七部分。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82,416,010.0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11,792,989.5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9,327,533,457.91元,减去2018年度现金分红5,601,261,827.1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196,894,651.2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961,389,145.22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96,894,651.27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45,010,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41,507,487.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二十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二十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标企业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6月21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失去了对标可比性。将其作为无效数据调出对标企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公司解锁条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行业对标值仍然具有市场可比性,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标企业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四家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四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1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龚虹嘉、邬伟琪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20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思泰克”)、联芸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奋威”)、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青海青唐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青唐”)、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崤云视联”)、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御安防服务”)、岱山海莱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山海莱云智科技”)、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0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将不超过225,000万元(不含税)。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36,336万元(不含税)。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公司合并预计和列示,下表同。
注2: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贾永华为杭州康奋威董事,贾永华于2019年10月离任,其离任后12个月内,杭州康奋威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3: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一波为浙江图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图讯”)董事,郑一波于2018年3月离任,其离任后12个月内,浙江图讯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自2019年4月起,浙江图讯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注4:已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由董事长审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群力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中国电科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电子工业部直属电子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务院授权的投资机构,2002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目前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现有二级成员单位50家,上市公司10家,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区,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8个,国家级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10余个。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4444.48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6楼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龚虹嘉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屹
注册资本:769.2308万元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清水河路西侧1#厂房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微波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邬伟琪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联芸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SHIRLEY XIAOLING FANG
注册资本:679.7482万美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楼C1-604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应用产品、模块电子终端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邬伟琪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阳市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401室
经营范围:数据采集和处理、市场研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有软硬件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交电的租赁、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商务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文路9-1号2幢2层
经营范围:生产:自动化通用和专用设备;服务:自动化通用和专用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自动控制系统及工业控制系统的软件和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产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原公司高管贾永华担任该公司董事,贾永华于2019年10月离任,其离任后12个月内,杭州康奋威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鸿涛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桃园路587号中电科(嘉兴)智慧产业园10号楼3层308室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信息、网络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实业投资;销售:电脑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专控)、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停车场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青海青唐大数据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青唐大数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巍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2号综合楼511室
经营范围: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视频信息化、公共事业建设及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技术转让;项目运营管理;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智能硬件电子产品、消防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信设备(除专控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信息网络技术开发、集成、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发区崤山路西段市财政局一楼东大厅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安防工程安装;电子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防盗报警设备、门禁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交通软硬件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应用产品的生产、安装及销售;楼宇综合布线、楼宇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琪庚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器材的展览展销;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均不含限制项目);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建筑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上门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出租;安防科技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不限制项目);保安服务;安保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发;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徐习明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一)岱山海莱云智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岱山海莱云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柏军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兰秀大道475号0501室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信息、网络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销售:电脑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专控)、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停车场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公司高管傅柏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二)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铎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黄椒路25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公司高管金铎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中:
1、由于中国电科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公司选择向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在向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之间的采购,由于交易对方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更能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2020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森思泰克是一家具有出众研发能力的高科技企业,其生产的毫米波雷达产品性能出众,性价比高,故2020年公司选择继续向其采购雷达产品。同时,基于两家公司良好业务关系,公司同时向其销售雷达产品相关原材料,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4、联芸科技作为SSD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行业的领头企业,是一家具备出众研发能力的高科技企业,其掌握的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公司2020年公司选择继续向其采购芯片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同时,因业务关系,公司向其销售安防产品,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5、公司在向杭州康奋威、智广海联、嘉兴海视嘉安、青海青唐、三门峡崤云视联、深圳万御安防服务、岱山海莱云智科技、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19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1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为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1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德勤华永在2019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1)作为公司2020年度国内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国内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2)作为公司2020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师,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公司拟签字会计师唐恋炯、张姝姝具体从业经历请详见本公告下文第4项执业信息。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07亿元。德勤华永2018年审计公司数量超过7,00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6家。德勤华永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唐恋炯先生自199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唐恋炯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3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祝小兰女士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上市委委员。祝小兰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4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担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全职委员和上交所第一届上市委委员期间,审核了多家拟上市公司和再融资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恋炯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姝姝女士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张姝姝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德勤华永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1)作为公司2020年度国内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国内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2)作为公司2020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师,负责公司2020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聘请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2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为其全资子公司EZVIZ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萤石国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萤石网络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EZVIZ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10000.0000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升阳
经营范围:安防、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维修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萤石网络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萤石网络60%的股份,即萤石国际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3、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萤石网络拟为萤石国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上述担保的担保期间,将根据萤石国际实际订立的融资、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八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7.95亿元。
故本次累计提请批准的对外担保合计总额为人民币330.45亿元,占公司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2.67%,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65,003.8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83%(占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90%),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能够充分满足控股子公司萤石网络的全资子公司萤石国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萤石国际的经营效益。萤石网络为萤石国际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该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2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将已退市企业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从对标企业中剔除。关联董事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6年1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30号),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6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22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2017年1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2,936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52,326,858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86%。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
2017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5股、派6元现金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2016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78,490,287股。
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1月21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140,165股上市流通。
2019年5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9月3日,公司完成对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回购注销,回购数量2,945,610股,回购价格8.42元/股。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1月20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836,266股上市流通。
二、对标企业调整依据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十六条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第(一)款 公司层面解锁条件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同行业标杆公司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所有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三、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前,对标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结合30家对标企业的经营情况,拟将上述对标企业中的小天鹅剔除,原因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2 号)核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小天鹅。小天鹅A股股票自2019年6月21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
剔除小天鹅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由30家调整至29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对标企业数量的要求。
小天鹅作为无效数据调出对标企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公司解锁条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行业对标值仍然具有市场可比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同意将小天鹅调出对标企业。经核查,对标企业小天鹅自2019年6月21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故作为无效数据调出对标企业。此次调整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公司解锁条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行业对标值仍然具有市场可比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调整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小天鹅作为无效数据调出对标企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公司解锁条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行业对标值仍然具有市场可比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调整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本次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对标企业小天鹅自2019年6月21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失去了对标可比性。小天鹅作为无效数据调出对标企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公司解锁条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行业对标值仍然具有市场可比性,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标企业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小天鹅调出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海康威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调整不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本次激励计划提前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对标企业数量为29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海康威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海康威视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2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电科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电科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包括下属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中电科租赁将向公司提供融资方案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和融资租赁相关的采购、税务、财务及资产管理的咨询服务,双方合作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2、关联关系
中电科租赁由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控股”)及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资产”)共同出资成立。电科控股及电科资产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即中电科租赁为中国电科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海康威视的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及电科控股同受中国电科的控制,即中国电科为海康威视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电科租赁是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红
注册资本:2亿元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中电科租赁于2016年12月注册成立,2017年3月获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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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电科控股持有中电科租赁90%股权,电科资产持有中电科租赁10%股权;电科控股和电科资产均为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中电科租赁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
4、关联关系说明
海康威视的控股股东为中电海康、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中电科租赁的实际控制人也为中国电科,即中电科租赁和海康威视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中电科租赁是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
5、中电科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海康威视与中电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融资方案设计、融资租赁以及其他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采购、税务、财务及资产管理的咨询服务,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电科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中由于中电科租赁在行业内的融资价格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公司选择与中电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融资过程中,公司将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与中电科租赁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在与中电科租赁开展业务时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电科租赁将向海康威视提供融资方案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其中包括融资租赁以及其他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采购、税务、财务及资产管理的咨询服务,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起1年。
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提高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推升公司经营业绩,对海康威视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海康威视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因2019年融资租赁业务海康威视及子公司累计应向中电科租赁支付租金480.80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019年融资租赁业务详见公司《关于控股的创新业务子公司与中电科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号)。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租赁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2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财务公司”)关于银保监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同时提升电科财务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公司将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相关下属单位,共同向电科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海康威视以现金出资11,287万元人民币,中国电科及其相关下属单位以现金出资283,418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电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40亿元增至58亿元,海康威视持股比例仍为3.83%。本次增资所用资金来源为海康威视自有资金。
2.中国电科相关下属单位与海康威视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中国电科相关下属单位为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增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群力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中国电科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电子工业部直属电子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务院授权的投资机构,2002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目前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现有二级成员单位50家,上市公司10家,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区,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8个,国家级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10余个。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海康威视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相关下属单位与海康威视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相关下属单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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