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为“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保驾护航为己任,以医药卫生行业知识体系为依托,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公平公正的健康保障服务体系,打造一流的医疗健康服务公司。
公司积极参与医保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第三方服务,聚焦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
(一)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
1、智能审核服务
智能审核服务是国新健康的基础和核心优势业务,目前覆盖率和技术能力处于领先。智能审核是指以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为目的,为医保部门的结算单据审核提供第三方专业服务。国新健康拥有业内领先、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审核引擎,代替传统人工审核,实现对医疗费用自动、快速、标准、规范的逐单审核,审核速度达到毫秒级。审核对象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
2、DRGs基金结算服务
为服务于各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新健康借鉴国外方案,结合本土实际,自主研发了DRGs疾病分组器,创新应用PPS点数法,在DRGs分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大数据测算制定出每一个组别的付费标准,并以此标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先支付,实现“总额预付(PPS)、年终结算、结余留用、超支自负(或共担)”,在全国较早完成医保基金分配从数量付费向质量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尝试。
3、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
国新健康秉承各级医保局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面的要求及目标,以专业、独立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举报案件调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设立专业服务组织,组建服务人员队伍,并建立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服务体系,在做好安全及保密控制的提前下,提供全面的基金监管服务,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监管成效。同时,建立智能审核系统、大数据反欺诈系统作为日常监管工具,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及应用为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手段。
4、飞行检查服务
国新健康作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提供方,按照医保局的统一组织和分工,配合医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提供相对固定的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配合医保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5、异地就医审核分析服务
国新健康为医保部门提供基于异地就医的数据标准化、数据审核以及大数据分析服务。以成熟的数据标准化系统对异地数据做标准化处理,使其可用于审核及分析工作;以成熟的智能审核系统对经过标准化的数据进行审核;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法对异地结算数据和审核结果数据进行分析,为医保监管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6、大数据反欺诈风控服务
国新健康依托多年医保智能审核领域的服务经验,综合国家及地方医保管理部门公布的欺诈骗保案例,整理总结低标准入院、分解住院等多个大类风险场景,应用大数据分析和AI技术构建欺诈风险识别模型,实现对医疗机构、医师技师、重点人群的欺诈风险评估认定。
7、信用体系评价与监管服务
国新健康基于多年在医疗基金监管与三医联动服务的行业积累,积极落实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规划与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了针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体系信用管理试点”建设目标的服务产品,推进信用监管在医保基金监管与服务领域的应用,通过医保信用与社会信用的对接,提升医保以及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
8、支付标准服务
国新健康服务于医药流通领域近20年,在全国各地招标采购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药品、耗材相关数据,凭借核心技术优势,结合国家、省级药品报销目录,对各品规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加工,经过大数据计算分析,并根据当地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为当地医保支付标准(非标目录,即招标目录外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9、支付评审服务
国新健康作为独立的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机构,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创新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服务平台,配以医学、药学、统计学、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等服务对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支付评审等业务服务。
10、医保目录辅助管理服务
国新健康辅助各级医保局建立三大目录信息库,包括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疾病名称等。汇集三大目录,并建立三大目录的标准化对照。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监管情况以及目录的更新情况对三大目录库进行更新及完善。同时,利用数据自动映射系统,对医院及相关的目录数据与标准的目录数据进行对照。此外,还可协助医保局建立药械生产企业库、药械经营企业库、药械产品库、药械价格库,辅助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做好医保支付标准拟定、医药集中采购、药品目录谈判等工作。
11、基金运行决策分析服务
基金运行监管及决策分析以医药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专家经验作为依据,在医保审核系统对报销费用单据审核的结果基础上,通过所获取基金运行数据对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预测分析,识别基金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做到提前预警,全面掌握基金运营管理情况。
12、智慧健康档案服务
智慧健康档案系统基于参保人基本信息,串联统筹区内参保人历次就诊信息,优化档案收集与整理的方法,强化数据管理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强调在信息管理中的数据挖掘,以科学的分析结果持续提高适用范围与使用深度,丰富监管维度,提升监管效率。
13、慢病健康管理服务
慢病健康管理服务,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工具,整合互联网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互联网+慢病管理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及流程监督服务,打造慢病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14、商业保险机构服务业务
国新健康的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依托于自身用户资源、网络及健康大数据,为商保直赔、快赔及社保-商保合作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被保险人服务体验。
(二)医疗质量安全服务
1、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服务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服务通过构建全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平台,形成卫健部门的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定点医疗机构的智能监控系统,从“省-市-县”三个层级逐步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辅助卫健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部门科学决策,促进全省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2、基层医疗保障服务
国新健康依托自身平台技术支撑能力、医疗资源整合能力、完整的基层医疗落地服务与运营能力,系统提出“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模式。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层医保综合服务与治理信息平台+运营服务。
3、医院医疗质量及成本智能监控系统
国新健康基于长期业务沉淀和技术优势,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服务于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审查,做到事先提醒、事中控制,降低医院相关环节运行风险,实现精细化管理。
4、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系统(院端DRG)
国新健康依托多年医保、医疗、医药行业服务经验,为医院用户构建适用于复合付费改革政策条件下实现医院收益、成本、服务、质量的最优均衡的信息化支持工具,通过该系统可有效提升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实时动态管控风险医疗行为、在院患者智能DRG分组,并可多维度对病组结算差额与医疗效果进行评价。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优化医疗成本,为医院的运营预算管理与全面绩效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5、处方外配共享平台
处方外配共享平台是以患者为核心,协同地区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部门以及医院、药店等共同参与,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共享平台可辅助将医院药房承担的药品供给、药事服务等逐渐释放到以零售药店为主的其他药品流通渠道,在保障患者购药需求的同时,让医疗机构专注于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6、病案校验及质量评估系统
为医院建立病案首页校验和病案质量评估,应用于病案首页填写的各个质控环节,可通过系统自动校验、实时提醒、自动统计分析、自动总结错误类型、自动生成质控报告等功能提高病案首页的填报质量。
(三)药械监管服务
1、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服务
国新健康依托在药械监管行业积累的IT服务能力,构建从政府、企业到消费者的智能化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企业、消费者各节点的数据融合,构建社会共治化监管网络,为各级市场监管单位提供高效监管的数据服务和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服务。
2、医药供应链协同平台
国新健康依托IT技术,建立平台化、集约化、合规化的医药供应链平台,高度协同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单位、生产商、配送商等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医药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3、药品及医疗器械进销存应用管理系统
药品及医疗器械进销存应用管理系统是一套面向药品及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应用管理系统,涵盖了企业经营中的库存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和协同办公等功能。
4、连锁药店进销存应用管理系统
连锁药店进销存应用管理系统是一套面向药品销售连锁企业的应用管理系统平台,涵盖了流通企业经营中的业务职能、人事管理职能、日常办公职能和决策支持职能等。
5、药店智能审方服务系统
国新健康通过改造各定点药店医保刷卡系统接口,在药店营业员为参保人进行刷卡结算时调用事前审核服务,通过规则引擎进行审核,对违规及可疑的单据在电脑操作系统上给予提醒。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国新健康紧紧围绕国家“健康中国2030”战略及 “三医联动”改革要求,持续深耕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药械监管服务领域,积极打造专业、独立的第三方健康保障服务体系。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及营销体系,持续增强运营支撑能力建设,优化完善产品体系,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
一、紧跟政策方向,持续提升政府端业务服务水平及落地能力
医保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国家医保相关改革政策措施密集出台,陆续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和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公司基于行业多年积累的专业优势,积极服务于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服务项目、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购买服务项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数据审核分析服务项目,并在试点示范地区取得多项成果。DRG付费试点工作方面,公司率先实现与国家医保局CHS-DRG完成落地对接,为DRG地方作业打下坚实基础,完成佛山、金华、合肥、攀枝花等多个国家试点地区合同签署,公司DRGs基金结算服务已累计与近30个地市开展合作,并在浙江、广西项目率先实现从试点城市到省级地区的推广。此外,公司“全国医保支付结算(DRG)大数据监管服务系统”项目入选工信部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两试点一示范”项目建设方面,在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中,公司以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湛江模式”为样本,进行推广;在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中,公司参与温州市试点建设,提出了“四体系一平台”的温州模式。在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中,公司完成金华、广州等多个基金智能监控国家示范点的合同签署,并成功落地杭州医保大数据反欺诈试点服务,进一步丰富监控手段,提升示范效应。公司的数据服务能力、新技术应用及项目运营经验进一步沉淀,为未来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止年报披露日,医保端市场覆盖统筹区增长至167个,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6.22%。
卫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落实湖北省“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中标省级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运行升级维护项目、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项目,以医疗质量监管服务为突破口,探索创新业务发展路径。公司成功中标广东省卫健委“互联网+监管”试点项目一一佛山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为公司在卫健委相关业务的全国推广打下了坚实基础。
药监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应对政府机构改革,在市场竞争加剧,政府信息化预算压减的情况下,保持了覆盖区域及业务收入的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快业务模式平台化升级,为下一步业务整合、数据整合和数据服务打下基础,初步形成了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覆盖的智慧监管产品线。
二、探索业务延伸,加速产品落地,持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卡位G端、拓展B端、突破C端的业务思路,积极探索业务创新。在医疗机构业务方面,诊间审核服务覆盖医院规模持续增加,院端DRGs产品不断升级;在药店业务方面,ERP业务基本保持市场规模,随着药店智能审方业务在苏州试点落地,实现了药店监管业务的新突破。
在药品流通业务方面,温州处方外配共享平台已覆盖温州全市147家基层医院,涉及14种慢病,药品品规数量达6,064种,为平台化运营奠定了基础。该平台提供的线上续方、在线支付及药品配送等服务,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得到了相关部门充分肯定。
在商业保险服务方面,公司参与设立杭州普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积极拓展直赔业务,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加速落地保险直赔和快赔业务。
三、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拓展公司新发展空间
2019年11月,公司成功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达成合作,公司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设立青岛子公司,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医学科学中心,在技术研发方面,通过持续的领域需求分析,不断沉淀技术解决方法,为项目及产品开发提供关键的基础技术服务,持续打造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在医学科学研究方面,对医学、药学专业知识、核心数据能力及标准化体系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医学标准服务、数据分析服务、产品创新等能力的输出。
2019年,公司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项目落地工作,主营业务经营效益实现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29,912,815.99元,同比增长36.06%。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27,722.78元,实现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6.06%%,主要系报告期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同比增加109.28%,主要系报告期出售海南海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4,534万元,以及获得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15,000万元政府补助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章节。
(2)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上述两项通知以下统称“财务报表格式”),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3户,较上期相比减少30户,新增1户,其中:
1、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0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暨2019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1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27,722.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662,661.7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2,652,739.28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272,457.87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956,603.76元,母公司2019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22,327,981.16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0。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56,603.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配。虽然理论上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后再向股东进行分红,但由于公司处于业务拓展关键期,报告期内公司为健康保障服务业务拓展所需现金投入巨大,公司主营业务发生较大亏损。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关于提取2020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至第一百三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9,912,815.99元的0.7%取整后作为2020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91万元。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会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拟确定其审计服务报酬共计人民币140万元,其中,90万元作为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服务报酬,50万元为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2)。
十、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3)。
十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目前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已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最新要求,公司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决定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外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0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暨2019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观甫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1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27,722.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662,661.7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2,652,739.28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272,457.87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956,603.76元,母公司2019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22,327,981.16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0。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56,603.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配。虽然理论上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后再向股东进行分红,但由于公司处于业务拓展关键期,报告期内公司为健康保障服务业务拓展所需现金投入巨大,公司主营业务发生较大亏损。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2)。
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目前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已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最新要求,公司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决定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外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升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1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认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19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912,815.9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27,722.78元,每股收益0.0194元。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05,210,581.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23,197,623.66元。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1、资产负债情况
(下转80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岩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治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说明:2019年一季度支付的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5,000万元由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追溯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