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164,667.12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15,726,952.06元,已分配2018年股利679,397,497.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33,851,849.38元后,2019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640,892,067.44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上述制度已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7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分配金额336,855,163.50元;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121,248,077.91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19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19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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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始创于1994年,原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02年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同年6月5日正式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自上市以来,广汇能源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矢志实业、资本两个市场,不断在国内能源领域开创先河,且荣获“五个第一”的殊荣。目前,广汇能源已形成以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公司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稳定发展中亚市场,积极开拓北美市场,重点做好“四个三工程”。
公司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20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经初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了终端市场规模。公司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及可控的成本优势,使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模式
1. 内控管理模式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产业布局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汇编;设立了财务部、运营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审计督察部、安全环保部、招投标采购中心、法律事务部及综合办公室九个职能部室,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各层级间管理、监督体系横纵有序,职责清晰,关键风险点严格防范,日常业务操作规范管理。
2. 采购模式
LNG业务: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油气田开采、自有煤炭通过煤化工生产以及外购等方式获取天然气资源。公司积极实施“控制上游资源,自主发展”的液化天然气气源保障措施,扩大自有天然气资源。公司吉木乃LNG工厂气源来自公司控制的TBM公司所拥有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哈密新能源工厂自产LNG所需原材料主要来自淖毛湖地区煤矿。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境内外油气等上游资源项目,保障了公司LNG生产的气源供应。此外,随着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投入运营和扩建,公司通过国际贸易外购气的比例逐步增加。
煤化工业务:公司煤化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公司充沛的煤炭储量为公司煤化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炭业务:在新疆区域拥有充足的、高质量的煤炭资源,可作为优质的原料煤和动力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3. 生产模式
LNG业务:公司LNG业务的生产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吉木乃LNG工厂所采用的,利用天然气经深冷处理后生产出LNG产品;二是哈密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以煤炭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煤制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LNG产品;三是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通过海外贸易,引进海外LNG资源,进行LNG的境内销售,通过贸易价差,实现利润。
天然气的液化及存储技术主要系将天然气冷冻至零下162℃,在饱和蒸汽压力接近常压的情况下进行储存,其储存容积可减少至气态下的1/625。公司引进了德国林德公司的混合冷剂循环的技术,使公司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
煤化工业务:
◆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项目以煤炭为原料,选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和国产化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同步化学加工煤制天然气,经液化处理形成煤制甲醇、LNG及副产品。公司以“倡导环保理念,奉献清洁能源”为经营宗旨,在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环保节能工艺技术,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湿法硫酸硫回收工艺,使硫的回收率超过99.2%;采用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对原水(即新水)的需求;在锅炉烟脱硫方面,采用氨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率大于99.8%。公司煤化工项目先进的环保节能工艺技术,不但持续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控制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
◆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项目以公司自有白石湖露天煤矿煤炭产品为原料,同时搭配淖毛湖地区其他煤矿的资源。主要生产工艺是对淖毛湖的块煤资源进行分级提质、综合利用,建立“煤-化-油”的生产模式,即块煤经过干馏生产提质煤和煤焦油。其副产荒煤气进入由信汇峡公司投建的煤焦油加氢项目进行净化处理后,一部分作为燃料供给干馏炉,另一部分作为下游制氢装置的原料,未来还将作为“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的原料。
◆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精细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主要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和二甲基亚砜(DMSO)产品。
煤炭业务:公司目前已开采的矿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周边,主要为露天煤矿,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单斗电铲一卡车一半固定破碎站一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同时使用950型采煤机和540型采煤机,机械化程度较高,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煤矿生产安全进行。
4. 运输、销售模式
LNG业务:公司目前LNG产品运输、销售模式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LNG槽车运输,运至包括LNG气化站、分布式LNG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是通过将LNG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现阶段多采用转运车运输至下游需求端,未来随着贸易气规模增大将重点参与管道建设,拓展多种运输与销售路径。公司LNG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LNG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0#柴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LNG、甲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运输为主。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因此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固市场占有率,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通过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公司通过自建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及物流中转基地,降低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其中,红淖铁路通过连接兰新铁路构建“疆煤东运”的战略通道,已于2019年1月1日试运营。该铁路的建成将降低公司的煤炭运输成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煤炭销售半径,促进公司的煤炭销售。公司煤炭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哈密淖毛湖周边、兰州河西走廊一带及川渝地区。公司与甘肃大唐燃料公司、酒钢集团、中国铝业等大型用煤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煤炭销售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动态的价格体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并充分利用红淖铁路的运输成本优势,取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
(三)行业情况
2019年,我国扎实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绿色低碳转型,继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了量的合理增长,实现了质的稳步提升。
(以下行业情况分析中所涉内容摘自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卓创资讯、中宇资讯、Wind资讯等公开信息,仅作参考。)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可与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等其他低排放能源形成良性互补,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佳选择。随着我国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速,天然气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天然气产业中的LNG产品具有运输储存效率高,使用方便,安全性好的特点,是一种真正的清洁绿色能源,可广泛应用于工业燃气、民用气、汽车燃料、城市调峰、燃气发电、化工用气等方面。LNG作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替代和补充,既实现了清洁能源生产的新途径,优化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结构,又具有能源利用率高的特点,符合国内外煤炭加工利用的发展方向,对于缓解国内天然气短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稳中趋缓,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天然气进口量有所增长,但增速大幅回落。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77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天然气进口量1,32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6.5%;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9.4%。
2.煤化工业务
我国煤化工行业划分为传统煤化工和新型煤化工,传统煤化工行业已具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新型煤化工行业是以生产清洁能源和化工产品为主要目标,将煤炭产能转化为稀缺的清洁油品和化工品,产品主要包括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和煤制油品等。新型煤化工行业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石化产品多元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2019年,在宏观经济弱势的驱动下,化工品市场氛围较差,部分传统下游需求疲弱。一季度,国内甲醇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后随春检等利好因素发酵,甲醇市场价格逐渐回暖;二季度,需求淡季的到来再次使国内甲醇市场进入下降通道,基本面缺乏利好刺激,市场缺乏上行动能,煤制甲醇企业利润有所下滑;三季度,受宏观及供需基本面的利好因素支撑,市场重心有所上调,但四季度在需求疲软的背景下煤制甲醇企业利润再度震荡下行,全年甲醇价格弱势下行。
2019年,国内煤焦油产量出现了明显增加,需求方面,下游企业的新建产能对煤焦油需求量有所提振,但由于下游企业利润缩水,开工率出现下滑,需求略显疲弱,煤焦油市场价格走势维持宽幅震荡。
3.煤炭业务
煤炭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供给质量稳步提升,优质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在新时代的能源体系中,煤炭有效发挥了“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仍将占据主导地位。
2019年,我国去产能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变为“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先进产能快速释放,2019年原煤产量37.5亿吨,同比增长4.2%,进口煤炭3.0亿吨,同比增长6.3%,全年供给相对宽松。煤炭消费增速前低后高,需求探底回升,电力化工行业需求总体平稳,钢铁行业需求旺盛,全年煤炭消费约39.6亿吨,同比增长0.76%。
2019年,动力煤市场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国内保供应政策持续发力,供需由紧平衡逐步转为供应宽松,煤炭市场总体弱势下行,动力煤市场价格持续震荡回落,呈现旺季不旺的市场特征,动力煤市场价格指数同比下降约4.91%。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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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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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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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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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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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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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完成了“17广汇01”(143149.SH)、“17广汇02”(143290.SH)、“17广汇03”(143331.SH)、“15广汇01”(136081.SH)2019年度债券付息工作,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1.1237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19-042、2019-044、2019-066、2019-070和2019-081号公告);公司按时、足额“18广能01”、“18广能02”2019年度债券付息工作,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0.471亿元。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3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32号),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5广汇01、17广汇01、17广汇02、17广汇03、19广能01”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披露了2019年度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216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主体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证评在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存续期内所有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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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41,598,393.9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164,667.12元,较上年同期降低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4,761,003.78元,较上年同期降低0.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3,177,556.60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6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55,2020-045号)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53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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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期新增子公司;
**为本期注销或转让控股子公司;
***为本期丧失控制权子公司。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减少8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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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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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晓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3日
(下转110版)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吴晓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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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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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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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办理完毕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793,974,970 股变更为6,793,590,97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84、087、089,2020-020号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3.8846%的股份;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3.8870%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3月31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47,036,54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6.6209%,占公司总股本的28.6599%。
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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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及国际油价暴跌等因素影响,全球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制造业PMI大幅下降至35.7%后,重回荣枯线以上,供需基本面持续宽松,市场呈现持续低迷状态。
2月以来,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导致国内外需求骤然萎缩,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急剧下跌,多数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效益恢复增长面临巨大压力,公司主动响应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未发生停工停产的情形,各生产单位都在采取有效措施,总体运行保持平稳状态。虽然3月份月度净利润比2月份有明显回升,但整体一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0,418,703,159.8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实现营业收入3,114,376,488.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371,135.3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175,357.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091,663.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1%。
截至3月26日,公司各生产单位已全面恢复至满负荷生产状态,当前能源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已处于相对低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市场需求将逐步得到有效恢复,或将推动能源化工产品市场价格逐步回升修复。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各生产经营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板块
一季度,国际天然气整体需求增速下滑,总供应量增长超过总需求增长,天然气价格创历史新低;国内天然气行业上下游均延期复工,各地交通出现不同程度管制,下游需求降至低位,全国LNG均价同比下跌1164元/吨,跌幅25.25%,环比下跌559元/吨,跌幅13.91%。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减弱,下游需求逐步回暖,LNG出厂价格出现反弹。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各地区人员流动及危化品车辆运输的管控力度加强,公司LNG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多条道路暂时封闭,部分加气站点临时关闭或限时营业,加气量大幅下滑,致使LNG运输和销售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科学组织生产,加强安全环保、装置运行、设备管理的联动协管,密切关注疆内外市场变化,做好价格管控,一季度天然气板块具体生产运营情况如下: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月份主动降低哈密新能源工厂、吉木乃工厂生产负荷,哈密新能源工厂按照安全设施新规范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扎实开展节能降耗,LNG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吉木乃工厂受市场需求低迷及产品运输困难的影响,产量同比下降33.33%。1-3月,公司自产LNG销量25,017.63万方,同比下降11.97%。3月26日已实现工厂满负荷运行,LNG销售已恢复至正常销售水平。
2.贸易气方面:报告期内,国贸公司全面分析国际LNG市场变化,紧抓国际油价暴跌契机,有效利用与道达尔等油气生产商的长期购销协议,灵动结合现货采购方式,持续控制LNG上游采购成本,扩大国内外贸易利差,同时积极开发华东区域城市燃气市场,做好市场终端开发,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除2月份接卸受阻外,启东LNG接收站一季度安全靠泊LNG外轮共计3艘次,累计接卸LNG17.62万吨,累计出库22.29万吨。公司实现外购气销量31,260.18万方,同比下降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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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化工板块
一季度,国内煤化工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同时新冠疫情导致需求全面疲弱,物流运输困难急剧加重,叠加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产品供需基本面矛盾进一步激化。甲醇方面:一季度,国内甲醇期货价格中枢不断下挫,而进口货源数量不减,港口库存持续高位,甲醇市场价格大幅走跌,全国甲醇均价同比下跌16.51%。煤焦油方面: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连续下调,油品需求持续疲软,中温煤焦油市场弱势下跌,国内煤基油品均价同比下跌26.66%。
1. 哈密新能源公司
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加强生产工艺优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结合疫情情况适时调整工厂生产负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甲醇产量为26.98万吨,同比下降4.6%;销量25.99万吨,同比下降3.67%。
2020年2月11日,哈密新能源公司紧急设计投建产能一期为1千吨/年的次氯酸钠消毒液项目,4天建成产出合格产品“广汇牌次氯酸钠消毒液”。报告期内,公司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捐赠次氯酸钠消毒液108吨,被哈密市人民政府纳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企业。
2. 清洁炼化公司
一季度,清洁炼化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一期炭化三个生产系列已全部投入运行。报告期末,公司生产负荷已恢复到疫前水平。一季度煤基油品产量16.24万吨,同比增长74.62%;销量10.92万吨,同比增长39.82%。
3. 化工销售公司
化工销售公司积极应对煤化工产品价格下跌影响,制定疫情期间出库激励政策,密切跟踪下游客户复工情况,确保产品库存合理、可控。公司精准研判市场,把握市场先机,对主要产品进行策略性销售,提前锁定销售价格及利润,实现销售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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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煤化工板块不包括化工销售贸易量)
(三)煤炭板块
一季度,全国煤矿保持正常作业,进口供应有序释放,内外补充供应仍以宽松为主,因产地环保、安检形势严峻等因素影响,煤价支撑较强,整体呈现偏强运行。随着煤炭供给侧改革和产能结构的调整,国际原油与煤炭价格走势相关性逐渐走弱,未对公司煤炭销售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均价同比下跌5.56%。
报告期内,矿业公司积极组织生产,严格管控成本,全力做好市场开发和提质煤储、掺、运、销工作,稳步开拓川渝云贵等新区域。根据各区域客户实际情况,公司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有效利用红淖铁路开通后的运输优势,以煤炭保障供应为基础条件与多家客户达成销售合作。一季度,公司原煤产量144.93万吨,同比增长14.41%;煤炭销量325.35万吨,同比增长54.51%。其中:原煤销售量同比增长30.20%,提质煤销售量同比增长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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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煤产销量均不含煤化工项目自用煤量)
(四)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此次疫情期间针对区域人员流动以及道路运输监管的管控力度不断加强,对公司在建项目造成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供应链物流受阻;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工人返工受阻;三是部分在建项目的材料供应商及招标工作有所滞后,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导致延期供货。针对当前严峻形势,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统筹实施项目评估,合理规划项目资金,适当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1)三期2#16万立方米储罐: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累计完成93%的总工程量,正在进行珍珠岩填充,配套消防系统施工。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原计划2月3日进场施工,受疫情影响,项目整体工期延后1个月,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增加施工人员、协调施工工序衔接等措施,全力保证工期。
(2)5#20万立方米储罐:报告期内,项目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扩建5#20万m3LNG储罐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试桩、桩基检测,以及场地换填工作。
(3)LNG气化及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99%左右;110KV变电所主体已完成,准备送电调试;装饰装修工作、室外地坪浇筑、装置区设备(除增压泵)安装保冷均已完成;工艺管道基本完成;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完成整体施工,目前正在进行尾向处理。
(4)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管道焊接累计完成99.98公里,防腐施工累计完成99.89公里,累计完成99.9%的总工程量。启东首末站、分输站及5间阀室完成土建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2.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红淖铁路于2019年1月1日开通进入试运营阶段,项目规划建设六个装车站点,分别是白石湖东煤炭快装系统(原煤)、淖毛湖车站货场(普货)、下马崖高站台(大宗商品)、清洁炼化提质煤快装系统、信汇峡危化品装车站和淖毛湖集装箱货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陆续投入4个装车站点运行,信汇峡危化品装车站和淖毛湖集装箱货场正在筹建过程中。上述装车站点的陆续投运,大力提高红淖铁路的运输效率,增加了红淖铁路的货物发运品种和发运量,有效地节省了运输成本。
铁路公司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强煤炭、化工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供应安全,在疫情特殊时期发挥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平稳运行,完成39742辆运输,货物发运量达270.10万吨,同比增长148.67%。其中,2月23日单日装车数580辆,发运量达4万吨,创运营开通以来铁路单日发运量新高。
3.硫化工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一期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二甲基二硫1606吨,纯度稳定在99.8%以上,硫醚品质达到98%以上,精硫醇纯度大幅提升至96%以上。硫化工公司以提产能、降消耗为核心,积极推进技改攻坚工作,严控生产工艺指标,确保装置连续稳定运行。
4.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29口,气井25口。自2013年6月19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LNG工厂,目前25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16口,日产气97.60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6.10万方。一季度,受下游工厂生产负荷降低影响,生产天然气0.79亿方,项目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30.16亿方,区块稠油仍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5.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合同手续。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现场乙二醇装置区、DMO装置区、机电仪维修车间、循环水站、气体净化与分离等主要装置区厂房基础施工进入收尾阶段,正在进行设备基础施工。
6.宏汇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
报告期内,宏汇项目为系统装置恢复试生产开展准备工作,保证系统装置按生产组织计划恢复试生产。项目取得了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完善系统恢复试生产的安全作业标准、危险源辨识和开工方案;完成系统恢复试生产的全部各类生产原辅料采购招标工作。
(五)再融资项目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09号),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73、2017-080、2018-039号公告)2019年3月19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6.8%。
公司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广能 01”公司债券不调整票面利率的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广能 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4、2020-025),回售实施完毕后,“19广能01”公司债券回售金额为0元,故债券数量不变,仍为500,00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六)疫情重点保障工作
一季度,公司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努力克服疫情对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影响,通过扎实的安全部署举措,确保下属各产业单位均无一停工情形发生。公司生产的主营业务产品煤炭、天然气及以甲醇为主的煤化工产品等,均为能源类民生保障用品,哈密市人民政府已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有关事宜的函》(哈政函【2020】19号),明确将公司列为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企业。
为进一步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鉴于消毒液为疫情防控日常生活必需品之一,公司除了确保主营业务产品的正常生产、供应以外,全体人员夜以继日,合理优化配方,利用现有煤化工项目生产基础设施,新建了次氯酸钠消毒液产品的生产线和灌装包装线,已成功生产出合格产品“广汇牌次氯酸钠消毒液”,主动供应配置各种浓度且供多行业使用的消毒液产品。本次氯酸钠消毒液项目主要包含自动称重式灌装机、配置槽、搅拌器、输送泵、脱盐水制备装置等,设计产能第一阶段为1000 吨/年,预期未来可达10000 吨/年,产品满足GB19106-2013《次氯酸钠》A-Ⅲ型各项指标,不仅适用于一般工业,同时适用于环境消毒、杀菌及水处理等领域。
本项目已取得伊吾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伊危经字【2020】000002)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消毒液产品卫生许可证》(证书编号:新卫消证字【2020】第0014 号),即时可批量生产次氯酸钠消毒液产品,持续向当地居民、企业供应以作日常防疫之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勇
日期 2020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