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4版)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为《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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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同意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或经第三方评估价格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大清河盐化合作经营费用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七届十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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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会栓,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利萍,注册会计师,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至今一直在质控部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大型国企等复核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刘敏,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王会栓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已在上表中列示)。
(三)审计收费
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预计2020年度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审计费用均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能有效遵循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5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概况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3-7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4、发行利率: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到期中期票据、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7、本次决议的效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高效、合法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日期、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有关事宜。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6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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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计提2019年度高管奖励基金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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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持有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社会公众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三友办公大楼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0年 5月 12日(周二)
上午 9:00一一11:00
下午14:00一一16:00
联系电话:0315-8519078、0315-8511642
传 真:0315-8511006
联 系 人:刘印江
六、其他事项
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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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7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和七届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变更如下: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合同、总额法和净额法区分、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准则相关要求编制2020年1月1日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公司2020年首次执行该准则不影响期初留存收益,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调整期初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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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更能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8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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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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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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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