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117版)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汤加全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具备27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2)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具备26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3)本期签字会计师:陈梦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具备9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柒拾伍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拾伍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 25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0一02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6,278,075.5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7,990,3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24,191,19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4%。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0一02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玲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玲娣女士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玲娣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陈玲娣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陈玲娣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玲娣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玲娣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陈玲娣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向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拟与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林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向普林斯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普林斯的交易为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和平
注册资本:1666.6667万元
住所:高邮市郭集乡码头庄
经营范围:1,3-二氯丙烷、3-氯-1-丙醇、盐酸制造、销售,1,3-丙二醇单甲醚、3-氯丙基甲基醚、4-氯丁基甲基醚、6-氯-1-己醇、1-氯-2-丙氧基乙烷、1-氯-2-甲氧基乙烷、氯代十二烷、1-氯辛烷、二氯三乙醚、2-氯乙氧基乙醇、氯代十四烷、1-氯-2-苯氧基乙烷、4-氯-1-丁醇、3-苄氧基-1-丙醇、溴乙基甲基醚、N-(3-氯丙基)吗啉、N-(2-羟乙基)吗啉、N-(2-羟乙基)哌啶、2-(2-二乙氨基乙氧基)乙醇、1,1-二甲氧基-2-(2-甲氧基乙氧基)乙烷、N-(3-苄氧基丙基)-5-溴吲哚啉、二甘醇、三甘醇制造、销售,二氧六环、1,1-二甲氧基-2-氯乙烷、氨基乙醛缩二甲醇、甲胺基乙醛缩二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缩二甲醇、3,4-二氢吡喃,3-甲氧基丁基醋酸脂、3-溴丙基甲基醚、3,4-二氢-7-甲氧基-4-氧化喹唑啉-6醇乙酸酯、2-胺基-N-(2-氯-甲基苯基)噻唑-5-甲酰胺、1-苯基环戊酸、3-二乙胺基-1-丙醇、4,4-二甲氧基三苯甲基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
1、交易内容
甲方向乙方采购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2、交易定价
协议期内,双方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交易金额
协议期内,每年发生的交易金额上限为甲方年度股东大会合理预计并审议的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遇甲方有权机构批准调整与乙方当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则交易金额上限为有权机构批准调整后的金额。
4、具体交易协议的签署
甲方根据生产计划需要,向乙方发出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订单,由双方根据本本协议内容签署具体项目的采购协议,约定单价、数量、付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量与验收等内容。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二)定价政策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是由于公司生产的需要而发生,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联环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5、联环药业与普林斯《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坚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会计报表审计酬金为人民币60万元(一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一年);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第1、2、3、5、6、9、10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春来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19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4元(含税),共计派发24,191,191.08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中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会计报表审计酬金为人民币60万元(一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陈玲娣女士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同意公司与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林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普林斯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0年5月22日14:30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3、4、7、8、9、10、12、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斌,男,1968年9月出生,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斌先生曾获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1992年9月起历任江苏农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学秘书,扬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今担任扬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2009年5月起任扬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2011年7月起任扬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2011年4月至2017年4月兼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5月起兼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起兼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