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69 公司简称:太原重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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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业务范围
公司主营轨道交通设备、起重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挖掘设备、海洋工程装备、焦炉设备、齿轮传动、轧钢设备、锻压设备、煤化工设备、工程机械、港口机械、油膜轴承、铸锻件等产品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能源、交通、海工、航天、化工、铁路、造船、环保等行业。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产品特点为单件小批量。公司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取得订单,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即使对于同一种产品,不同客户的需求也不尽相同。生产计划的安排基本以在手合同为基础,销售合同签订后,企业根据产品特点一般需通过集中招议标等方式确定原材料、材料及外购配套件等供应商。
(三)行业情况
重型机械行业是为金属冶炼与加工、矿山开采、能源开发、原材料生产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提供重大技术装备和大型铸锻件的基础工业。重型机械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交通、航天、水利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的生产发展与技术进步有着重大影响。
重型机械行业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尤其是近年以来,为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国家制定了多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提出《中国制造2025》规划,立足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际需要,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以及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力争到2025年使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政策的支持必将带动行业的发展,公司作为重型机械领域的骨干企业之一,也将从中受益。同时新行业战略规划的实施,也将激发行业潜能,带动行业向前发展,加快对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的培育,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加速落地,行业产能结构和市场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工业生产稳定增长,重型机械行业的发展质量正在稳步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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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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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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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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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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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石油价格波动频繁的影响,海工钻井设备市场需求较少,租售价格持续处于低位,新签订的TZ-400海工钻井平台租赁合同与以前年度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租售收入净现值与前期投入成本相差较大,造成公司对海工钻井平台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有一些大额应收账款账龄增加一个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率增长幅度较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此外,受融资方式改变,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受上述主要因素综合影响,2019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38亿元,同比增加 9.4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4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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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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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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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和财会[2019]1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太重(天津)重型装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太原重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由太原重工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更名)、TAIYUAN HEAVY INDUSTRY (INDIA)PRIVATE LIMITED、CEC Crane Engineering and Consulting GmbH、太原重工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格日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繁峙县能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阳县能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阳曲县太重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朔州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蒲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岢岚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寨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左权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襄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1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王创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独立董事常南、王鹰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二、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三、通过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四、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该预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决议把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六、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20-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提名韩珍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王创民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韩珍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提名韩珍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0-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提名赵保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常南先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赵保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提名赵保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0-0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十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陈清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现聘任张子哲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十二、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十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提名韩珍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提名赵保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另: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各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拟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会议召开日期为2020年5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1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
1、韩珍堂先生简历
韩珍堂先生,1965年9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计财部部长,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山西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赵保东先生简历
赵保东先生,1967年7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历任天津环渤海国际经济开发公司律师,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津市南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晋西车轴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天津海盛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滁州市国学协会理事。
3、张子哲先生简历
张子哲先生,1968年7月出生,1993年6月毕业于太原重型机械学院,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历任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副厂长、副经理、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太原重工齿轮传动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1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白景波委托监事高培成代表出席会议,并对有关决议事项行使同意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二、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三、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六、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七、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八、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1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和接受或提供劳务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决议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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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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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韩珍堂
注册资本:142029.56万元人民币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经营范围: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清洁型煤深加工、环保、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钢锭、铸件、锻件、结构件、工模具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电子计算机应用及软件开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技能培训;医用氧、充装液化气体(仅限下属分公司经营)。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 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志德
注册资本:116,359万元人民币
地 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街25号
经营范围:采掘设备、输煤(刮板机、皮带机)设备、辅助运送(无轨胶轮车、提升机)设备、电器成套、露天采掘设备、洗选煤设备、煤焦设备、煤炭气化设备及工矿配件、减速机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让、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公司名称: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姚国平
注册资本:22,900万元人民币
地 址:山西榆次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液压元件及液力件、液压系统及装置、铸件、液压辅件及附件、液压密封件、气动元件、通用仪器仪表、机械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除外)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设备租赁;复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铁矿石、建材的销售。
(下转98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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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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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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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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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创民
日期 2020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169 公司简称:太原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