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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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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8版)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注: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成本2018年12月31日金额30,0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计提的减值准备30,000,000.00元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的存货(开发产品)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开发产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874.65万元,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40.19万元,合计11,314.84万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1,314.84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净利润11,314.8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09,229,3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728,491.40元,尚余693,500,886.9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52,764,948.15元,扣除2018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0,677,336.28元。

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11,265,048.35元,剩余部分3,249,412,287.93元,转入2019年未分配利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5,313.00万元。2019年同类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3,780.85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林金开先生、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顺鑫控股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1层

主营业务: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370519.55万元,净资产740963.1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82044.43万元,净利润32652.99万元。

(2)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一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区22号

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44.77万元,净资产490.4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05.29万元,净利润58.78万元。

(3)关联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凯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段村西7号楼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凭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铝合金、花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种植业(不含野生植物、种子、芦荟、麻醉药品原植物、草皮) (草皮或草坪);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7153.71万元,净资产21716.1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6557.75万元,净利润640.21万元。

(4)关联方: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加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上宏中路26号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808.80万元,净资产4673.0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15.96万元,净利润-47.59万元。

(5)关联方: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蛋;零售粮食;仓储服务(化学危险品除外、粮油);停车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厨具、玩具、塑料制品;国内陆路货运代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686.60万元,净资产291.6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70.74万元,净利润229.35万元。

(6)关联方: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贠振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79.5041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

主营业务:承办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商品:新鲜蔬菜、水果、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设备、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厨具;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服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7283.27万元,净资产4166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599.57万元,净利润4626.21万元。

(7)关联方: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晓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宁路1号院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84.02万元,净资产184.9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4.48万元,净利润-9.83万元。

(8)关联方: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32,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北(临空二路1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设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434.40万元,净资产3587.09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36.09万元,净利润-738.72万元。

(9)关联方: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秀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一街村环镇东路甲26号内2室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甲级凿井;建筑材料检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5265.17万元,净资产6217.4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026.89万元,净利润-782.32万元。

(10)关联方: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贠振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平街3号1幢5层504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7564.91万元,净资产-411.1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8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鑫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顺鑫控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原则。定价依据按照若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若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但北京市或顺义区有规定的,适用北京市或顺义区的规定;若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地方规定的,参照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市场价格;若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北京市及顺义区同类服务项目的增长幅度。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顺鑫控股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生效条件为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顺鑫农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