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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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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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114438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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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1996年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商品住宅的开发和建设是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2019年是公司的腾飞之年、巩固之年、收获之年。2019年,通过全体滨江人的共同努力,公司全年销售额突破千亿,达到1120.6亿元,同比增长32%,行业影响力、市场带动力不断提高, 2019年度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义乌公园壹号、平湖万家花城、江南之星、湘湖壹号、东方悦府、东方名府、上海公园壹号等项目交付结转,实现营业收入249.55亿元,营业利润54.1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6.3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8.18%、 27.61%和34.03%。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发布的2019中国房地产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第25位、2019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盈利性TOP10”和“融资能力TOP1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等品牌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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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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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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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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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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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9年6月11日出具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信用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公开发行的“16滨房01”和“17滨房01”信用等级为AA+。
在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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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格局
2019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基调保持稳定,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各地政府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按照“因城施策”基本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2019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在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时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第二年提到“房住不炒”。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2020年要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销售额再创新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1%,是最近四年来首次出现下降,但其中的住宅销售面积仍然正增长,增幅为1.5%;同期,全国实现商品房销售额159725亿元,增长6.5%,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0.3%。
在以稳为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基调下,行业规模增速继续放缓,销售金额和面积同比增速分别较2018年减少5.7和1.4个百分点。
(2)房价整体平稳
房价整体平稳、涨幅保持低位运行,截至2019年底,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连续16个月在0.5%以内;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19年1-12月,全国百城新建住宅均价累计上涨3.34%,涨幅较2018年收窄1.75个百分点。
(3)投资增速回落
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132194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较2018年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97071亿元,增长13.9%,比上年加快0.5个百分点。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22.7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5%,增幅较2018年回落8.7个百分点。土地购置市场略有降温,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1.4%;土地成交价款1.47万亿元,同比下降8.7%。
(4)去库存仍继续
库存方面,2019年12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49821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593万平方米,同比跌幅为4.9%,待售面积下降主要缘于商品住宅库存去化较好,2019年末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2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0.4%,已降至2012年中水平。
(5)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根据克而瑞 (CRIC)统计,截至2019年末,TOP10、TOP30、TOP50、TOP50100房企的权益销售金额集中度已分别达到近21.4%、35.7%、43.5%及53%,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品牌房企整体竞争优势持续增强,“强者恒强”的行业竞争格局更加明显。
(二)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所在城市市场情况
公司项目经营主要集中在杭州及浙江省内的温州、金华、嘉兴、宁波、温岭、湖州等区域,省外进入城市有上海、深圳、江苏南通及江西上饶。上述城市2019年度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其市场情况主要指标数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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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地方统计局网
(三)2019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在全体滨江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销售额突破千亿,达到1120.6亿元,同比增长32%。克而瑞统计数据显示公司位列杭州房企销售权益榜冠军。2019年,公司江南之星、平湖万家花城、千岛湖东方海岸、上海公园壹号、义乌公园壹号、翡翠海岸等项目顺利交付,精工品质为公司赢得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55亿元,营业利润54.1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6.3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8.18%、 27.61%和34.03%,毛利率35.1%,盈利能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截止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1,296.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5.6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8.05%和8.56%,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面积126.52万平方米,新增土储计容建筑面积295.39万平方米,土地款总额503.71亿元,平均楼面价为1.71万元/平方米,新增土储货值权益比例52.8%,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截止2019年末,公司土地储备可售货值约2500亿元,其中杭州内占57.3%,浙江省内非杭州的城市包括嘉兴、温州、金华、湖州等经济基础扎实的二三线城市占比25.8%,浙江省外占比16.9%。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融资余额318.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比64.7%,直接融资占比35.3%,无信托融资和境外债,融资结构合理。债务期限构成上,短期债务为105.25亿元,占比仅为33%,低于年末货币资金(120.17亿),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覆盖率为114.2%,短期偿债压力小。
此外,公司已批未使用的可融资额度大,截止2019年底,公司共获银行授信总额437亿,累计已使用206亿,剩余231亿,占总额度的52.86%;直接融资可用额度上,截止2019年末,已获批尚未发行的公司债额度27亿、已获注册尚未发行的短融额度21亿和中期票据额度17亿,可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公司近年来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下降, 2017年6%,2018年5.8%,2019年5.6%,根据《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2019年,房企债券融资的平均成本为7%,较2018年上升0.4个百分点,而在公司扩张稳步加杠杆的过程中,融资成本逆势下降,充分反映了市场对滨江优秀的资产价值、强大的经营能力和优质的公司信誉的高度认可。2020年公司最新融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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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公司2020年至今5次低息融资,发行利率逐步下降,利率水平在民营房企中优势显著,已接近央企的融资水平,这再次印证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高度认可。凭借公司强大的融资实力,公司也连续2年荣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一“融资能力TOP10”
公司稳健、安全的经营风格一直为金融界高度认可,主体信用及债项信用等级均为 AA+,但融资利率已经市场享受AAA公司信用水平,在房产民营企业中占领先地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商业裙房、社区底商及公寓面积约19.57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租金收入1.86亿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期末账面价值27.5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式长租公寓业务有序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规划中拟用于长租公寓等的管理物业总面积约46万平方米,产品系列包括暖屋、暖客和暖驿,目前已完成4套系列标准化的长租公寓样板体系。
2020年春节前后,席卷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所有中国人的心,公司于2020年1月27日决定捐赠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浙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抗击与防控工作,用于急需物资的采购,以及一线医护人员的帮助和鼓励等,为疫情的防治工作尽绵薄之力!
面对疫情,公司积极应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目前公司项目已全面复工。基于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工程进度的信心,为切实保护购房客户的利益,公司力争项目不因疫情而延迟交付,例如公司平湖万家兴和苑项目一期、二期目前已顺利交付。面对疫情,公司楼盘积极采用“线上销售”,获得良好销售业绩,如3月17日开盘的仁恒滨江园项目,1000组客户报名,中签率6.2%;4月9日开盘的御虹府项目,2624组客户报名,中签率15.85%;4月16日开盘的拥翠府项目,1962组客户报名,中签率15.82%,疫情下良好的销售业绩再次彰显滨江品牌的力量。
(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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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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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土地储备项目指截止2019年末在建和拟建的项目面积,不含竣工交付项目,剩余可开发计容建面指截止2019年末尚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的计容建面。
(六)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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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主要项目销售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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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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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截止报告期末融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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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2020年,公司将继续实施“1+5”的发展战略,“1”指房地产主业,坚持把房地产主业做精、做优、做强,在保证安全运营和品质的前提下,保持规模,保持行业30名左右,争取进入前30名;“5”指的是同时有序推进服务、租赁、酒店、养老和产业投资五大业务板块。
2、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一)2020年工作目标
(1)区域布局:聚焦杭州,深耕浙江,辐射华东,开拓粤港澳大湾区,关注中西部重点城市。
(2)销售目标:继续保持1000亿元以上销售规模。
(3)土地储备:目标新增30幅土地,新增后储备货值不少于2500亿元。
(4)融资:资金上继续保持稳健,保持合理的有息负债水平。
(5)进一步建设和加强政府、行业、媒体、业主等社会各界的外部生态链,以及个人和团队、作战团队和协作团队之间的内部生态链。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28年的发展,铸就了滨江集团“产品、配套、服务”三张金名片,2020年公司要再次重塑三张“金名片”的内涵,即定义为“产品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其中“管理能力”不单是指运营能力,不仅包括高效精干的人员组成和强大的团队战斗力,也包括公司在时间、成本和品质管理等方面的优势。2020年公司要充分发挥已有优势,进一步提升滨江在政府和社会层面的地位、影响力和话语权,争取掌握更多的行业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滨江的品质、品牌、市场影响力、管理能力、区域拓展能力、同业合作能力、开发建设时间进度和成本掌控能力;进一步优化各类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效的降低融资成本,实现公司在新形势下高质量发展。
2020年要坚持“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一个中心,即以继续保持千亿以上销售为中心,“品质、品牌、品格”再齐飞。三个重点:
(1)管理标准化。各个部门,包括投资、财务、前期、工程、成本、营销、品牌、人力、法务、证券、置业等,要对管理标准化继续深化、细化、强化,同时更加完善,增加公司未来发展的落地性、有效性、务实性,效果更强。
(2)品质和品牌的巩固。1)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化,包括各类装修标准、时间工期、配套等。2)抓住滨江发展的良好大势,从工程建设品质品牌的领先优势被行业认可,延伸到争取综合方面优势都被行业认可,包括成本优势、时间优势、服务优势、人力资源优势、融资优势等。 3)深化,细化工程管理、品质管理的“无缝”对接,包括工程与工程之间、工程与销售之间、销售与客户之间、销售与房子之间、房子与物业之间的无缝对接,并做好 “一总结、三对比”,总结自己的工作,同时对比竞品、区域和行业,把这一工作方法拓展应用到日常每一项工作中去,不断学习并善于总结。
(3)重点做好销售回款和融资保证。
抓销售、促回笼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是所有工程进度和成本管控的关键。以区域公司为主体,按照公司的标准化落实完成所有杭州以及外地项目的时间标准、进度标准,以及按揭放款标准。区域总、城市总和项目总要全力以赴围绕这个中心配合财务部完成重点工作。销售部应当按照公司的计划,严格完成所有的进度销售、项目销售和区域销售目标。财务部应当全力以赴抓好按揭回款工作,做好银行协调工作,做好非并表项目企业销售资金回笼的督促工作。
此外,2020年融资利率要在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5.6%的基础上,争取下降0.2%。
(三)2020年主要项目计划交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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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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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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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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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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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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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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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户,处置4户,新设44户,注销6户,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与成本(6)”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王曙光先生、汪祥耀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55亿元,同比增长18.18%;公司净利润39.73亿元,同比增长26.0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1亿元,同比增长34.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3亿元,同比增长31.51%;每股收益0.52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8,677,012.3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6,867,701.23元,加调整后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04,242,314.72 元,扣除2018年度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86,686,633.40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09,364,992.41元。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72,305,824.1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09,364,992.41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2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60万元,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2020年度审计工作量尚无法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及20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授权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21年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20-035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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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权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21年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20-036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为不超过115亿元。
详情请见公司2020-037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授权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1)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授权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82.84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16.57亿元。
2、授权期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21年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20-038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0-039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朱慧明先生和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下转1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