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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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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9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诺普信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 “诺普信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董秘、董办主任莫谋钧先生,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和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8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2项、第9项议案于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于2020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10项、第11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5月14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闵文蕾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